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背法条-刑诉】★★《刑诉解释》第139条规定:“被告人非法占有、处置被害人财产的,应当依法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追缴、退赔的情况,可以作为量刑情节考虑。”(2015-2-30、2014-2-32)#司法考试每日背诵#
【卷一背诵-法理学】法律是由法律规范组成的,法律规范被区分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是由法律规范规定或指示的。#司法考试每日背诵#
【卷一背诵-法制史】清末司法改革:改刑部为法部,掌司法行政;改大理寺为大理院,为最高审判机关;审检合署四级三审、公诉制度;公开审判;回避制度;改良监狱及狱政管理制度;初步规定了法官、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司法考试每日背诵#
【卷一背诵-三国法】定性(识别):法院对案件性质予以确定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3条:“案件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涉外民事关系时,人民法院应当分别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我国适用识别分割制。#司法考试每日背诵#
【卷一背诵-宪法】罢免——间接选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决定本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须经罢免决定机关全体人员的过半数通过,罢免用无记名方式;提出罢免案的主体: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主席团或1/10以上人大代表联名向本级人大提出,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委会1/5以上人员联名向常委会提出对由该级人大选出的上一级人大代表的罢免案。注意:间接选举的罢免决议报请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公告。#司法考试每日背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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