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首页
好书
留言交流
下载APP
联系客服
2021.04.17
国有企业进行集中采购的对象主要分为三种——工程建设、货物及服务,现行的法律法规仅对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作出了具体规定,对于一般货物、服务的采购并未作出具体规定。当前随着各种招标代理机构的兴起,在采购项目中,借助审计掌握的资料发现围标、串标等问题已愈发困难。笔者结合平时审计经验,有以下几点想法与大家分享。
来源:审计经理人,审计之家编辑整理。(如有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
微信登录中...请勿关闭此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