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引言
近日,法律圈流传着几张图。其中说明本应于2023年3月30日9:30分开庭的案件,律师却于2023年3月29日下午5时许在前往庭审当地的动车上被告知,原确定的开庭时间不再开庭。所以起诉法院,要求法院赔偿差旅费、住宿费共计 602元。
请求事项
事实及理由
起诉状原文
部分网友评论
@Tiger982005:大概率裁定不予受理,理由: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王云成律师:烽火戏律师呢!支持律师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希望法院不要那么任性!
@翟振轶律师:支持
@闲庭信步-朔源:民法上的请求权基础何在?
@Symon-1998:浅问一下,这个不是应该向基层法院起诉吗?区法院受理之后再交由中院指定管辖,你直接向中院起诉不会被认为没有管辖权而驳回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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