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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经第三十五章

“执大象,天下往”的正确解读|《道德经》35

冯海塘

2022-09-06 14:54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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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释文

【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

道执守以万物为大的宏大形象,所以天下万物都会归向于道,成就道的宏大。万物都要归向于道,因而不会去伤害道。

侯王执守以大众为大的宏大形象,所以天下大众都会归向于侯王,成就侯王的宏大。大众都要归向于侯王,因而不会去伤害侯王。

* 象:景象、形象。

* 执:坚持、固执。

* 往:归向、前往。

* 害:伤害、损害。

* 大:宏大、高大。

【安平大,乐与饵,过客止。】

安定的生活、公平公正、以大众为大,这三者就是音乐和美食,即使是过客也会因此停下脚步,驻足于此。

* 安:安定。

* 平:平允、公正。

【故道之出言也,曰:淡呵其无味也,视之不足见也,听之不足闻也,用之不可既也。】

所以,道自己对自己说,道是平淡无味的,怎么看也看不完全,怎么听也听不完全,怎么用也用不尽。

* 既:尽、全部、完毕。

* 足:完全,足够、够量。

二、释读

(一)大象

【执大象,天下往,往而不害。安平大,乐与饵,过客止。】

什么是大象?一物或许不大,但天下万物大不大?天地宇宙万物大不大?密密麻麻、重重叠叠、无边无际、广阔无垠,这是宏大的形象,即大象。

经言:“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可名于大。”即:万物都必须要归向于道才能够存在,但道却不做万物的主宰者,而是由万物自己作主,可称为宏大。

简单说,天地宇宙万物都归向于道,而且都能自己作自己的主,这就是道的宏大,是包含了规模和气度的大。

万物都必须要归向于道才能够存在,不然就不能存在,所以万物都不会去伤害道。

侯王治理国家,要像道那样:“衣被万物而弗为主,则恒无欲也,可名于小。万物归焉而弗为主,可名于大。”即:恩泽大众,大公无私,不做大众的主宰者,自己为小而以大众为大,执守宏大的形象。

只有这样,天下大众才会归向于侯王。当侯王成为民心所向,大众就会向着侯王、护着侯王,侯王当然也就不会有损害。

对于大众而言,什么才是音乐和美食?安定的生活,公平公正,自己能给自己作主,“安平大”是也。用现代的话来说就是,安居乐业,人人平等,活得有尊严。

(二)道自言自语

【故道之出言也,曰:淡呵其无味也,视之不足见也,听之不足闻也,用之不可既也。】

道是什么?道是一个整体的形态,是存在于任何万物中的普遍现象。任何万物想要存在,就必须是一个整体的形态,一朵花、一片森林、一家企业……天地宇宙,莫不如此。

道有四个特点:

第一是“淡呵其无味”,平淡无味。

第二是“视之不足见”,怎么看也看不完全。

半朵花、一片花瓣、半杯水、一片海洋……只要是存在的任何万物,都是一个整体的形态,所以怎么看也看不完全。

第三是“听之不足闻”,怎么听也听不足。

鸟鸣是声、人语是声、落雨打蕉叶是声、超声波也是声……

第四是“用之不可既”,怎么用也用不尽。

只要有道,就能存在。不管你是人、是物、是事、是鬼、是怪、是神、是仙、是佛……。任何万物,只要是一个整体的形态就能存在,否则就不存在,不是东西。所以道是用之不尽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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