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以下4种情况下,应单承担赔偿责任:
1、明知车辆存在缺陷(如车辆超过报废年限),且该缺陷是交通事故发生原因之一;
2、明知借车人无驾驶证;
3、明知借车者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等依法不能驾驶机动车的,还将车出借;
4、其他应当认定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过错的。
由此看来,如果车主尽到了合理的审慎义务,法院是更倾向于判决车主不承担责任的。在我们身边,借用亲友或他人车辆的现象比较常见,车主在出借时不应当只考虑到情面的问题,更应该注意避免将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出借或者将自己的车辆出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或醉酒的人员等,保护好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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