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微博正文
“司考[狗]”应该这样思考“王宝强离婚”案(完整无删节版)[思考][思考][思考][思考][思考][思考]

第一季自认
宝强起诉马蓉离婚一案,诉讼中,马蓉承认:1、同意离婚;2、我跟宋喆有婚外情;3、咱家孩子是宋喆的。关于财产分割问题,法官依法组织调解,调解中,马蓉承认有转移财产行为,但因为财产分割方案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法官不再组织调解,请问以上事实哪些构成自认?

事实1、不构成自认,自认是针对事实,而本案中承认离婚属于承认诉讼请求,不构成自认,属于认诺;自认仅仅导致事实得以认定,并不当然导致自认人败诉;而认诺会导致对方诉讼请求成立,而认诺人败诉。
事实2、构成自认,对该事实免去宝强举证责任,法官可直接作为裁判依据;
事实3、不构成自认,与身份有关的事实不适用自认制度。
事实4、马蓉承认转移财产不构成自认,调解中的妥协和让步涉及到对案件事实的认可不得在其后诉讼中作为对其不利的证据使用!

躲坑大练习--判断“与身份有关的案件不适用自认制度?”
答案--错误。仅仅是与身份有关的事实不适用自认制度。正如本案虽是与身份有关的案件,但其 中与身份无关的事实依然可以适用自认制度。
晚安[月亮]

第二季 公开审理制度
本案是离婚诉讼,经申请不公开审理。
法定不公开: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案件;
申请不公开:离婚诉讼、商业秘密
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评议一律不公开,宣判一律公开宣判(所以虽然本案可能不公开审理,但同学们依然能够知道宝强离婚一案的判决结果[嘻嘻]

第三季 送达
问:本案书记员向王宝强送达文书,王宝强不在家可否交给马蓉签收?
解析:不能,直接送达可以由受送达人或者与之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但离婚诉讼不能交给在身份上既是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又是案件的另外一方当事人的人签收。

第四季 调解
本案是离婚诉讼,应当先行调解。但对于婚姻关系是否有效问题不能调解(身份关系的确认案件不能调解。)

第五季 判决的宣告
本案如一审判决准许离婚,法院宣告判决时应当告知当事人判决生效前不得另行结婚。

第六季 普通程序
一、如本案判决不准离婚,请回答以下问题:
1、王宝强六个月内再次起诉马蓉离婚,理由是马蓉继续与宋喆出轨,法院受理吗?
2、王宝强六个月内再次起诉马蓉离婚,理由是天天网购奢侈品,败家,法院受理吗?
3、王宝强一年后再次起诉马蓉离婚,理由是马蓉仍然跟宋喆出轨,法院受理吗?
4、马蓉六个月内起诉王宝强离婚,法院应否受理?
解析:1、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原告没有新的事实、理由再次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受理,以新情况、新理由再次起诉;
3、受理,六个月后起诉的;
4、受理,被告起诉的。

二、本案诉讼中,马蓉突然精神失常,法院应当裁定诉讼中止,等待法定代理人参加诉讼。
1、法定代理人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应当缺席判决。(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应当在查清事实后作出判决)
2、马蓉的法定代理人与王宝强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书,当事人申请根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的可以准许(达成调解协议后原则上不得根据调解协议制作判决书,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和涉外民事案件除外)。

第七季 二审问题
1、本案一审判决不准离婚,二审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错误,应但判决离婚的,应当如何处理?
2、本案二审中,马蓉在海外代购的一款lv限量包邮寄到货,宝强要求分割该共同财产,二审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3、本案二审中发现一审法官遗漏了几款香奈儿的包未予分割,应当如何处理?

答案:1、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问题应当调解,调解不成应当发回重审,但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2、对于该财产分割问题,属于新增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调解不成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但当事人同意二审法院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审理并作出判决。
3、对于香奈儿包的分割问题,属于一审一楼诉讼请求,二审法院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第八季 判决生效后的问题(第三人撤销权之诉和再审)

躲坑大练习1、“本案裁判生效后,案外人不得提出第三人撤销权之诉?”
躲坑大练习2、“本案裁判生效后,当事人不得申请再审?”

答案:以上表述均错误。对于其中的财产分割等问题与再婚权无关,可以提出第三人撤销权之诉,可以申请再审!

好像说完了吧,对了,大家很着急想知道本案的结果吧,没那么容易,慢慢等吧!
---因为本案属于涉外民事案件(有套分割的房产在国外[吃惊])不受一审、二审审限限制!
但是,虽然是涉外案件,但当事人在中国都有住所,所以对王宝强和马蓉均应当适用国内送达方式,对一审判决不服上诉期还是15天。
涉外民诉的知识点记住了吗?[嘻嘻]

[月亮][月亮][月亮][月亮][月亮][月亮][月亮]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杨幂与刘恺威、马蓉与王宝强:从法律看两种常见的离婚方式
王宝强离婚案二审开庭,马蓉现身北京三中院,现在结果已揭晓!
当事人不同意诉前调解的,法院应当依法登记立案
浅析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效力
自认效力的例外情形
民事调解调解协议以及民事调解书的法律效力_调解技巧_精品学习网手机版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