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是世界上社会保险制度最完善和复杂的国家之一,也是现代社保体制的诞生地。其社保制度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1994年德国又颁布了护理保险法,1995年1月1日护理保险法正式实施生效,成为继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事故保险、失业保险四大险种之后的“第五大支柱”险种。
这是德国社会保障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也对后来日本等国护理保险制度的产生起了重要影响。德国社保制度的核心是德国的社会保险。这些保险在法律上保证德国居民的生活保证。来帮助保持每个国民的生活水平。德国是社会保险包括几个方面,其中医疗保险、护理保险、失业保险、退休保险、意外事故保险是主要组成部分。每个德国公民都按照工资来核算保险费用,以获得每个人应得的所有服务。医疗保险的目的是为了避免病症变成公民财政上的负担。德国各行业的就业者从入职就自动被保险。保险负责处理患者的健康问题。保险金额来源于按照工资来核算的会员费,因此工资高者会在社保层面上来帮助工资低的同胞。德国有两种医疗保险,私营与公立的。要看各人的财政情况来决定哪一种更合适。护理保险的内容是帮需要靠护理的人(可以理解为国内单对单的护理)。那些接受长期护理的人是通过医疗服务系统审核决定的。护理保险不能算是一个非常完整的保险。更多的是类似于一种补充保险。失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该保险涵盖所有适龄国民。失业保险的各种服务都是由联邦就业局负责。失业保险提供包括工作和培训方面的服务,同时也为失业者保证起码的生活保障。退休保险也是强制保险,主要内容包括养老金。这意味着大多工作的人自动的保险,所以他们每个月省一款钱放在保险里。另外也是一种有关健康的原因不能工作的保险。意外事故保险同样是强制保险。每年在德国发生大约140万件与工作有关的事故。此外,约18000例职业病病例,以及不少的学校事故。意外险对于那些陷入“霉运”的公民有积极作用。它可以尽快恢复公民的健康和劳动力。在工作中、学校和交通事故(包括职业病)是意外保险的范围。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