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常态法律服务主要包括:为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提供法律意见;为政府立法和制定、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合同等法律文书的审核。首先,最常态/最基础的为采购及合同,采购区分为政府采购、自行采购,两者在程序及内控要求方面有较大的区别,特别是自行采购,采购方式选择多样、自主,随之而来的是选择及自主的程序及内控风险把握。其次,重大决策、规范文件,是否超越法定权限、违背公平竞争原则、与其他政策规定相冲突等审查,既要考虑合法性,又要兼顾社会效果的合理性。再次,行政执法审核,是否有法定权限、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最后,个人信息保护与政府信息的规范,特别是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如何接受、补正、答复,既保障公民的知情、监督权,又要兼顾行政效率与数据安全。作者:朱梅芳律师, 刑法学硕士。现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律顾问、佛山市农业局等部门法律顾问,截止目前独立处理市政府、市府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三百多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深厚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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