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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佳|衣冠与认同:明初朝鲜半岛袭用“大明衣冠”历程初探

201|No.



元明易代之际,中国与朝鲜半岛的社会文化变迁,显示出相当程度的联动性。与明初的“去蒙古化”运动遥相呼应,丽末鲜初朝鲜半岛也发生了类似的文化变革。明初建立的“大明衣冠”体系,迅速被丽末士大夫视作“华夏”文化复兴的表征;接受明朝衣冠,也被赋予了“追复祖宗之盛”的特殊意义。在丽末鲜初跌宕起伏的中韩关系里,“衣冠”成为构建文化和政治认同的一个重要符号。



在儒家文化传统当中,“衣冠”长久以来一直被视作“文明”的象征。与中国同属儒家文明圈的朝鲜(1392-1897),对衣冠制度也极为重视。明清鼎革之后,东国士大夫以固守“大明衣冠”,来表示其对“中华”文明的坚持与传承,这点已为学界熟知。然而,中国的东邻究竟在何种背景下接受明朝的服饰体系、“衣冠”在明初中国与朝鲜半岛政权的互动中曾经扮演过何种角色,笔者尚未见有学者对此进行专门讨论。中国的元明易代(1368),与朝鲜半岛的丽鲜更迭(1392)近乎同时,二者之间存在着深刻的内在关联;可能稍异于后人的想象,不同于明亡后朝鲜士大夫对“衣冠”的固执,丽末鲜初对“大明衣冠”的接受,经历了一段较为曲折的历程。十四世纪后期的明丽、明鲜关系起伏跌宕,“冠服”曾是其中的重要议题,而且是双方宗藩关系得以确立的文化基础之一。

 


一、“胡化”与“复古”:蒙古风下的中国与高丽

 

至迟从汉代开始,朝鲜半岛就与中原王朝存在着持续而密切的政治文化关系;而自蒙元以降,朝鲜半岛诸多政治与社会变化,更显示出与中原地区的联动性。十三世纪草原蒙古民族迅速崛起,建立起涵括众多族群、疆域空前辽阔的蒙元帝国。不仅中原金、宋故地被悉数纳入版图,高丽王朝在九次残酷的抗蒙战争(1231-1273)失败之后,也被卷入蒙元世界体系,仅通过王族入元为质、与蒙古皇室联姻等方式,维持一种半独立状态。忠烈王以降,高丽国王世代为蒙元驸马,并担任元朝在其国土设立的征东行省长官;高丽人和原先金朝辖区内的各族群一样,被归为第三等级的“汉人”。虽然蒙元统治者并未长期推行强制蒙古化政策,但在族群混融的背景下,蒙古风俗作为一种优势族群的文化,开始在东亚大陆弥散。中国南北方,经历了蒙元一个到一个半世纪的直接统治,汉族民众的日常生活,无论服饰、语言还是婚丧习尚等,都可以看到蒙古风俗的影响。《明太祖实录》谓:

元世祖起自朔漠以有天下,悉以胡俗变易中国之制。士庶咸辫发椎髻,深檐胡帽,衣服则为袴褶窄袖及辫线腰褶;妇女衣窄袖短衣,下服裙裳,无复中国衣冠之旧。甚者易其姓字为胡名、习胡语。俗化既久,恬不知怪。

虽然元代“悉以胡俗变易中国制”的说法有所夸张,但蒙元时代中国胡汉风俗混融程度之深、波及人群之广,是不容置疑的事实。

福建将乐元墓人物像

高丽王室与蒙元贵族关系密切,曾以政令的形式,强制推行蒙古化生活方式。因此高丽“胡化”的程度,可能要超过中原地区。高丽与元朝世为“甥舅之国”,丽蒙联姻对高丽上层社会习俗的影响,萧启庆先生归纳为“通血缘、用蒙名、易服发、行胡礼、奏胡乐、嗜狩猎”六个方面。就服饰而言,《高丽史·与服志》总括高丽五百年间的习尚演变,称高丽前中期大致参用唐代制度,然而成为元朝藩属之后,情形大变:

事元以来,开剃辫发、袭胡服,殆将百年。及大明太祖高皇帝赐恭愍王冕服,王妃、群臣亦皆有赐,自是衣冠文物焕然复新,彬彬乎古矣。

高丽在元宗(1260-1274在位)当政时,彻底降附蒙古。在蒙古扩张时期,改易蒙古式的发式与冠服,是被征服者表示降顺的一种方式。然而当大臣劝说“效元俗、改形易服”时,元宗以“未忍一朝遽变祖宗之家风”为由拒绝。高丽自上而下的大规模蒙古化,始于元宗之子忠烈王在位时期(1274-1308)。忠烈王在大都作人质时接受了蒙古习俗,元宗十三年(1273)回国,即“辫发胡服”,尽弃高丽旧俗。忠烈王四年,更直接下令在国内推行蒙古服装与发式:

令境内皆服上国衣冠,开剃。蒙古俗,剃顶至额,方其形,留发其中,谓之开剃。时自宰相至下僚,无不开剃。

据说大小臣僚当中,仅有禁内学馆的儒士不肯剃发,“左承旨朴桓呼执事官谕之,于是学生皆剃”。高丽的大规模蒙古化,自此以政令的形式由上而下展开。

韩国密阳朴翊(1332-1398)壁画墓“辫发胡服”人物

流行于东亚大陆的蒙古风,直至元帝国衰落时方告衰歇。开创明朝的朱元璋集团,脱胎于元末北系红巾军组织。红巾军起事时,曾以“驱胡”为口号,鼓动民众反元。朱元璋部沿袭了红巾武装的民族主义策略,明朝建立之初,便以“用夏变夷”、“复中国之旧”为口号,清理社会生活中的各类“胡俗”。洪武元年二月,明太祖下诏“复衣冠如唐制”,“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经过洪武三十年间的增删损益,一套以“别华夷、明贵贱”为主旨的“大明衣冠”体系,基本成型。

与中国基本同时,反元潮流也开始在高丽滋长。恭愍王(1351-1374在位)即位之初,元朝开始陷入动荡,腹里地区和长江流域分别爆发了刘福通、徐寿辉红巾起义,作为财赋重地的江浙一带,也被方国珍、张士诚等人占领。恭愍王认定元朝实力已衰,趁蒙古人忙于内乱之机,一方面积极向半岛东北地区拓展疆土,攻占元双城总管府等地;另一方面废除征东行省理问所,削弱元朝对内政的干预。在这期间,恭愍王为加强王权而诛除元朝皇后奇氏家族,更造成了高丽与元朝长期难以弥合的裂痕。这一事件虽因蒙古人无暇东顾而暂得平息,却造成了元廷对恭愍王的不信任,并在以后的元丽关系中屡屡发作。

在文化上,高丽也有意祛除蒙古的影响。恭愍王当政后,表现出修举礼乐的强烈热情。他甫一即位,便以“箕子受封于此,教化礼乐,遗泽至今”为由,下令平壤府“修祠奉祀”。按照传说,箕子是最早将朝鲜半岛与中原文化联系起来的人物,认同儒家文明的半岛士人,多以“箕封”、“箕壤”作为本国的代称。恭愍王因箕子“教化礼乐”之功而令平壤府奉祀,透露出对高丽此前“衣冠礼乐”、“古国之风”的向慕。高丽礼乐曾经大量吸纳唐宋制度,然而由于蒙古入侵、国都迁徙导致“乐工散去,声音废失”,直至一百余年后,恭愍王八年方才下令“有司新制乐器”。对于国家最为重要的宗庙祀典,恭愍王在位期间也反复予以修整。在衣冠上,恭愍王对忠烈王以来“辫发胡服”的旧习亦有所不满。按照史书记载,他曾接受大臣建议“解辫发”:

王用元制,辫发胡服坐殿上。(李)衍宗欲谏……既入,辟左右曰:“辫发胡服,非先王制,愿殿下勿效”。王悦,即解辫发,赐衣及褥。

李衍宗所提到的“先王之制”,应当是指高丽建国之后,参用唐制建立起来的衣冠制度。在高丽太祖留下的《训要十条》当中,有对冠服的训诫:

我东方旧慕唐风,文物礼乐,悉尊其制……契丹是禽兽之国,风俗不同,言语亦异,衣冠制度,慎勿效焉。

高丽太祖遗命后世衣冠典制遵循“唐风”,不得效仿草原民族之俗。蒙古和契丹一样,都有髡发之俗,在文化上迥异于中原民族,效法其衣冠习俗自然与先王遗令不符。恭愍王有恢复“先王之制”的愿望,不过在当时环境下,“解辫发”只能是个人行为。高丽与元虽有矛盾,关系却未完全断裂;而且高丽内部亲元派力量强大,从李衍宗谏言时“辟左右”的谨慎来看,恭愍王不可能公开下令国人革除“胡服”。不过,当以“驱除胡虏,恢复中华”为旗号的明朝崛起、蒙元势力退归塞北之后,高丽和明因为有共同敌人和相似的文化追求,两个国家迅速建立关系,便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二、拟之亲王:恭愍王时期的明朝赐服

 

恭愍王十七年(洪武元年,1368)九月乙卯,高丽得知明军已经攻克大都、顺帝与太子先后北奔。仅仅三日之后,恭愍王便“令百官议通使大明”,著名儒臣郑梦周(1337-1392)等人“力请于朝”,建议高丽正式弃元投明、与明朝建立宗藩关系。两个月后,高丽派遣礼仪判书张子温前往金陵通好。这是高丽与明朝之间的首次正式通使,《高丽史》所记载的出使细节非常有趣:

吴王礼待甚厚,使六部、御史台宴慰。至台宴日,张乐。大夫谓子温曰:“台宴未尝用乐,今日之乐,为使臣也。”子温曰:“乐以和为主。诸公既以和气相接,何必乐为。夫子曰:‘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大夫曰:“尚书既知礼乐之本,不必用乐。”乃止。吴王闻之,加厚礼以送。

因为朱元璋此时尚未向高丽遣使宣告建国,所以《高丽史》依据《春秋》义例,依旧称朱元璋为“吴王”而非皇帝,并无贬抑之意。高丽正使为礼仪判书,身份是文臣——丽末鲜初派往明朝的使臣,绝大多数为儒臣,这与遣元使形成了鲜明对比。根据统计,为了迎合蒙元的崇武风尚,高丽在朝聘活动当中派出的使者近半为武人。这表明高丽已经意识到明朝和元朝,在文化性格上的差异。以接受过儒学训练的文臣作为使者,更有利于与明朝的沟通。张氏此行的成功正说明了这一点:张子温以言辞辩驳明朝台臣,朱元璋非但不以为忤,反而“加厚礼以送”,这不仅仅是出于联合高丽对付北元的政治需要,还因为张氏熟练地征引《礼记》、《论语》等儒家典籍,向明方展示了一个“儒化”的高丽,成功拉近了与明朝在文化观念上的距离。而《高丽史》对本次出使细节的铺述,意在暗示明丽关系可以在儒家意识形态框架内建立,绝非是无心之笔。

由于文化相近、敌手相同,恭愍王时期高丽与明朝宗藩关系的建立,相当顺利。张子温回国后不久,恭愍王十八年(洪武二年,1369)四月,明朝遣使高丽,正式宣布朱元璋已“北逐胡君,肃清华夏,复我中国之旧疆”;而高丽历来“慕中国之风”,故此特地来告。忠愍王基于“尊王攘夷”的儒家义理,立即上表庆贺明太祖“复中国皇王之统”,承认明政权接续中国“正统”;并称赞明朝“典章文物之粲然,华夏蛮貊之率俾”,表示愿意认同明朝文化,成为藩属。一个月后,高丽再遣捴部尚书成准得赴金陵祝贺明太祖生辰,并“请赐本国朝贺仪注”、“请祭服制度”。对这些要求,明朝一概应允。有意思的是,明太祖不仅颁给了高丽所请求的冠服,而且还额外赠送了明朝重新校正的编钟、编磬等大型乐器,以及六经四书、《通鉴》等经史典籍。显而易见,明朝乐见高丽这类尊奉中国典制的“向化”举动。明太祖在给恭愍王的答书中即称:“王欲制法服以奉家庙,朕深以为喜”,并劝说恭愍王切勿沉溺佛教,要“修仁义礼乐以化民成俗”。而在此前后,明朝先是派人来祭祀高丽山川、颁诏革正神灵封号,以示高丽境土已“归职方”;又颁行开科举诏,提出高丽如有“经明行修之士”,可以“贡赴京师会试”。无论是颁给冠服、乐器,还是祭祀山川、广开科举,明朝意在通过这些文化和礼仪的互动,宣示已将高丽纳入重新恢复起来的中华文化圈;而这也正合高丽的初衷。

根据《高丽史·舆服志》的记载,本次明朝颁给高丽的冠服,有国王和臣下的祭服、国王朝服以及王妃冠服。其中官员祭服共分七个等级,其规格“比中朝臣下九等,递降二等”,也即高丽本国官员的服饰等级,比同品级的中国官员降低两等(参看下表):

这种服饰等级的换算原则,后来也基本上被朝鲜王朝所继承。按照洪武初年制度,明朝王国(亲王封国)最高官员左、右相,品秩为二品;而高丽一品官则相当于明朝的三品。由此推断,高丽官员的这套服饰规则,很可能是依据高丽(朝鲜)“郡王爵”的地位制定的。

然而有意思的是,明朝颁赐给恭愍王的冠服,却是高出郡王一等的亲王级别的冠服。明朝颁赐恭愍王祭服(衮冕)和朝服(远游冠、绛纱袍)两套冠服,其中渊源最为古老、最能反映穿着者身份的,是衮冕。按照《周礼》等儒家经典的构想,天子与群臣参加祭祀和典礼时,应当各自穿着不同种类的冕服。冕服共有六种,制度甚为繁琐。明初对冕服制度作了很大的修整:在种类上,仅保留衮冕一种,而将其余五种删汰;穿着冕服的人群,也仅限于皇族(皇帝、太子和亲王)内部。群臣参与典礼,只能头戴梁冠,不得服冕。明朝颁赐给恭愍王的祭服,是仅有皇族才可以穿着的衮冕,而非朝臣使用的梁冠。按照当时制度,衮冕又按照冕的旒数和衮服的章数,分为两个等级:皇帝衮冕十二旒、十二章,太子和亲王衮冕九旒、九章。而恭愍王衮冕为九旒、九章,等级基本与明朝亲王相同。

鲁王朱檀(1370-1390)墓出土明初亲王九旒冕

这种比于亲王的特殊规格还体现在印绶上。明朝颁降的高丽国王印,是和亲王相同的龟纽金印;而同为藩属的安南和琉球,所赐则为郡王级的驼纽涂金银印。

作为恭愍王朝服的远游冠,在明初服饰体系里,地位也甚为特殊。按照汉唐旧制,亲王服远游冠,明初对此作了调整。根据洪武初年制度,皇帝服通天冠;而远游冠和通天冠形制相同,仅在梁数上有所数差别(十二梁/九梁)。为了凸显太子作为皇位继承人的特殊身份,远游冠成为皇太子的专有服饰,虽亲王亦不得服。恭愍王获赐的七梁远游冠,仅下皇太子一等。另外,明朝颁给恭愍王妃的冠服,虽然低于亲王妃的等级,但其装饰也为明朝皇室特有。恭愍王妃冠饰为七翚二凤,翚和凤是明朝内命妇(皇族之妻)专有的冠饰,外臣之妻不得佩

明初皇帝的通天冠(左)与《大明集礼》中的远游冠(右)

下面的表格显示了高丽王室获赐的冠服,在明朝服饰体系当中的等级序列:

显而易见,在冠服类别上,高丽国王与明朝皇室相同,等级上与亲王接近。按照儒家礼制,冠服是身份等级的外在表现。明朝将恭愍王比之皇族、拟之亲王,不能不说是“异典”。这里可资比较的一个例子是琉球。洪武三十一年,明朝亦曾给赐琉球中山王及其臣下冠服。虽然史书未载冠服的具体名目,但从其他史料可以推知,当时国王受赐的冠服当中,规格最高的是郡王级别的七梁皮弁冠,而没有冕服。洪武二十七年,明朝下令琉球国王相“秩同中国王府长史”,即相当于中国正五品官员。冠服与官员的品秩相应,据此可以推知,琉球朝臣的冠服等级,应比中国递降四等。通过颁降服饰的规格,不难看出明朝对高丽的特别重视。

对于明朝颁降的礼服和乐器,高丽君臣喜出望外。著名文臣李穑(1320-1396)在草拟的谢表中,有“礼服乐器,示华制于方来;经籍史书,发良心于久昧”之句。恭愍王久有摆脱蒙古影响、兴复礼乐之志,因此这些学习明朝礼乐的举动,并非故作姿态。儒臣郑道传(1342-1398),曾经参与恭愍王兴举礼乐的活动:

圣明龙兴,我玄陵(按,即恭愍王)先天下奉正朔,天子嘉之,赐祭服、乐器。王于是躬祼大室,卿(郑道传)为太常,协音律、定制度。

收到祭服和乐器后,恭愍王亲自穿着冕服祭祀宗庙,而且还任命官员仿效明朝重新考订音律、定立乐制。对明朝以去蒙古化为目标的礼仪复古运动,恭愍王也欲仿效实行。恭愍王二十一年,高丽上表祝贺明朝平蜀,称赞明太祖“大勋斯集,污俗维新”。这里所谓的“污俗”,是明初文献里的常用词汇,指元代受蒙古影响的习俗。恭愍王同时请求派遣子弟入明求学,称:

秉彝好德,无古今智愚之殊;用夏变夷,在诗书礼乐之习。

而在此两年之前,明廷以“胡元入主中国,夷狄腥膻、污染华夏”为由,下令兴举天下学校,以期“大振华风”,“复我中国先王之治”。高丽表文所谓的“用夏变夷”,正与明朝重建中国文化的旗号遥相呼应。在服饰上,恭愍王决定仿行明代制度。明朝的衣冠体系,分为祭服、朝服、公服、常服四大类别,而此前明朝仅应高丽请求,颁给了国王和臣僚的祭服、以及国王朝服。恭愍王二十三年五月,恭愍王先是下令“禁效胡剃额”,也即禁止仿效蒙古人剃发垂辫,至九月又派使者“请冠服”,准备全面实行明制。然而二十天后,恭愍王突遭国内亲元势力暗杀,请冠服的使臣未出国境便中途折返。此后,明丽关系急转直下,恭愍王时期频繁的文化往来,亦随之戛然而止。


三、曲折与反复:丽末“大明衣冠”的行废

 

高丽末期,国内始终存在以儒臣为主导的亲明派,和倚蒙古为后盾的亲元武臣。两派势力随着时局变化,此消彼长。洪武七年(1374)十一月,恭愍王被弒后不久,明朝派往高丽的两个使臣,也一个被杀、一个被执送北元。这是明丽交恶的转折点。禑王(1375-1388在位)即位后,权臣李任仁(?-1388)当国,郑梦周、郑道传、李崇仁(1347-1392)、金九容(1338-1384)、朴尚衷(1332-1375)等大批亲明儒臣,同时遭到放逐。恭愍王生前推行的冠服改革,也陷入停顿。《高丽史·李仁任传》谓:

大明龙兴,续中原之正统。玄陵(按,恭愍王)先天下而奉正朔,将请衣冠而变胡服,下令国中,禁人剃头。升遐不日,仁任以侍中,剃玄陵所长之发。于是国人知仁任有无君之心,无事大之志矣。

李仁任是亲元势力的代表,《高丽史》更直接指其为杀害明使的幕后主使,此后高丽一度全面倒向北元。禑王三年(1377),高丽正式接受北元册封,与明朝断绝关系。自恭愍王十九年(1370)获颁《大统历》以来,高丽一直使用“洪武”纪年,以示奉明之“正朔”。至此,高丽改行北元“宣光”年号,又下令“中外决狱,一依《至正条格》”。《至正条格》是元顺帝时颁行的法典,此时又被重新用作决狱的标准。明朝遣使祭祀高丽山川时所立的石碑,也被推倒。凡此种种举动,皆意在表示高丽不再遵从明朝建立的文化制度与国际秩序。然而北元实力日衰、难以尽恃,再加之国内亲元、亲明两派势力彼此制衡,高丽不得不长期依违于北元与明朝之间,实行“两端”外交。对于高丽多次的通好请求,明太祖都以“高丽隔海限江,风殊俗异”、“实非中国所能治”为由,“命绝往来,使自为声教”。所谓听凭高丽“自为声教”,即不再承认原先的明丽宗藩关系

高丽印经题记中的北元年号,宣光七年(1377,即禑王三年、洪武十年)

禑王十一年(1385),高丽与明朝的关系终于有了实质性缓和。明太祖答应恢复高丽正常的朝聘往来,并派遣使臣册封禑王。使者至时,禑王身穿“先王所受法服”,率领臣僚至郊迎接,礼仪“悉如朝廷所降仪注”。明朝使臣逗留期间,对高丽的典章制度也特别留意。他们先后谒文庙、观社稷坛、请见祀典、求观城隍庙和藉田。以上礼仪,在明初或是新设、或是经历更革,意在考察高丽是否接受中国制度,以此判断高丽君臣是否真有“向化”之心。

而高丽儒臣,也有意以“慕华向化”的姿态,来弥合明丽关系的裂痕。“制册新颁周典礼,衣冠复见汉仪章”,明朝册封使穿着的服饰,再次引起高丽儒臣的注意。郑梦周作诗赞美使臣“翩然乌纱帽,色映海东陲”,“路人奔走看乌纱”。此后两年之内,高丽接连三次遣使金陵,请求明朝赐予冠服。禑王十二年二月,郑梦周亲赴京师“请(国王)便服及群臣朝服、便服”。著名文臣李穑与李崇仁合拟的《请冠服表》,盛赞明朝“议礼度制,大开华夏之明”,请求允许本国“用夏变夷”、“俾从华制”。本年八月,高丽又派密直副使李竱“再请衣冠”,希望明太祖“推一视之仁,遂使夷裔之民,得为冠带之俗。对这两次遣使,明朝都没有明确答复。礼部转述明太祖的谕旨说,“(高丽)表至,云及‘用夏变夷’。变夷之制,在彼君臣力行如何耳”。言外之意,是听任高丽自为。然而,高丽希望得到袭用明朝衣冠的明确表态,因为这意味着明朝同意将高丽重新纳入中华文化圈。十三年二月,高丽再派精通汉语的偰长寿(1341-1399)赴明交涉,终于如愿而归。

至此,高丽正式得到袭用明朝衣冠的许可。偰长寿“服帝所赐纱帽、团领而来,国人始知冠服之制”。高丽士大夫的兴奋之情,溢于言表。文臣权近(1352-1409)和从金陵回国的偰长寿中途相遇,得知“许令本国冠服皆袭华制”后,当即赋诗庆贺高丽“衣冠制度新”。禑王十三年六月,高丽正式“依大明之制,定百官冠服”,“自一品至九品,皆服纱帽、团领”。这次改制几乎涉及所有社会阶层,除官员外,学生士人、巡军螺匠以及工商百姓人等,皆改制新服,唯有丁吏和宫内奴仆“其头巾与带仍元制,以其微贱不改”。而在此三个月前,司宪府已下令“禁辫发胡笠”,又效仿明朝出榜“禁胡跪,行揖礼”。当时郑梦周与河仑(1347-1416)、廉廷秀、姜淮伯、李崇仁等人,曾一道“建议革胡服、袭华制”,应该就是这套方案的策划与推动者。据说明使看到高丽官员穿着明式冠服,感慨说“不图高丽复袭中国冠带,天子闻之,岂不嘉赏!”布衣元天锡(1330-1394后)所作诗歌多与丽末时政有关,可谓“诗史”。他曾为此专门赋诗四首,其前两首云:

天子宣威及海滨,衣冠法制已敷陈。

着新革旧何其速,外国人为中国人。

自古三韩事大邦,从循典礼不蒙狵。

得逢风教重兴日,方信殊方尽可降。

高丽郑梦周(洪武二十二年)与明朝方孝孺(洪武二十五年稍后)常服画像

对于高丽易服,元氏之诗大概可以代表当时一般士人的心情。“得逢风教重兴日,方信殊方尽可降”,意谓明朝复兴礼教,异域殊方皆可成为明朝藩属。毫无疑问,元氏对“天子”权威的认可,是建立在其“中国”文化认同的基础上的。

然而不到一年时间,形势再起波澜。禑王十四年二月,明朝通知高丽,准备在元朝双城总管府的故地,开设铁岭卫,以统辖当地的女真人。然而三十年前,高丽趁元朝势衰向北拓境,早已将这一地区纳入版图。这个消息引起轩然大波。禑王一面派人赴明申辩,另一面却又不待明朝答复,便调动全国兵力并串联北元,准备进攻辽阳。禑王前往平壤做战前准备时,命随行人员“宜皆着大元冠服”,一时“城中人编发胡服者已多”。四月,禑王下令攻辽,“左右军发平壤,号十万”,同时命“停洪武年号,令国人复胡服”,以示与明朝彻底决裂。元天锡作诗纪其事云:

近闻有朝旨,除年号改服。抽兵尽丁数,上下事驰逐。貔貅十余万,欲渡鸭江绿。

然而,这只是一段插曲。当时明朝已在东亚大陆取得了压倒性的军事优势,洪武二十年长期盘踞东北的北元军阀纳哈出降明,翌年明军又在捕鱼儿海之战中大获全胜,北元势力益加衰微,高丽更难以与明朝抗衡。在此背景下,大将李成桂(1335-1408)回师“兵谏”,征辽之事草草收场,高丽王朝也从此进入尾声。值得注意的是,《高丽史》在叙述这段历史时,多次提到禑王喜好畋猎驰逐、胡服胡乐。如更易衣冠时,“禑与宦者及幸臣独不服,李沃以左常侍,胡服呼鹰,从禑驰射”;攻辽前,禑王夜半使群妓“唱胡歌宴乐”;下令攻辽后,“张胡乐于浮碧楼,自吹胡笛”,大同江泛舟时使人“奏胡乐,禑自吹胡笛,且为胡舞”。史书中这些细节描写,都意在表现辛禑蔑弃礼教、喜好胡风,暗示其对以华夏文化认同为基础的明丽宗藩关系,并非心悦诚服。

威化岛回师后,李成桂成为高丽实际掌权者。此后高丽内部虽然分化出拥护王室与拥护李成桂的不同派系,但他们在尽力维系明丽宗藩关系上,态度并无二致。李成桂回京后,立即下令“复行洪武年号,袭大明衣冠、禁胡服”。不久禑王被废、昌王即位(1388),文臣赵浚(1346-1405)上《陈时务疏》,其中专门提到冠服问题。他简要回顾了高丽冠服演变的历史:

祖宗衣冠礼乐,悉遵唐制。迨至元朝,压于时王之制,变华从戎,上下不辨,民志不定。我玄陵(按,恭愍王)愤上下之无等,赫然有志于用夏变夷,追复祖宗之盛。上表天朝,请革胡服,未几上宾。上王继志得请,中为执政所改。殿下即位,亲服华制,与一国臣民涣然更始,而尚犹不顺其品制,以梗维新之政。愿令宪司定日立法,其不从令者,一皆纠理。

按照明初的宣传,明朝衣冠体系是仿照唐代制度建立的,明初官员所带的乌纱帽,名字即为“唐巾”。因此在高丽士大夫看来,使用明朝衣冠,具有“追复祖宗之盛”的意义。昌王即位后即“亲服华制”,但尚有人不遵从衣冠新制,赵浚建议专门立法纠察。至此,在经历了禑王时期的反复之后, 明朝冠服在高丽的行用再未发生波折


四、一代之制:朝鲜王朝对明朝服饰的沿用

 

高丽王朝最后的二十年里,王位凡四易(恭愍王、禑王、昌王、恭让王),最终王族覆灭、国家易主。明朝正式册封过的恭愍王和禑王,一个遇弒,一个废黜后被杀;恭让王(1389-1392在位)曾派世子亲朝金陵,但也未摆脱被废黜的命运。曾被明朝册封的高丽国君一再被弒、被废,这对宗主国的权威无疑是严重的挑战。对于权臣操纵下频繁的王位更迭,明太祖极为不满。他对朝鲜开国君主李成桂有极为负面的评价:

朝鲜国,即高丽。其李仁人(任)及子成桂,今名旦者,自洪武六年至洪武二十八年,首尾凡弒王氏四君,姑待之。

可能因情报有误,明太祖错把李成桂当作丽末亲元派首领李仁任之子。不过,高丽末年的王位更迭,确实操控于李仁任、李成桂两位权臣之手。在明丽宗藩关体系下,李成桂擅行废立,不仅破坏了高丽的政治秩序,也损害了明朝的权威。再加上两国间的军事猜疑,终洪武之世,明与新建立的朝鲜关系并不融洽。虽然明太祖为李成桂选定了“朝鲜”国号,但却始终拒绝给予正式册封;明朝的不满,还借所谓的“表笺”问题反复发作。

然而身为“乱臣贼子”的李成桂,需要以明朝的认可作为新王朝的合法性基础,不得不尽力维系明鲜关系。而且与高丽尊崇佛教不同,朝鲜王朝以儒家意识形态立国,当政者对内也和明朝一样,以变易“胡俗”作为新政权的合法性证明。开国之初,权近所作《平壤城大同门楼记》曾谓“王氏之世(按,即高丽),辽金与元境壤相邻,熏染胡俗,益以骄悍”;李成桂建国后,明太祖锡以“朝鲜”国号,士大夫都希望能“丕变旧时骄悍之习,以兴礼义之化”,恢复箕子古风。??因此在服饰上,朝鲜自然也沿袭了作为“华夏制度”的明朝衣冠。洪武二十五年,李成桂祭祀宗庙,即先“服绛纱袍、远游冠”,“百官公服前导”入庙斋戒,然后改着冕服行礼。洪武三十一年定宗李芳果即位,也是“改服绛纱袍、远游冠”接受百官朝贺,然后再改着冕服,率领官员为李成桂上尊号。朝鲜国王在典礼上穿着的这些冠服,皆系高丽时代明朝颁降。

明太祖去世后,明鲜关系逐渐取得实质性改善。尤其在靖难之役期间,出于军事需要,高丽成为建文政权拉拢的对象。经过不断奏请,建文四年(1402),危在旦夕的建文朝廷正式颁赐朝鲜冕服。明廷的敕书详细解释了颁赐的理由。与洪武时代的严厉语气相比,本次敕书行文极为亲切柔和。按照明廷的解释,因为朝鲜能“自进于礼义”,故此按照“远人能自进于中国则中国之”的《春秋》大义,特旨赐予朝鲜国王“亲王九章之服”,以此显示明廷对于朝鲜“无异吾骨肉”的亲爱之情。这是朝鲜开国二十年来,首次获得明朝赐服;而且朝鲜国王等同于中国亲王的服饰等级,也正式得到了明廷确认。然而不久之后,朱棣以藩王的身份起兵夺位,宣布革除建文旧政,恢复“祖制”。此时不仅朝鲜需要明朝的支持,朱棣也需要藩国的认可来显示自身的合法性。因此,当朝鲜“奉表贡献”之后,朱棣立即给予国王诰印,并按朝鲜请求赐给冕服,等级亦为九旒九章,朝鲜国王冠服的地位再次得到了确认和巩固。

《国朝五礼仪序例》载永乐元年冕服之制


五、结语

 

中国和高丽都被蒙古风笼罩接近百年,而明朝服饰体系的建立和流行,是东亚在文化上走出蒙古时代的一个标志。在丽末鲜初接受“大明衣冠”的过程中,李穑、郑梦周、郑道传、李崇仁、赵浚等大批文臣,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明朝以“用夏变夷”为口号推动的礼仪重建,迅速和高丽士大夫的儒学信仰形成共鸣。出使金陵的高丽使者,每每赞叹“汉家礼乐睹新仪”、“礼乐衣冠迈汉唐”;朝鲜初河仑历数明太祖之勋业,更首推其“雷厉逐异类,正统接皇王,衣冠复华夏,礼乐尊唐虞”之功。不仅明朝着意塑造的汉唐中国“正统”继承者的形象获得了认可,而且高丽“祖宗衣冠礼乐,悉遵唐制”的历史记忆,也被重新唤醒。在此影响下,丽末也以明朝为模板,出现了“追复祖宗之盛”为目标的服饰改革。高丽袭用的“大明衣冠”,其后又为李朝继承,明清易代后更被视作华夏正统在本国延续的象征。

迥异于前代以暴力征服为基础,以质子、联姻、助兵、贡纳等方式来维护的元丽关系,明丽(包括后来的明鲜)宗藩关系是在大致和平的背景下缔结、并依靠朝聘礼仪来维持的,这在中国王朝与朝鲜半岛两千多年的交往史中,是极为少有的特例,值得特别关注。在这一过程中,虽然存在双方对现实需求的考虑、以及对各自国力强弱的权衡,但不容否认,东国士大夫长久以来的“慕华”心理,或者说两国共同的儒家文化认同,是这种宗藩关系得以和平建立的重要基础。

而作为文化象征的衣冠,在明丽新宗藩关系形成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媒介作用。丽末士大夫屡屡通过“请冠服”这一举动,来表示对华夏文明、进而是对自称接续中国“正统”的明王朝的认同;而站在华夏中心主义立场上的明王朝,也乐于通过颁赐冠服的形式,来显示对藩属国在文化上的接纳。 “大明衣冠”在丽末鲜初的行废,与明朝与朝鲜半岛关系的起落相同步;在明初的东亚国家关系里,衣冠成为构建政治认同的重要文化符号。


张佳《新天下之化——明初礼俗改革研究》

复旦大学出版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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