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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背完新概念三的体会
      2012417日到今天(2013115日),前后共一年半多一点的时间,我背下了新概念英语第三册的全部课文(共63篇文章,包括三篇附加文章)。现在与各位英语学习者分享一下心得体会。

首先必须强调,本人是英语初学者,菜鸟一牧,那些想发表嘲笑言论的英语大神们,请随意。说到这里,我要引用李阳的那句话: I enjoy losing face(我就是喜欢丢脸).

由于在二册基本学学完了英语的主要语法(基本的意思就是没有学完),因此新概念三册的主要任务不再是学习语法,而是研究精美句子的构造,换句话说,就是如何把英语的句子弄得“好看”。如果三册学好了,可以写出灵活多变而优美地道的英文句子,这些句子看起来非常牛B,如果用于写作中,必然大幅度提升英语写作水平。此项内容我将在稍后的具体说明。

内容方面,二册主要学习如何记事,而三册则是议论性文章,二册学完,我们可以告诉别人自己做什么事,三册学完则可以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学习对事物下下义。下面我们分别举例说明(英文原文直接省略,只抄录中文翻译):

二册第一课:上星期我去看戏,我有一个好位置,戏也很精彩,但是,我就是没办法欣赏,因为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在我后面大声说话。我非常生气,转过头去看着他们,但是,他们根本不理会我的存在。

三册29课:我们觉得一则笑话是否好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是在哪儿长大的。幽默感与民族有着神秘莫测的联系。譬如,法国人听完一则俄国笑话可能很难发笑。同样的道理,一则可以令英国人笑出眼泪的笑话,俄国人听了很可能没有什么好笑之处。大部分令人发笑的故事都是根据喜剧情节编写的。尽管民族不同,有些滑稽情节却能产生普遍的效果。比如说,不管你生活在哪里,当你看了卓别林的早期电影很难不发笑。

同时,三册还学习如何对事物下定义。第一课开篇第一句话就是一个定义:Pumas are large, catlike animals which are found in America.(美洲狮是一种体形巨大的,产于美洲的外形像猫的动物。)

通过以上两册书内容的对比,我们不难发现,后者明显远远高于前者。这种议论性文体,与叙事性文章已经完全不相同,两者不在同一个层面上。

通过以上形式与内容的比较我们发现,如果你想优美而地道地表达自己的观点,新概念三实在是不错的选择。因此,我希望所有英语学习者都能学完新三,体会一下这本书的博大精深。

说完形式和内容后,我必须说一个非常重要的东西,那就英语思维。英语思维是中国学习者面临的一个最为头疼的问题,而新概念三的学习可以帮助我们克服中文思维对地道英文的干扰。好吧,让我们继续举例说明:

我所理解的英语思维有几个特点(一家之言):

一,英语是名词性语言,但又不可以少了动词(我靠,好复杂啊)。具体来说,就是要使用小动词和大名词。而中文则是动词性性的,所以,中国人在英语句子中多使用动词,这是中式思维。举例:他舞跳得很好。两种翻译方式:1He dances well. 2He is a good dancer.后者明显要优于前者(当然前者也是正确的)。第一种翻译方式使用了动词来承担主要意思(大动词),第二种则让名词来承担主要任务,而动词部分则使用is这个没有多少实质意义的连系动词。请看新概念三册第32课第一句,The salvage operation had been a complete failure(打捞工作彻底失败了),而这样的句子,我们中国人按固有的思维习惯多半是写成The salvage operation had completely failed.两相比较,会发现惊人的差异,一对比,高下立判。

说到这,我想起了中国古代几句非常优美的诗文,与英语名词的使用有异曲同工之妙,分享一下。

枯藤老树昏鸦,

小桥流水人家,

古道西风瘦马。

鸡声茅店月,

人迹板桥霜。

全文不见一个动词,都是由名词完美堆砌而成。看来,中文的最高境界也是只用名词不用动词(偷笑中)。

二,英语大量使用非人主语。这个也是一个非常大的文化和思维差异。新三完美地解决了这个问题。试翻译一个简单的句子:船上的人非常兴奋。我们中国人通常翻译成:People on board were very excited.我们仍然以32课的句子为例,课文翻译是:Therewas tremendous excitement on board.各位同学认真比较一下两种翻译方式吧,我当时看了差点吐血啊。我们看到,后者中没有“人”,而是用there be 结构加上一个抽象名词,这样的句子,我们中国人在学习中必须多加体会。

三,英语句子重心在前,补充与修饰成分在后。大量的定语从句和分词结构的使用,使得句子远比中文长。当然,这还不是最要命的,最让人晕的是那种明明是前后两个时间发生的事情,按中文应该是两个句子,但是,英文却用一个定义从句来完成。初次接触必定是晕头转向。举例说明:我们来翻译一个句子:约翰去找银行经理,经理把约翰的钱包和纸币的残留物送到银行的一个专门部门。一个不是训练有素的英语学习者,必然会写成:John went to see the bank manager and the bank manager sent theremains of wallet and the money to the special department.然而第七课《残钞鉴别组》中这样的句子却翻译成了:John went to see the bank manager who sent the remains of wallet andthe money to the special department.用一个定语从句来将两部分完美地结合起来,并且避免了两次使用bank manager而引发的重复啰嗦问题。而最重要的是,这种思维方式中国人原本是没有的,我们遇到这样的问题总是用两个句子来写(最多也就是写成两个用and连接的并列分句而已),因为我们的思维中,总是会在翻译时,给定语从句加上一个根深蒂固的“的”字。也许本书的作者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了,所以,这样的句子在新概念三中多处出现,不停地强化。甚至在最后一课中,仍然不忘记在最后一段中再出现一次(The porter went to fetch one and arrived back with the stationmaster, who produced it with a flourish.这个句子除了非限定性定语从句的高明使用外,还使用了一介宾短语来表示“挥手”,因而成功地避免动词“shake”的使用,高,实在是高。)。这种课程设计,只能用“伟大”来形容了。

下面我们来说说,如何学习。关于学习方法,我只用了一个字:背。

正是大量的背诵,使得我能开口说英语(当然,我口语也不好,也不流利,很多时候是结结巴巴)。有必要提一下两种比较幼稚的观点。一种认为背诵是无益而愚蠢的方法。有一次,有一个理科女大学生甚至说:我从来不背英语,并不是因为我背不下来,而是我认为那不是真正的学习。这样的人如果不接受洗脑教育,将无法学会英语。有些人认为(百度上很多假装高手的人都是这么说的)背诵是没有用的,英语要多说。我想问,如果不背,你怎么说?张口乱来?会不会说出来的句子全是错的?又有人问:“背诵之后还不是会忘记?”,是的,确实如此。实际上,背诵的目的不是为了记住课文的句子(当然记住最好),而是为了培养语感,锻炼外语思维,形成语言框架。还记得小学中学时背的那些课文吧,估计全忘记了,但是,正是那些无数痛苦的背诵,使得我们的中文水平不断提升,最后能运用自如。所以,背诵不是目的而是手段,也没有人愿意站在那里听你长篇大论地背课文。

另一种观点则天真地认为,背完新概念三册就万事大吉了,可以横行天下了。其实不是的,背完之后真的还差好远好远,你熟练掌握了新三,只是形成了框架,这好比盖房子,你建起了一座大楼的框架,但是,你需要不断地装修,买家具和更新。

常看到一些初学者,不去努力背课文和句子,就是整天记单词,这样的学习方法,一万年也学不会英语。而有些人自己英语很菜,甚至连一个完整的句子也说不出来,却在那里大谈特谈如何背单词。这样的单词背来何用?

我通过背诵,口语的流利度每半年会有一次飞跃,这是我自己的亲身经历。背诵,真的很有用。

如何背诵呢?所有的背诵应该在理解的基础上,所以,无论如何,你要把各个句子搞懂。说到这里就是说语法的问题了,实际上,如果没有足够的语法知识支撑,你是看不懂三册的课文的。我见过一些几乎是零基础的人像打了鸡血一样,一上来就背三册四册,别说无法坚持下去,就算你真的能背下来,你背的也是一堆无用的乱码,没有任何意义,你吃下去的东西将让你消化不良最后全部吐出来,吃力不讨好,何必要这样?我见到这类人,往往苦口婆心地劝一下,不过,一般都是遭遇对方的回击,于时,尘归尘土归土,各自安好吧。那些相信在毫无基础的情况下通过背诵大量的高难度文章便能融会贯通的人,请你试着改写一下第一课的这个句子吧。

Puma fur was found clinging to bushes。这个句子当中,光clinging tobushes这个成分就足够让我们头晕目眩了。现在把cling换成stick,然后把句子改写成:在墙上发现了一张贴着的纸。看看你能不能写得正确。这个例子告诉我们,没有足够的基础,强背新三新四无异于建造空中楼阁。

背到什么程度呢?背到脱口而出。在理解的基础上,把课文背到脱口而出。

下面说说我的经历。

我刚开始进入新三时,完全是一副打了鸡血的样子,我看了强浩老师的讲座,这个讲座对我影响特别大。刚开始的一个月,平均下来可能每三天能够背下一课,毕竟第一单元的课文也不是很长。越到后来,动力也就弱,幸好长期养成的学习习惯支撑着,每天不背书就会觉得难受。我试了一下,第一单元的课文我需要读140-160遍才能背下并实现脱口而出,但是背到第17课《世界上最长的吊桥》的时候,我读了两百多遍才背下来,这是一篇说明文,没有任何故事情节,而且还有大量的统计数据,背起来十分费力。

进入第二单元后,课文明显变长了,这个时候。我记不清要读多少遍,反正都是200遍左右。而就在此时,我因为一些事情严重耽误了英语学习(用strong英语网校的理论来说,这是借口。)这情况持续了约两个月。无论如何,我始终坚持下来了。进入最后一个单元后,真心遇到拦路虎了。这个单元一共20篇课文,每篇课文看起来都非常长,整整占了大开本书本的满满一页,看起来特别吓人。进入这一单元以后,我差不多每两个星期背才能背完一课,极端情况是差不多一个月才能背一课。

四年前,看网上一些关于背完三册的帖子,觉得是神一般的存在,四年后的今天,自己做到了,其实也没有那么多的喜悦。这个事情没有什么技术含量,纯体力活,要的是坚持。说到这里,有人要问我:“你现在能不能从第一课一口气背到最后一课?”,答案:我不能。我甚至只记得最后两课了。我不是神,忘记是非常正常的,所以,我现在要做的就是不断地重复背诵,不断地复习。我只是普通人,不是什么神,记忆力特别差,经常忘记自己昨天做过什么事情。说到这里,我想起我的精神导师strong英语网校的创始人黎叔的一句话:水滴石穿,不是水的力量,而是重复的力量。在此,向各位英语初学者推荐strong网校,我从这里获得了将使我受益终身的强大理念。最后,再强调一遍:不会语法一定走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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