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原雪瑞
从前,在峪口南面凤凰山下有两个无家可归的穷人,都住在财神庙里。每天一个去讨饭,一个去打柴。讨回饭来的总是先给财神供上,求自己衣食丰足。打回柴来的也总是用柴棍棍先给财神烧香,求自己四季发财。
久而久之,财神被他俩的虔诚感动了,于是,乘他俩不注意就在香炉里埋了两个金元宝。一天,二人回来后一个摆“供”,一个插“香”。插“香”的发现柴棍棍插不进香炉里,好奇地用手一刨,结果刨出两个元宝。俩入见状喜出望外,纷纷都说该好好吃喝一顿。于是,二人相约一个去打酒,一个在家安顿饭菜。在家等的人心想:“他回来,我一棒子把他打死,元宝都归我得”。打酒的心想:“何不药死他,元宝归我一人所有。”心下一横,于是就在酒里放了砒霜。
结果,打酒的回来一进门,就当头挨了重重一棒,当场死亡。等的人心安理得地把酒喝个净光,很快口吐白沫也一命呜呼了。
财神叹息道:“唉——,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两个命穷人真是罪有应得!”于是毫不客气地把剩下的钱都收了回去。
故事启示我们:穷人之所以穷苦潦倒,必有其致命的硬伤。心胸狭窄,自私自利,贪婪无度,见钱眼开,一般都没有好下场。自己的福报自己修,坐享其成、不劳而获,无异于天上掉馅饼。不是属于自己的,只能是过手财暂时拥有罢了。两个命穷人你欺我诈,终为外财所伤。真应了民间一句箴言:外财不富命穷人,穷人鬼都怕傍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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