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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桂伟:纯粹之人及其存在境况初论

(一)纠缠:人与身体


通常而言,我们对人的认识是模糊的。这种模糊性主要由人与身体之间的纠缠所致。例如:当我们说某人生病了,通常指的是某人的身体发生病变了,但我们却将其归诸人。尽管如此,我们在对人的认识中至少有一点是确切无疑的,即人存在于身体之内,而非身体之外。对此,我们应该明确这样一个事实:身体是身体,人是人,身体与人相异而存在;身体与人各有其本质;身体与人各有其存在方式。为此,我们通过如下三个事例来考察:

事例一:人之巨大差异性与身体之同质同构性。1、人之表现形态的巨大差异性:有善之人;有恶之人;有聪颖之人;有愚昧之人等等。2、不同地域环境、文化背景、风俗习惯下的人也呈现出巨大的差异性。例如,一对同卵双胞胎降生后,一个在中国环境下成长,一个在美国环境下成长,十几年后,这对双胞胎相遇,但他们却表现出了巨大的差异性。3、古今之人的差异性。4、人自身的差异性。无论我们在人生哪个阶段,我们都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当有一天我们回首童年或少年,我们会惊讶地发现,那时候的我(人)与现在的我(人)简直判若两人。由此可知,人之巨大差异性在事实上是显而易见的,我们对此并不惊讶。真正令我们惊讶的是:存在着如此巨大差异性的人竟是一个同质同构的身体由之来的。

事例二:打针;膝跳反射;自杀。1、打针。如果在打针之前,我们没有下意识地作好打针的准备,或者我们出其不意地给扎了一针,那么,在针刺的刹那,我们的身体会立即作出尖叫缩手等反应;但如果我们在打针前作了下意识准备,则尖叫缩手等反应将因得到人的意志控制而不再显现。2、膝跳反射。通过多次试验发现,我们在小腿随着扣击急速前踢的现象前无能为力。3、自杀。身体是一个活的生命体,它本能地倾向存在,不可能主动取消自身的存在地位。只有身体里的人对这一行为具有决定权。自杀是人与身体矛盾的最大暴发。由此推知,身体之内存在着两个具有相异本质的存在者:人和身体。

事例三:沉思;生命活动。1、沉思。当我们陷入沉思,对当下境遇身体的感知及所发生的事情可能毫不知觉。2、生命活动。尽管人陷入沉思,身体的生命活动,如呼吸、心跳等仍然自主活动着。由此可知,人和身体有各自的存在方式。

 

通过考察,我们坚定了这样一个信念:我们必然可以从身体里探究出一个完整、纯粹的人!由此,我们找到了一条通向人的捷径——身体。我们姑且顺

(二)质疑:存在先与本质

存在主义第一原理是存在先于本质。存在先于本质的意思是,人是首先存在着,有过各种遭遇,在世界上活动,然后才确定自己。……一开始,人什么都不是,只是到了后来他才成了某种东西。[1]

萨特存在先于本质中的存在应为自在的身体,而本质即指人的本质。将其换一种通俗的方式表达,即身体先于人存在。故人是首先存在着有欠允妥,因为此时的身体仅是有形成(指向)人的可能。它也完全有背离这种指向性的可能(如,狼孩和植物人对人的背离)。这个指向人的可能并未在存在意义上形成了存在着的人。幸而,萨特又说一开始,人什么都不是,只是到了后来他才成了某种东西。因而,人是首先存在着,我以为应该是人是首先存在着成其为人的可能,即身体。而成其为人并不是说成身体之本质为人之本质,并以人之本质替代或消亡原先身体之本质。此处成其为人指的是身体之内生成了一个有异于身体(的本质或存在方式)的人,身体在成其为人之前(后)保持自身(的本质或存在方式)不变,仍然是其所是。

萨特所指有过各种遭遇,在世界上活动却与海德格尔的论述如出一辙。海德格尔也认为,人在认识世界万物之先,早已与世界万物融合在一起,早已沉浸在他所活动的世界万物之中。[2]人一生下来就得与世界打交道,就得对世界有所作为’”[3]此处,萨特与海德格尔犯了同样一个谬误,即将身体与人混为一谈,且将显现在身体之上的人与纯粹之人混为一谈。无论身体在成其为人之前(或后)都是也只能是身体与世界打交道,而人则是后身体与世界间接进行打交道的。

二、纯粹之人如何构成

(一)体历、体验
1、缘起:一个问题。

我们的身体一旦降生,就被抛入这个世界,且对世界持续敞开,即通过眼、耳、鼻、舌、身等感官不断感受世界。这种敞开为身体与世界打交道提供了先决可能性。人与世界打交道又称为身体在世界中经历,简称体历。体历就是历到什么就是什么,不历到什么就不是什么。比如,我正体历(看)桌子这么一个东西时,桌子就是这么一个东西;当我移眼别处,桌子就不是这么一个东西,更不是任何其它什么东西,它仿佛不存在。然而在现实中,事情似乎并非这么简单:当我移眼别处,我们仍可在脑海里意识到有桌子这么一个东西存在。为什么?

根据胡塞尔的任何意识是对某物的意识的重要思想,意识的对象不是物,意识的对象是对某物的意识。比如,说桌子的存在,意味着我的意识只有意识到我对桌子的意识,才可能是真正意识到桌子的存在,才可能说明桌子是自在地存在着的。……所以意识是先于认识的。[4]

此处,胡塞尔明确了任何意识并非是空的意识,而是包蕴着某物的意识。正是这个“某物的意识”使我们的认识成为可能。然而,在意识成为“某物的意识”之前,它应为空的意识,即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它只有通过意向成了某物的意识后才能促成自身存在,“也就是说,意识生来就被一个不是自身的存在支撑着”[5]

当我们体历桌子这么一个东西时,我们正在意识中的意识悄悄对其进行了意向,并成为了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意识而被头脑持续保留着,当我们移眼别处时,我们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对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意识进行搅扰,使桌子这么一个东西从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意识里被绽露出来,从而最终使桌子这么一个东西在我们不对它进行体历时也能向我们显现,被我们认识。

事实上,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意识即是我们即将要论述的体验。体验就是身体在当下境遇所体历到的东西被正在意识中的意识捕捉并包蕴从而使其自身得以完成的意识,也即成为某物的意识。但体验不含概某物的意识的全部,后者还应包括经验。

2、划分:体历;体验。

体历分为身体与世界打交道和身体与自身打交道。相应的体历形成相应的体验。故体验分为身体性体验和非身体性体验。

2.1身体与世界打交道。此类细分为身体与自在之在打交道和身体与自在之为(先验)打交道。

2.1.1身体与自在之在打交道。它包括对空间意义上物的体历和对时间意义上事的体历。例1:对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体历。此例为某物的体历(验)。例2:对他人愤怒的样子的体历获得愤怒是这样的体验;对蓝色这么一个东西的体历获得蓝色是这样的体验。此例为物状性体历(验)。例3:早上,我看到汪玲a起床后,先b折被子,再c刷牙,接着d洗脸,最后e吃早餐。对于这一事件的体历,是我分别建立在我对a–e这五个阶段的物(相对而言,它们属本事件的各个状态)的体历基础之上的。此为事件性体历(验)。

2.1.2身体与自在之为(先验)打交道。例:当我们体历(看)到文字时,文字之于我们只不过是一堆堆线条而已,至于文字所指涉的内容则需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参与下促其向我们绽露。此为先验体历(验)。

2.2身体与自身打交道。此类细分为技能性体历,情感性体历和体状性体历。

2.2.1技能性体历(验)。例:走路。当通过不断学习实践学会走路后,我就同时获得走路的体验。而如果是纯粹看他人走路,我们仅能获得走路是这样的体验(事件性体验)。走路的体验和走路是这样的体验有实质区别,前者是身体直接参与下方能完成的体历,后者不然。前者包蕴后者且远大于后者。况且,获得走路是这样的体验并不意味着你就能摆开身体走路,惟走路的体验促成走路。

尽管如此,走路是这样的体验却先于走路的体验获得,且在一定程度上促成后者形成。但也有例外,即本能性的体验。例:吮吸本能。我(的身体)一降生就能在碰到母亲乳头时完成吮吸行为,但吮吸体验并非在我从他人那里获得吮吸是这样的体验后获得的。

2.2.2情感性体历(验)。例:我体历(看)到一座山,我的身体不由自主产生愉悦这么一个东西,我由此获得愉悦的体验。情感性体历几乎全是伴随着其它体历的进行而发生,只不过有些情感性体历不那么强烈或太过强烈,以致无法形成相应的情感性体验罢了。

2.2.3体状性体历(验)。例:我很久没吃饭了,我的身体不由自主产生饥饿这么一个东西,我由此获得饥饿的体验。此外,诸如痛、痒、渴等体验也属此列。

身体性体验只能为某个身体之下的人所有。比如,你我都体历到一座山时,你却可能产生与愉悦的体验截然相反的痛苦的体验;即使你也产生了愉悦的体验,那么,你的愉悦的体验与我的愉悦的体验却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我无法进入你的愉悦的体验,而只能旁观,获得愉悦是这样的体验。

3、说明:体历,体验。
(1)体历。
体历属自在领域的概念范畴,它连绵、多层次地进行着,具有不可抗拒性。连绵,指身体自降至死,从未间断体历,惟体历强弱之别。如闭上眼睛,你就暂时失去用眼睛体历世界的方式,你总的体历也相对减弱;多层次,指很多不同性质的体历一般都同时进行着。如,你体历到山时,你可能同时体历到了愉悦。不可抗拒性,比如你眼前放着桌子(假定你的眼睛正常且睁着),你将无法抗拒地体历(看)到桌子这么一个东西。尽管你可能对眼前桌子这么一个东西视若无睹(比如你陷入沉思时),但视若无睹仅意味着你在此体历事件中未觉察相应体验而已。体历使体验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连绵性,多层次性和不可抗拒性。

(2)体验。

事实上,我们所论述的体验已不是纯粹意义上的体验了。因为纯粹意义上的体验是极其微弱的,它是这样就是这样,绝不可能是那样,它也许瞬间就会消散掉。但我们为何还可形成(或保持)某物的体验呢?这是由体历的连绵性和正在意识中的意识的能动性促成的。

例如:我们对桌子的体历并非从时间上的一个瞬间,空间上的一个位置对它体历一次从而仅是获得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纯粹意义上的一个体验,而是从时间上持续的无数个瞬间,空间上不同的位置、距离、角度对它进行体历而获得以桌子这么一个东西为核心的数量巨大、纯粹意义上的体验,同时,这些体验的碎片不断为正在意识中的意识综合,向着桌子这么一个东西进行不断充实,从而才获得了具有一定自为存在能力的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体验。这还仅是对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一次体历事件,我们的身体在以后仍会对其进行更多次体历。所有这些体历事件所获得的体验之碎片都将被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向着桌子这么一个东西进行进一步充实。此时,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体验才算真正获得。

此处,我们尚需澄清两个事实:

1)体验已是摆脱自在而上升到自为存在领域的东西,两者的存在有相对独立性。比如,自在领域中桌子这么一个东西与自为领域里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体验向我们所绽现的桌子这么一个东西有很大区别。从存在方式看,前者是自在的,后者是自为的;从存在内容看,前者的存在具有无限可能性,即它还有许多不为我们所知的其它存在内容,而后者仅是我们所已知的。

2)当我们获得某物的体验后,我们却不能因此颠倒说,是因为我们有了此物的体验,我们才完成了对此物的体历。此物的体验只能在自为领域加深我们对此物的认知,却丝毫不能移易自在领域里身体对此物进行体历的方式和效果。比如,当我们有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体验并去体历事实上的一张桌子时,你也仅是从此次体历事件中获得之于仅是眼前这张桌子(不是任何别的桌子)的数量巨大、纯粹意义上的体验而已。但事实上,我们似乎明显地感觉到在此次中获得了相比第一次体历事件多得多的东西,为什么?这是因为此次体历事件中所获得的体验被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充实进原有体验时唤起了自第一次体历事件以来整个关于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体验的觉醒,由此可知,我们感觉多出的部分是此前获得的。

(二)经验、先验
1、经验:概念、划分。

经验是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对体验进一步综合后产生的高(且异)于体验的意识。对一般经验再综合所获得的仍是经验。相比体验,经验包蕴着更为复杂抽象的内容。体验是连绵繁杂细碎的,经验是系统条理逻辑的。从数量上讲,体验远比经验多;从质量上讲,经验远比体验深刻,尤其高端经验更能决定一个人之所以是这么一个人。

经验分为阐发性经验,自为性经验,反思性经验。

1.阐发性经验。此类又可细分为揭示性经验和判断性经验。

1.1揭示性经验。此处又可划分为非身体揭示性经验和身体揭示性经验。前者即指对先验体验揭示而获得的经验,非原生经验。

1:对一堆堆线条(文字)的体验进行揭示,使一堆堆线条(文字)指涉的东西向我们敞露,由此,我们便获得了被文字指涉的东西的经验。如,桌子这两堆线条(文字)的体验并不包蕴桌子这么一个东西,而是指涉着桌子这么一个东西。我们体历到桌子两字时,桌子这两堆线条(文字)的体验会直接触动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体验的觉醒并使之向我们敞露或显现桌子这么一个东西。这是简单指涉,还有复杂指涉。如恋爱的蝴蝶这五堆线条(文字)的体验首先是分别简单指涉到恋爱的体验和蝴蝶的体验,然后经正在意识中的意识综合后,才完成了复杂指涉,使恋爱的蝴蝶这么一个东西最终得以向我们显现。

2:对情感性体验搅扰促成某种情感的显现或暴发。如,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对愉悦的体验进行搅扰,戳破了该体验时,愉悦便会不由自主地在身体上显现。然而,这几乎没有可能,否则人类将不知痛苦为何物。我们至多只能使其在自为领域向我们部分地绽露愉悦是这样子的——欢笑,手舞足蹈。事实上,情感性体验往往是间接被戳破从而才促成相应情感在身体上释放,即被完全揭示。如,当你想起一个美好的情人。

3:对技能性体验的搅扰促成某种技能的显现或实现。如,对走路的体验进行搅扰促其在自为领域显现走路是这样的及在自在领域能完成走路。

1.2判断性经验。此处又可划分为非身体判断性经验和身体判断性经验。

1:在我分别获得蓝色的体验后,我可能就因此获得天是蓝色的经验。因为,在我历次体历(看)天时,蓝色同时向我显现,经正在意识中的意识综合,遂获得天是蓝色的经验。此为非身体判断性经验。

2:如,在我多次体历(看)到汪玲时,我都感到非常愉悦,故而,我获得汪玲让我愉悦的经验,此经验进一步发展后,转为带行动或欲望倾向性的我喜欢汪玲的经验。又如,在我多次体历到渴时,只要喝点水,渴则消散。故而,我获得水能解渴的经验。此二者皆为身体判断性经验,确切地讲,前者为情感判断性经验,后者为体状判断性经验。

2.自为性经验。此类又可细分为意向(欲念)性经验,谋策性经验,施为性经验,意志性经验。

1:愉悦等积极情感为身体所趋,而痛苦等消极情感为身体所不趋。当获得我喜欢汪玲的经验后,我的身体为趋愉悦而避痛苦,况当下又无可体历(看)到汪玲。于是产生我要见到汪玲的经验。此为意向(欲念)性经验。此列经验往往由身体判断性经验促成。

2:那么,如何见到汪玲呢?她现在宝光超市,我先得步行至车站,然后乘4路公车在X站下车,最后沿Y街道步行Z米。由此,我获得关涉此事的谋策性经验。此列经验的形成往往以非身体判断性经验为据。

3:施为性经验使一个谋策在自在领域真正得以施为,以完成对人的表达或实现。它表现为人在自在领域所能呈现的一切东西,常规行为、真理探索和艺术创造等。它的敞露必经身体,且必是某施为性经验所有者所在之身体。它的范域大多与身体揭示性经验重合。如,对走路的体验的揭示也意味走路这一行为的敞露或实现,即施为。

4:倘若身体施为谋策性经验受阻,比如,当时的天气是狂风暴雨,要抵达宝光超市去见汪玲实属不易。这时,我或者放弃原先意向(欲念)性经验,或者放弃原先那个谋策性经验而形成另一个可施为的谋策性经验,或者继续施为原先谋策性经验。若要继续施行,我必须坚定信念以保证施行,这时,我便产生了我一定要(会)见到汪玲的经验。此即意志性经验。

3.反思性经验。

“任何‘反思’的首要条件就是反思前的我思”[6]在我们的身体与世界或自身打交道,经“我思”而获取大量经验(或体验)后,我们对“我思”又更进一步地我思——即反思,使我们又获取了更高一级反思性经验。此类经验又可细分为世界观性经验,人生观性经验,价值观性经验。

1: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对关涉世界的体验或经验从整体上更进一步地反思,遂逐步形成世界观性经验。

2:我(的身体)在与世界或人(主要是人)打交道所产生的遭遇经我(的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反思,遂逐步形成人生观性经验。

3:我对历次通过抉择付诸施为而获取的效果进行反思,遂逐步形成什么有意义,什么无意义的价值观性经验。

2、经验:几点说明。

1)严格地讲,揭示性经验绝大部分(除诸如恋爱的蝴蝶这么一个东西的体验外)为已有的体验或经验。这些已有的体验或经验受正在意识中的意识触动或搅扰,将其内容向自为或自在领域敞露、释放、实现后又为正在意识中的意识捕捉,故所形成的揭示性经验与原有体验或经验无异。

2)非身体判断性经验发展到最高形式即为知识或真理。

3)一般而言,所有经验(除部分揭示性经验外)之内容并非身体直接体历的对象。经验的内容往往属于关系性的,抽象的东西,不可能被当作一个整体的实在在现实中被体历到。它们往往是身体分别体历到各分离的东西后由正在意识中的意识综合而成的。如天是蓝色的经验是身体分别(且同时)体历到天和蓝色后由正在意识中的意识综合后的产物。若不是先有天和蓝色的体验,何来天是蓝色的经验?

此刻,也许马上有人反驳:我从来没有看过天,也从不知蓝色为何物(事实上不可能,此处仅为论证之需),但书上说天是蓝色的,我这不是照样获得了天是蓝色的经验了吗?很好!但你我所说的天是蓝色的经验没有任何瓜葛。因为你根本无法使天是蓝色的这五堆线条(文字)完成它们的指涉,也即使天是蓝色的这么一个东西向我们敞露或显现。不知天,不知蓝色,焉知天是蓝色的?

4)绝大部分阐发性经验促成一个人在自为领域的形成,而自为性经验则担负着一个人在自在领域的表达或实现。微观上,自为性经验一般由阐发性经验促成;宏观上,自为性经验一般由反思性经验把握。

5)一般而言,越初级的体验或经验越具零碎性,移易性,散失性,而越高级的经验越具系统性,稳固性,存留性。前者如情感判断性经验等(如汪玲让我愉悦的经验在事过境迁后,可能会消失,甚而转为汪玲让我痛苦的经验);后者如知识或真理的经验及反思性经验等。

6)无处不有反思的渗透。反思达成一个人自身澄明!反思也达成世界(部分地)澄明!自身澄明,如人(该)是什么样的,人生价值何在等;世界(部分地)澄明,如天所以蓝,苹果所以降落地球的知识或真理等。无论自身还是世界(部分地)澄明都最终指归一个人可以澄明地存在,游刃而有余。可以说,体验或经验发展到反思性经验,一个纯粹之人也算基本浮现水面了。反思性经验作为反思行为之后的产物,在很大程度上标志着一个人之所以为这样一个人。

3、先验。

先验,即经验之自在化,也即以任何自在形式意谓(指)着某一(些)经验的东西。经验一旦自在化,总免不了失真和散逸,何况某些经验几乎无法(部分或完全地)自在化。部分先验集中以文字、(声音的)语言、图象等符号显性保存着;而其它经验则渗透进用具、生活习俗等隐性保存着(如,某一生活习俗往往渗透着某一时代的观念)。人(的身体)大多活在这个庞杂的先验场域。随着社会深入地发展,先验也将越来越丰厚深刻。如果说空气、食物促成了(人的)身体的存在,那么先验在很大程度上促成了人的形成和发展。

先验所以为先验,其原因为:首先,先验具有能为人领会的意谓(指),人能通过意谓(指)而获得其所意谓(指)对象的经验;其次,它们先与经验存在

 

 

 

 

 

 

(三)正在意识中的意识
  • 在“缘起:一个问题”一节的论述里,我们已初步获知: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即为获取自身内容而正在进行着意向活动的,的意识,是有别于已经包蕴着一定内容,沉寂着的经验(或体验)的意识。

    1、特点。

    1)正在意识中的意识由体历直接激起,故无刻不有正在意识中的意识。
    2)任何正在意识中的意识,都是无差别的。

    3)正在意识中的意识不能意向自身。11

    4)正在意识中的意识不被任何东西捕捉,不被任何东西超越。

    5)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始终处于为获取内容的意向性活动中,倘在未获取内容之前沉寂,也即意味着消亡。

    6)同一时间里,并非只是一个正在意识中的意识活动着,而是有很多正在意识中的意识活动着。其中少部分显性活动着,称为(显)正在意识中的意识;而更多一部分隐性活动着,称为(潜)正在意识中的意识12

    7)意向方向: 1)自在领域——这时,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具有相当程度的主动(自主)性。例,如果你眼睛正常且睁着,你无法抗拒你的眼睛体历(看)到眼前的东西。即你无法阻止正在意识中的意识意向到眼睛前的东西;2)自为领域——通过意向自身(的内容),促其绽露或显现;通过意向其它体验或经验,促其内容绽露或显现,并完成各体验或经验的综合。这也即想象思考

    2、正在意识中的意识不能意向自身。
    1)简述

    ……意识13在其存在中既不能被异于自己的东西解释,也不能被自身解释。[7]

    由于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尚是空的,未完成的意识,它什么都没有,也什么都不是。它不能自明,除了这样存在之外是也只能是这样存在。它的名字背后不提供给我们任何别的东西,我们对它的认识也只能停留在:有这么一种意识,它是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它只有通过对某物意向而成为某物的意识来完成自己的存在。而当我们对它进行意向时,它便立即在完成自身的进程中覆亡,一无所有。我们因此也得不到任何东西,对它的认识也一无所获。由此可知,正在意识中的意识不被任何东西捕捉,不被任何东西超越。

    2)特例

    问:你在干嘛?

    答:哦,我在思考!

    为什么我们可以回答这个问题?难道这个思考不是正在意识中的意识?这不是与我们刚刚的判定相悖吗?

    在我显性投入对某事物的思考(意向)时,我背后潜在的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对我这样一个行为潜在意向着,并获得了我在思考(意向)的经验。你一提问,我在思考(意向)的经验就突然被唤醒,并向我显现——我在思考!于是,我回答了你的提问。可见,这个思考并非正在意识中的意识,而是思考的经验显露的内容。

    从表面看,我似乎的确回答了你的提问,而事实上,我是在答非所问!这里,我在思考中的思考已非你提问所意欲谓指的——我显性投入对某事物的意向(思考)活动——它在你提问的刹那,受到惊吓,已停止了意向活动。也就是说,你在问我“干嘛”时,我已经不在“干嘛”了。尽管如此,这几乎已是完美的回答了,它并不影响你提问所期望获得的效果。况且,我们也根本无法从正面或实质上进行回答,因为“你在干嘛”这样的提问无异于问:你的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在干嘛呢?!这不是将正在意识中的意识的意向方向错误地牵到它本身,促成其覆亡吗?

    3、显(潜)正在意识中的意识。

    一般而言,(显)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往往投入对某物的意识;与此同时,(潜)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往往投入对对某物的意识这一活动本身及其相关境遇的意识。

    例:当我显性投入对桌子这么一个东西的意识时,我同时潜在地对自己所处于的意识境遇和行为进行了意识。只有如此,我才可能回答别人你在干什么时,说:哦,我在观察这张桌子呢!。而且,当我离开桌子所在地,或者多年以后,我才可能通过回忆,说:某年月我在某地方观察过一张桌子,那个地方……等等。

    (四)纯粹之人

    1、构成:纯粹之人(参见示意图)。

    《存在与虚无》告诉人们:人不是一个实体,人是意识。[8]

    有无自我意识乃是人区别于动物的分水岭;新生几个月的婴儿尚停留在动物的水平。[9]

    具体地讲,人即是自为领域里存在着的经验(或体验)及正在意识中的意识的总和。这是从纯粹意义上对人所作的界定,它没有包括人的形成和人的表达两部分。从自为领域讲,纯粹之人又分为已完成的人和未完成的人。前者即指经验所形成的人,后者即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已完成的人是“是其所是,不是其所不是”,不具超越性,使人具有相对固定的本质;未完成的人是“是其所不是且不是其所是”[10],具有超越性,使人的本质处于流变中。事实上,人在是其所不是且不是其所是的进程中只能是越来越是其所是,不是其所不是,因为所有未完成的人一旦完成都将下降为已完成的人,而正是已完成的人限制和束缚着未完成的人的完成进向。这种进向是随着已完成的人的份量的增多而不断明确化,稳固化的。已完成的人是相对于未完成的人的绝对性而言的,实际上,它正在和将要受到未完成的人的充实,修正甚至更改。已完成的人依附未完成的人而存在,因为经验(或体验)——已完成的人——必须因之正在意识中的意识(未完成的人)的搅扰。一旦未完成的人,即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归于寂灭,那么,已完成的人将即刻跌进不可逆转的虚无而永久消亡。

    从自在领域讲,纯粹之人必以具有体历功能的身体为存在基础。体历是纯粹之人从自在领域获取构筑自我质料及向自在领域表达自我的唯一方式(或通道)。体历是经验(或体验)形成的先决条件,正在意识中的意识也必须有赖体历触动而觉醒。感觉剥夺(sensorydeprivation)实验14证明:没有刺激,没有感觉,人不能产生新的认识,也不能维持正常的心理生活[11]该实验实质即剥夺体历,然而它只能部分地剥夺,因为身体与自身打交道无从剥夺。由此可知,体历对人之形成及维持具有不可替代(唯一)的决定作用。


    示意图:纯粹之人的构成

    2、部分哲学大师之见。

    笛卡儿 曾怀疑过一切的笛卡儿,最终得出了一条真正无可置疑的真实可靠,无可动摇的真理:我思故我在。这里的我即是人,而我思应为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即未完成的人。

    尼采在《查拉斯图拉如是说》中提出的人类是一根系在兽与超人间的软索——一根悬在深谷上的软索。[12]人类之伟大处,正在于它是一座桥而不是目的,人类之可爱处,正在于它是一个过程与一个没落。[13]此处,我们可以窥看尼采对人的理解。他所指的人类就是我们已完成的人,他将其比喻成一根悬在深谷上的软索,足见这个已完成的人存在之脆弱性(没有未完成的人牵扯起它的存在并对其进行表达,它们就落入深谷,所以它必须是过程,必须被未完成的人超越掉而使其原先所是的没落掉)。

    尼采的超人是无法实现的。假设存在某种停滞状态下的超人,那么这里所谓的超人已经陷进了超人本身的束缚而不再是作为超人的意义存在了,所以,超人永远是在超越的进程中而未能得以最终完成的人,即我们已阐述的未完成的人。

    海德格尔 海德格尔的此在概念并不是关于纯粹意义上人的概念。他所指的人应为此在。实质上,海德格尔的此在是纯粹意义上的在(人)与身体纠缠于的在。他的此在概念着重强调纯粹意义上的是被抛向当下境遇,寓于或沉浸于当下境遇而存在的人。而纯粹意义上的人只有依托身()才能保持对当下境遇的存在。

    萨特将人界定为是其所不是且不是其所是,说白了是在强调人的超越性,他所界定的人即是我们所论述的未完成的人。此处萨特对人的界定具有片面性,因为他仅是承认不是,却并未承认也是,事实上,这里的即是已完成的人。已完成的人在其未被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即未完成的人搅扰时只是人之存在的可能,而一旦搅扰了就会显现出来,成为挣破可能而存在的人。

    纵观以上四位哲学大师对人的理解,其共同之处都在于将人界定为自为领域的意识范畴——自为领域之内,因为自在领域里的“‘自在的存在是充实的、完满的、不透明的,与自身完全同一,而且永远不能变成为异于自身的他物,它就是它自己。[14]自在领域绝不可能自在一个永远处于变化之中的人

    三、人不能在当下存在

    ,即纯粹之人;为时间上与自在领域同步的非过去也非未来,而是现在的规定性;,即人之下,为空间上身体与自在领域相纠缠的境遇的规定性。人不能在当下存在,即纯粹之人不能如身体沉浸或纠缠于自在领域的境遇里。这是人的根本存在境况,一切关涉人的问题都可以此阐发。

    (一)原由

    原由一:人自为存在于自为领域,而一切当下境遇皆属自在领域,两者从根本上具有不可跨越的存在鸿沟。

    原由二:身体是架于自在和自为领域的桥梁。体历是沟通两者的唯一途径。自在存在者欲通过体历而成为自为存在者必需一定时间——哪怕极其微少!15如果自在存在者的自为化无须时间,那么,我们只能由此断定: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无本质差异,这显然不符事实。存在者欲从根本上转变自身的存在方式,即使不从时间上考虑,就是从逻辑上考虑也不可能是直接通达的。

    原由三:人的表达,即自为存在者的自在化。由原由二推知:人的表达也是滞后当下境遇的。这种滞后一般称为人的超前性,比如,一个行动尚未施为,就已存在于自为领域了。

    原由四:尽管人在很大程度上是向着当下境遇存在,但相对而言,其也有背离这种存在指向性。比如,沉思作为纯粹之人的真正显现,受当下境遇干扰最少且保持距离最远。以沉思所显现的纯粹之人极少受当下境遇纠缠而保持自身自足存在性的例子恰恰反证了人不能在当下存在。

    (二)影响

    人不能在当下存在并非由人之无能造成,人的形成过程就已孕育了奠定人存在存在方式——自为。人作为自为存在者,对自己的存在没有决定权,因为一旦存在者存在了,它必然已是以某种存在方式存在了。

    人不能在当下存在对人有两方面的影响。首先,人在自为存在的基础上有其存在自由性。自由性是自为存在者由其存在由之来的。如果是自在存在,则没那么幸运了。自由性使人具有能动性,然而,正是人之能动性才导致了人之被动性。比如,一石子飞来,如果你没有能动性,你就没有可能躲开,但是正因为你能动,你可以躲,所以你躲了,而在这个事件里,你完全是被动的。如果没有你的能动性,你的被动性就无法完成。

    其次,人必须是向着当下境遇存在。一方面,人的内容源自自在领域,人若失却对当下境遇的存在就必然因之失去存在之内容而成为一个空的人,或者是一个陷于虚无,永远归于沉寂的人。因为,体历除使人源源不断获取内容外,还可使正在意识中的意识觉醒,以搅扰已有的内容向我们显现。人只有时刻通过体历保持向着当下境遇存在才能促成自己存在。另一方面,人必须向着当下境遇表达或实现。自为领域所显现的纯粹之人千变万化,瞬刻催生也能消亡,难以确证,尤其为他人确证;人只有向着当下境遇表达自己,才能摆脱这一存在困境。尽管自在化的人已超脱了人的范畴,但毕竟这是人由之来的。

    总之,人必须向着当下存在又不能沦入当下存在。人在这样的存在困境中来回摆荡,要么成为,要么被成为。

    (三)困境与挣扎

    身体既是人存在的家园或天堂,又是人存在的牢笼。身体还是形成和表达人的桥梁或工具。身体是自在领域里标志一个人存在的域所。人的自为存在和身体的自在存在是贯穿人一生不可调和但又不得不去调和的一切人生问题的缘起。这使人与身体的关系突显为一切关系中最值得,最迫切,最需要关注的关系。这是一切关系中的第一关系。善待肉体吧!

    人是当下的缺席者,是存在和行动的无能者。人后身体而存在,它只能借助身体不完全地表达自己。当你拨开身体,你看到一个哭泣的人。因为人随时可能沦入虚无,归于寂灭。所以,人往往强烈欲求自身对当下直接,独立地存在,于是,人试图通过对身体的奴役挣脱这一困境。而这几乎不可能,所以人或忧或恼、或愁或苦,以至自杀。

    但也有笃信宗教(上帝),也有投身真理或艺术者。宗教和真理、艺术的本质都在于促成人的超越需求。超越以缓和的方式摆脱人存在困境之煎熬。尽管如此,宗教却是指向封闭的超越,将人向着超越的寂灭超越,属伪超越;而真理或艺术是指向开放的超越,属真超越。可见,恰是标榜拯救一切人、超度一切人的宗教毁灭了人。然而现实中为什么更多的人愿意追捧宗教(上帝)呢?因为你只要相信上帝,你只要把自己交给上帝,你就能达成超越的完满性;而对真理或艺术的追求却是如此艰苦,其结果往往也寒碜得可怜。这也体现了人类超越之不可避免的局限性。

    对真理、艺术的追求尽管充斥着艰苦,但坚持真理或艺术,即是坚持人!坚持对它们的追求,即是坚持对人的追求!艺术或真理的根本功能就是对人的揭示,并成为人揭示世界的有力工具以促成人自身更大地被揭示。对世界的揭示就是对人的揭示。因为这些被揭示的东西都将进入自为领域成为人的组成部分。

    跟物交涉都是为了人被揭示,为了人被存在,被确证。跟人交往也是如此。而且这是通常的,十分普遍和必要的,收获也颇为可观。是人把人从身体里引诱出来。是人拯救了人。不过,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人无法抵达他人。

    至此,我们已初步完成了纯粹之人及其存在境况的探究。通过探究,我们初步获知,纯粹之人是有别于身体的自为存在者,它由经验(或体验)和正在意识中的意识两部分构成,这两部分也可称为已完成的人和未完成的人。正是由于纯粹之人特殊的存在方式——人不能在当下存在——致使人不得不去面对由此根本存在境况所引发的人生问题。

    释:

    本文所指人这一概念,即纯粹之人。
    在膝关于半屈和小腿自由下垂时,轻快地叩击膝腱,引起股四头肌收缩,从而使小腿急速,即膝跳反射。
    狼孩:脱离了人类的社会环境,脱离了人类集体生活;有嘴不会说话,有脑不会思维,人和野兽几乎无区别。
    植物人在国际医学界又被定义为持续性植物状态。处于这种状态的病人大都是因颅脑外伤或其他原因,如溺水、中风、窒息等大脑缺血缺氧、神经元退行性改变等导致长期意识障碍,他们有自主的呼吸和心跳,但对自身和周围环境已没有认知能力。
    ⑤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在后文有详述。
    物还包括时间意义上瞬间凝滞的事件的一个状态。它使我们获得事件性体验成为可能。
    ⑦诸如文字等符号性先验,其本身并不包蕴任何东西,只能指涉某种东西。例:桌子两堆线条(文字)里并不包蕴着桌子这么一个东西,而是指涉着桌子这么一个东西。
    ⑧在施行走路时,我们必须首先知道走路是怎样的,既然走路的体验促成走路的施行,则它比包蕴走路是这样的体验;走路的体验还包蕴走路的姿势如何,平衡控制,肌肉力量等,故远大于走路是这样的体验。
    ⑨严格意义上,这些体验应属经验范畴。但由于它们是向着身体所体历到的某物充实明确,是为了纯粹意义上的体验能在自为领域持续地存在,所以,我们仍然将其归之于体验范畴。
    ⑩首先,在我诞生前,即有很多人留下他们的先验;再次,同时代的其他人也异于我产生先验,这些先验在时间上也是先与我的经验的;最后,我的经验成为先验后,同样之于同时代的他人及后人而言,是先他们而存在的,尽管我产生的先验在时间上并非先于我的经验。
    11确切地讲,绝大部分正在意识中的意识都是从沉寂的经验(或体验)的意识中被体历激起的意识,为了避免表述的模糊性,我们在此处须明确,“自身”并非经验(或体验)所包蕴的内容,而是相对已独立出来的正在意识中的意识本身而言的。
    12显(潜)正在意识中的意识弗洛伊德的意识、前意识、潜意识的区别在于,前者是不包蕴任何内容的,正在进行着意向活动的意识,后者是包蕴着一定内容的,处于或沉寂或活动状态的意识,可理解为我们所说的经验(或体验)和显(潜)正在意识中的意识的合称概念。
    13即正在意识中的意识。
    14加拿大心理学家赫布(D.O.Hebb)、贝克斯顿(W.H.Bexton)等,于1954年进行了第一个感觉剥夺(sensorydeprivation)实验。实验过程中让被试者进入专设的与外界完全隔离的房间内,躺在一张舒适的小床上,眼睛被蒙上眼罩,耳朵被堵住,手也被套上。除了进食与排泄外,就是无聊地昏睡或者胡思乱想。
    15身体中各感受器受到自在领域刺激发生反应时,即产生兴奋发放神经冲动。神经冲动即神经电脉冲,实质上就是一种在神经纤维中传播的变化着的生物电。当一个生物电信号以60/70每秒的传递速度传导到中枢神经系统或脑之前,我们无法感知它。可见,这中间虽然间隔着极其微小的一段时间,但从严格意义上,纯粹之人是滞后于当下存在的。

    参考文献:
    [1] 黄忠晶.百年萨特[M].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5.195.
    [2] 张世英.哲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6.
    [3] 张世英.哲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17.
    [4] 杜小真.存在和自由的重负[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87.
    [5] 〔法〕让-保尔·萨特著,陈宣良等译,杜小真校.存在与虚无[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1987.21.

    [6]杜小真.存在和自由的重负[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141.

    [7] 杜小真.存在和自由的重负[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142.
    [8]
    杜小真.存在和自由的重负[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2.

    [9] 张世英.哲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20.

    [10]〔法〕让-保尔·萨特著,陈宣良等译,杜小真校.存在与虚无[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出版社,1987.26.

     

    [11] 全国十二所重点师范大学联合编写.心理学基础[Z].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85.

    [12] 尼采.查拉斯图拉如是说[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9.

    [13] 尼采.查拉斯图拉如是说[M].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9.

    [14] 杜小真.存在和自由的重负[M].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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