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一体化改革最近依然是大家讨论的热点话题
许多人都在问:
“医保个账的政策是不是跟以前不同了呢?到底哪些人才有医保个人账户呢?”
什么是个人账户?
个人账户待遇是指社保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按月划拨资金到佛山市社会保障卡或医保卡上的待遇。通俗点说就是您每个月在社保卡医保账户上收到的钱。
2017年1月1日实施医保一体化改革后,以下3类人员能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1、参加二档的在职参保人。
2、在2017年1月1日前已享受退休医疗待遇的参保人。
3、2017年1月1日前已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在2017年1月1日(含)后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
是不是只要在2017年1月1日前有参保,退休后就一定会有医保个人账户?
这个理解是不正确的。即使是2017年1月1日前有参保,退休后也不一定就有个人账户待遇的。在2017年1月1日前有参保只是退休后享受个人账户待遇的其中一个条件,另外,还须满足享受退休医疗待遇的条件,也就是退休时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25年(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在本市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达10年,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退休后才能享受个人账户待遇。
(补充说明:以居民身份参保的年限是不计算的。)
还有,如果在2017年1月1日(含1月1日)后在我市首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无论是参加一档还是二档,退休后都是不享受个人账户待遇的(办理了个人账户转移到我市的除外)。
各类参保人个人账户待遇情况一览表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