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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关老师们,有些科技媒体是不会随意删稿的

各位亲爱的公关朋友们,我是创见的执行主编小妖,一个春节不见想死你们了。

你们知道你们一二月份都不开发布会,我们一个小科技媒体没新闻可写有多寂寞么?

昨天下午的时候,在 QQ 上有个人来敲我说自己是公关,我可高兴可高兴的就同意了申请。但是加完了之后,她说:


哦,原来想删稿,没有问题啊。

来创见这边删过改过稿子的公关同学应该都知道,请我们删改稿子其实很简单的,1 分钱都不用出,所以我说:

原谅我不能把稿件地址放出来,原因我们稍后再扒。这个文章是关于一个「和我们关系很好的渠道公司」在 2013 年的时候的倒闭传闻,我们采访到了该公司的 CEO 并进行了独家辟谣。

因为当时我还没有负责这部分内容,我就查了一下相关的资料,我们和这家「关系很好的渠道公司」好到什么程度呢,当时这个公司出倒闭传闻的时候我们第一时间「没有报道」而是硬生生的等到传闻已经血雨腥风该公司已经进行回应了才给发的「辟谣贴」。

而这个辟谣贴 也几乎是当时唯一主动撰写的辟谣贴 ,被大量其他网站转载,就好到这份儿上。

所以啊,这个删稿要求来的莫名其妙啊,而且十分不符合创见自采写文章的删稿改稿的原则:

1. 创见网站所报道内容中存在事实性错误;

2. 创见网站所报道内容在基于事实的文辞描述上存在错误;

3. 内容中出现了在采访时采访对象明确表示不可写入报道的内容;

4. 创见将在收到被报道方或采访对象官方通知(不限于电话、邮件等方式)的前提下对 1-3 的内容进行修改或删除,因渠道关系导致的内容无法修改或删除我们将进行道歉声明以正视听(追诉期不超过 3 个月);

5. 创见不接受未具名或来路不明的删稿改稿要求,必要情况下将以涉嫌「有偿删贴」的名义向司法机关进行举报。

6. 虽然创见的编辑都不怎么有节操,但是他们有道德。

我把上面这段话十分委婉的告诉了对方,对方的态度是这样的:

原谅我强迫症犯了,截图时候发现了一个错字,是可溯性!可以追溯的意思!

啊,我们都知道,一般的企业出来删稿的时候都是要出来融资的时候,因为毕竟 SEO 要好看一点能让投资人更放心。作为一家写创业报道比较多的媒体,我们还是十分体谅企业的。 我们甚至提出了「修改文章标题以满足创始人 SEO 需求」的方案 ,在我们围绕「在删稿之外尽量满足你们的需求」展开了十万回合毫无意义的讨论之后,对方依然坚持要求删稿。

甚至竟然提出了这样不堪入目的条件:

什么,付费?妹子,你不知道现在严打网站付费删稿么:

天啊,好怕怕啊,这不是遇上钓鱼执法了吧?

可能是觉得越来越觉得我们这个小媒体破事比较多,对话里频繁的出现了我们关联公司、老板和股东的名字。

作为一个拿着股东钱写稿子的小网站编辑我也开始思考是不是凑合就把这稿子给删了,而且对方又是一家内容渠道公司,对于媒体来说下游渠道是十分重要甚至得罪不起的合作伙伴。

简单来说大部分时候渠道和我们沟通的时候都是上图这个态度

虽然我们依然拒绝付费删稿,但是如果是十分重要合作伙伴,为了维持彼此之间的「友谊」,做出一点让步给免费删稿就当是朋友费了。

康夫:请把来年和你做朋友的费用给我交了

就在这个时候我突然想起一个问题:这位公关同学都已经把我们调查的底朝天了,似乎还没有证明过自己就是这家「与我们关系很好的渠道公司」员工。

因为我们负责这家渠道公司的人员离职,所以其实我们和这家公司没有直接联系,于是我提出了一个十分正常的验证要求:

早上起来,我们发了一封言辞友善的资讯邮件到这个「与我们关系很好的渠道公司」官网上公开的媒体合作邮箱,并通知了这名自称的公关人员:

截止到发稿时,我们没有收到来自这个「关系十分良好的渠道公司」任何可信方式的回复,然而就在十几分钟前我的 QQ 再次响起,一个崭新的号码请求加我好友,通过后的第一句话是:

我的心情只有四个字:

截止到发稿为止,我们无法验证该公关人员与「关系很好的渠道公司」的关系,所以我们隐去了所有涉及该公司的信息。从现在还没回信来看,也许该公司根本就不知道这件事,科科。

既然说到这里,就简单的聊一聊我个人对公关这一业务的理解:

公关是任何正规现代企业中都需要的一个职位和工作,公关行为连接着大众、媒体与企业自身,它是企业的发声器官,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企业的形象。尤其是在信息爆炸的时代,酒香也怕巷子深, 一个好公司没有好的市场推广和公关形象并不一定能真的靠好产品走出一片天地,所以必要的公关行为是正当并且合理的,不应当受到任何非议!

从业务来讲,公关是媒体获取信息最为正当的渠道,任何企业公关处所获得的信息都应该被视为有关该企业的第一可靠消息,如果是同样一条未包含严谨逻辑证明的消息,涉事企业公关的信用评级应比其它渠道都要高。 因此媒体在写稿、编辑和运营时参考涉事企业公关的意见与建议也是正当且合理的。

有很多人认为,一个媒体的良心就要看他与公关和企业的关系,好的媒体应该对公关冷眼相对,处心积虑的和企业对着干「就要让你的产品卖不出去、就要让你的服务被人骂、就要让你每年花天价的公关费来解决负面消息」。但其实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广告公司为什么是 Google,因为它让每一个使用者都心甘情愿的成为它的广告受众,并将广告与公关这种传统意义上对消费者来说的负向体验转变成了正向体验,让用户爱上企业的宣传行为—— 这种转变应该是由公关和媒体共同推动的而不是一方使劲。

因此,其实我们并不认同圈子里常见的公关低头喊媒体人老师的现象,作为第一消息源的公关理应比「没有任何消息源」的媒体(尤其是网络媒体)更加有话语权和地位。 二者应该是共赢共生的存在而不是此消彼长的对抗关系。

所以亲爱的公关朋友们,有事直说,我们都会在不伤害自己和读者利益的情况下尽量解决。

尤其是删稿这种事,少找第三方机构代为处理,因为会让原本的公关,变成危机公关。

2 评论

小妖文风甚是顽皮,仔细一看原来是爷们,我真是。。。。。。。。。。。。。。。。。。。。。。。。。。。。。。。。。。。。。。。。。。。。。。。。。。。。。。。。。。。。。。。。。。。。。。。。。。。。。。。。。。。。。。。。。。。。。。加个微信?

小骚正太郎

哈哈哈哈公关老师们都好可爱

陈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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