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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不合理低价游的5个商业逻辑
品橙旅游
“不合理低价游”,抓住了人们贪小便宜的心理,问题出在价格,用低价来诱导欺骗游客,实质是一个低价“陷阱”。



本来,价格竞争是市场的基本规律,低价对游客是好事,也是市场竞争的结果。但这“好事”只在开头,游客一旦落入“低价游陷阱”,就沦为旅行社、导游领队、购物场所合谋欺诈的对象。因此,整治“不合理低价游”,不仅要打击违法旅行社、导游、购物店等市场主体,不可或缺的是,要向社会普及“不合理低价游”的危害,使“不合理低价游”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简单一句话,出门旅游处处“陷阱”,谨防“陷阱”,游客不能置身事外,关系切身利益,要谨记5个基本的商业逻辑。



1、一分价钱一分货——价值意识


“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这句中国买卖市场流传千年的行话,放到旅游市场交易中,似乎不灵了,游客似乎不信了。


其中原由是,旅游是对服务产品的买卖,不像对实体商品的买卖,具有服务的无形性、设施的不可移动性、产品的非存贮性。游客在报团旅游时,不知道旅游产品是什么样子、不知道旅游行程有什么惊喜,这使得旅游的交易双方存在高度信息不对称。比如,同样游桂林、游丽江的旅游产品,不同旅行社往往推出不同的价格,游客不知道值不值,一般就选最低价,侥幸于被宰少一些。


游客选择适当低价可以理解,但是当价格低的离谱,低的不可思议,这就有问题了,这就是游客的“应受之罪”了。试想,旅行社不是慈善机构和公益组织,不会做不赚钱甚至倒贴钱的买卖,旅游市场“跳楼价”、“挥泪甩卖”,不会是“天上掉馅饼”,游客选择了这样的低价团,实质是对应逻辑上的被宰程序。


一个最基本的道理,羊毛出在羊身上,堤内损失堤外补。


2、没有免费的午餐——底线意识


明知一些低价游不合理、有问题,对“低价游”的强制购物、诱导欺骗也有所耳闻,但还是有游客参加,这是贪便宜心理和侥幸心理占了上风,总以为自己和别人不一样,只要坚决抵御旅行社的强制和胁迫,就能避免受骗挨宰。


这是过于高估自己,对问题认识不足。


旅游与平常生活有差异性。人们的平常生活圈子是一个熟人社会,至少是一个生活半径较小的社会,各种矛盾纠纷容易通过户籍地、或所在单位等化解。但是,旅游是对陌生的探知,对未经历的好奇,是在一个陌生社会完成的。人生地不熟,很多事情就由不得自己了,一些在熟人社会很容易应付的事情,到了陌生社会,遇到各种不顺心就不足为奇了。


人们常说,没有免费的午餐。低价游看起来是免费的午餐,但只要游客上了“不合理低价游”这艘船,很大程度上就成了旅行社、导游领队手中的“待宰羔羊”。因此,要谨守社会基本常识的底线。


3、游客不是上帝——规则意识


市场经常听到一句话:顾客是上帝。义务教育的教材上也有这句话。但这句话有其出现的背景。我国过去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所有服务行业都是公营,物质极度匮乏,营业员对顾客大多爱理不理。随着市场经济的引入,物质生产大丰富,运用各种营销手段“抓住”客户成了服务业的目标。这时,商家把游客比作上帝,核心是一种营销手段、经营理念。


说的更直接一些,这个“上帝”的称呼不为别的,是为了你口袋里的钱。“顾客是上帝”潜台词是“有钱是大爷”,也就是说上帝的待遇,是你用钱换来的,是包含在他们的利润里的。


因此,“游客是上帝”这个定义,只能从服务提供者角度出发,从提高服务质量出发,把游客当上帝的心态,提供优质服务。但游客自己不能当作“上帝”、而把提供服务者当作“上帝”的底层,这就有问题了。


所有参与市场销售、购买的主体,都必须遵循具有最大共识的规则——平等、诚信、友爱、法治、公正等价值观。也就是所有游客和旅游服务提供者,都不能把人视为“上帝”。


市场中,社会中,只有一个“上帝”,那就是“规则”,谨守诚信的规则,知法守法的规则,公平交易的规则,相互平等的规则,才是双方要信守的“上帝”。


 4、“先小人后君子”——合同意识


大众旅游时代,是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特征,是“人情社会”向“契约社会”转变的必然要求。


合同,是陌生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准则。要求先像小人一样斤斤计较地讲清楚条件,但在之后得执行过程中,就要像君子一样信守承诺。


游客出游,在陌生圈层要保护合法权益,就要增强合同意识,出游前要同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住宿、餐饮、行车标准、景点、购物点、自费项目等细节不能马虎,内容要约定详细,谨守合同约定。


但是,旅行社与游客签订合同,一般留有一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合同不完整。很多重要信息没有填写,给旅行社操弄的空间,也给矛盾纠纷后维权增加困难。


二是虚假合同。合同上的签名盖章和实际的旅行社不符,使发生纠纷后,游客维权缺乏凭证。


三是阴阳合同。为规避法律处罚,旅行社与游客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不合理低价格的“真合同”,一份是市场正常价格的“假合同”,后者用来应付旅游部门检查但不实际履行。


5、防患于未然——维权意识


很多游客旅游中被坑蒙拐骗、被欺客宰客,义愤填膺地对旅行社进行投诉,发现证据不足,口说无凭,只能不了了之。从旅游部门来看,接到的大量投诉都是无效投诉,都只是口头说说,提供的合同是假的,其它证据保留也不完整。也就是说,由于游客在旅游途中,缺乏防患于未然的意识,不善于保留各种证据,一旦遇到纠纷,后期维权很难。为此,游客要善于保留各种出游的凭证,即与事实有关的证明材料,如合同、行程表、机船车票、景点门票、发票、收据,以及照片、视频。


与往年一样,今年10中旬以来,国家旅游局又启动了对“不合理低价游”的整治行动。


与往年不一样的是,短短一个多月,这次整治已经创造了一系列的“史上之最”——史上最多在线旅游企业被约谈和批评(3+9);史上最大量旅行社向社会作诚信承诺(667家);史上最大量旅行社被立案调查(47);开展对单一省份开展“参与部委最多、人员规模最大、涉及地区最广、时间跨度最长、督查要求最严”的旅游市场专项行动。


国家旅游局锲而不舍、紧盯不放的外溢效果,深以为有两点:一是彰显决心,不想无功而返,也不想半途而废。二是营造声势,不断向社会发出声音,期许获得社会更多的支持,让更多游客知悉。


从游客入手,是疏导之策,从查处违法入手,是严堵之计。治理“不合理低价游”要系统考虑,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对游客的宣传引导,还需要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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