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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发布

二、信息发布

(一)工作内容

收集、整理、审核并向社会发布求职和招聘、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创业项目、职业供求分析以及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等信息。

(二)服务对象

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三)工作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

(四)工作流程

1.信息收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按工作职责收集公共就业服务相关信息,核实后录入信息系统。

2.信息处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信息和需求信息、创业项目信息等进行整理、分类;公共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对招聘求职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情况进行分析并形成报告。

3.信息发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公共招聘网、短信、显示屏、信息栏及时向社会实时发布求职和招聘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创业培训信息、创业项目信息。

市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通过媒体、公共招聘网向社会发布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

4.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按“谁发布谁管理”的原则,定期清理所发布的信息,确保信息的有效性。

(五)工作时限

求职和招聘信息、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创业培训信息、创业项目信息实时发布;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和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按季发布。

(六)绩效评估

信息发布及时;信息真实有效;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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