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杜绝各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近期,九江镇安监局持续开展节前烟花爆竹专项检查。
检查中,执法人员有针对性地对杂货店、百货店进行检查。本次行动共检查店铺35家,暂未发现销售、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为确保九江镇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公共安全,镇安监局将继续加强节前烟花爆竹监管力度和执法力度,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违法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一旦发现存在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最高可处以10万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此,希望广大市民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的工作,共同遵守以下规定:
一、九江镇范围内,未经批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储存、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二、外地运输烟花爆竹途经或运达九江镇区域的,必须持有货物运达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签发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三、不得随意出租仓库、厂房、房屋给他人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违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罚。
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将被依法没收烟花爆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您安全,我安心。希望广大市民积极行动起来,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举报查实有奖,并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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