“带病提拔”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广为社会诟病的不正之风,也是当下最典型和极具危害性的腐败。如果不能有效遏制带病提拔现象,不仅会严重打击那些廉洁从政的干部的积极性,更会败坏党风政风。因此,如何有效遏制干部“带病提拔”问题,是一项十分重要而迫切的政治任务。杜绝干部“带病提拔”现象,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一是专题研究。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带病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的选拔任用过程集中开展倒查工作,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精心的谋划。二是周密安排。及时下发开展倒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三是明确责任。由纪检监察部门、组织部相关干部科室负责人组成的专项工作组,专门负责全县“带病提拔”领导干部的集中倒查工作。
明确工作要求,确保核实全面。一是细化工作要求。对倒查工作的时间安排、倒查对象和倒查内容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将具体工作安排细化为收集名单、确定对象、单位自查、复查、形成报告、审理、整改落实等七个步骤。二是严格监督核实。为确保倒查对象无遗漏,县委组织部会同县纪委组成专门的调查组,对收集的干部材料和县纪委掌握的实际情况,严格对照“倒查”的三个具体条件,逐一进行核实。
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整改到位。一是严肃整改。县委组织部应会同县纪委,对违纪违规科级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的提拔程序进行了审理,提出了整改要求,并督促限期整改落实。二是健全制度。及时出台《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和《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办法(试行)》等制度,进一步规范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加强全程监督、严格违规失责追究,预防科级领导干部用人失察失误,着力推进干部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提升干部监督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