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广西2016年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正式下达了,参合人员个人缴费标准由2015年每人每年90元,提高到120元,每人每年增加30元。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国家为了改善和提高农民健康水平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自启动以来,给广大群众看病带来了巨大的实惠,受到群众的欢迎。但是,目前新农合农民个人交费标准年年上涨,从2009年的每人每年10元,到现在的每人每年120元。港北区庆丰镇石卓村村民黄先生参保新农合已多年,他说,2012年个人缴费金额才60元,今年已经涨到120元了,我们全家10人,仅新农合的费用就1000多元,这对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来说,着实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是否影响农民参合积极性?
那么,这会不会影响农民参保的积极性?缴费标准又是如何制定的?
据市新农合办工作人员介绍,2016年新农合缴费标准为120元是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财政厅《关于认真落实2016年度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标准的通知》(桂卫基层发〔2015〕21号)要求规定的全区统一缴费标准。据了解,2015年我市参保人员4414695人,参合率达到98.52%,超过了自治区要求的97%的参合目标。根据缴费标准制定,2015年新农合基金人均为470元,2016年人均增加70元,为540元,各级政府补助资金人均增加40元,农民个人缴费人均增加30元。
根据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显示:2013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8189元,2014年为9131元,增加942元。2015年全市农民人均收入预计将继续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因此,市农合办工作人员表示,随着农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民对医疗保障水平的要求也不断提高。总而言之,要实现在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基本医保基础上,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就要求农民、政府共同努力,每年适当地提高参合人员缴费标准是完全合理的。
据介绍,按照上级要求,每年的3月前要完成筹资缴费工作。实施新农合以来,对参合农民个人交纳基金的筹集均是由乡镇和村、组干部挨家挨户上门收缴。而对于农村五保户、低保对象、残疾人、计生优抚对象,民政、卫计等部门也会出台相应政策进行扶持,提高新农合的参保率。
而对于2016年度新农合,补偿最高封顶线为多少?市新农合办工作人员介绍,新农合报销比例根据各县市区的基金情况统筹安排,2016年最高封顶线是根据市基金补偿技术方案制定的,目前市基金补偿技术方案还没有出台。
据介绍,下一步将实行“新农合协议筹资”,在农民自愿参合的前提下,由乡镇人民政府与农户签订新农合筹资协议书,并同意由政府委托信用社从本户存折中扣除存款代缴本户参合人员的参合资金。
大力构建卫生电子信息平台
据了解,2016年我市将大力构建卫生电子信息平台,早日实现一站式结算服务。实施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为的是在救助对象持基本医疗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办理结算时,信息系统能自动计算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赔付费用,病人只需支付扣除医保报销金额和大病保险赔付金额后的个人自付费用。此外,工作人员表示,2016年我市实现在城镇居民医保及新农合基本医保基础上,建立覆盖全市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制度,初步形成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实现市级统筹,将大大提高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障能力。
关于大病保险,市新农合办工作人员表示,参合人员自费部分达到大病保险起付线的,在获得新农合补偿后,再由承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公司给予大病补偿,具体补偿比例和方式待2016年贵港市新农合大病保险方案出台后参照执行。
据了解,2015年我市已实施全市城乡居民的大病保险赔付,截至2015年12月27日,市新农合大病保险已赔付10799人,赔付金额55588984.96元。目前正大力构建卫生电子信息平台,争取早日实现全市一站式结算服务。
那么,2015年住院尚未申请补偿手续的参保农民,如何解决?对此,工作人员提醒,为做好新农合基金管理工作,确保基金正常运行,在2015年住院期间尚未申请补偿手续的参保农民,应尽快向辖区新农合经办机构申请补偿手续。工作人员还提醒参合农民,对于门诊统筹补偿年底用不完且下一年仍参加新农合的,则可结转到下一年度继续使用,但不得用于冲抵下一年度参合缴费。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