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试行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
1 总则
1.1为贯彻执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5043-2015,推进我省绿色建筑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要点。
1.2 本要点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一星级绿色建筑的要求,充分考虑我省地域特点、气候条件及经济社会发展等因素,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绿色建筑设计规范》DB37/T5043-2015进行整合、优化而形成的,适用于新建绿色建筑施工图设计审查,同时可指导一星级绿色建筑设计。
1.3控制项应全部满足本要点的要求。“节地与室外环境”、“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内环境质量”5类评价项,每类最多允许有1项不达标,即可判定为总体达标。
1.4 设计单位应编制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依据本要点进行自我评判,并填写施工图设计审查表(见附录)。当评价项不满足1.3要求时,设计单位应依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进行评分判断,并提供自评报告。
1.5 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依据本要点,分专业对设计单位的自评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查意见。
1.6 绿色建筑的设计及施工图审查,除执行本要点外,尚应符合国家、山东省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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