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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安的文学改编,电影原著的漫想




11月7日晚,李安、冯小刚、贾樟柯三位导演在清华大学做了一场“我们的第一次”的分享交流会,为新片声势。近两个钟头的时长,看完感受颇多。冯小刚导演除了幽默地感叹《我不是潘金莲》的故事只会发生在特色的中国,剖析一番传统人情社会与法制的冲撞。后贾樟柯又引申到李雪莲上访的经历跟他拍电影向各部门妥协争取的过程差不多,冯导便机智地帮电影局挡了一枪,称他们是“扛雷的人”。


大导演李安一贯自谦,比什么都懂的某些影评人温和几百万倍。他讲述自己对技术革新充沛的好奇,拍摄过程中的惊人发现驱使他做了这番冒险的尝试。不经意间他又会展露出情感涌发的一面,像在摩洛哥拍摄时,他怀抱了许久一个心理可能受到拍摄创伤的孩子。讲演员努力配合导演付出了很多,被观众质疑讨伐,内心极是酸楚。他在讲电影,更多是说人生




安为什么拍人脸?


李安的电影《比利.林恩的中场战事》和冯小刚的《我不是潘金莲》都改编自小说,两个电影都有点怪。刘震云12年出版的原著小说的序文十几万字,正言只有几千字的结构,启发了冯小刚尝试用特殊画幅的方式叙事。冯导也说服了《我不是潘金莲》的绝对主角范冰冰,必须接受她仅仅是一个介绍人的角色,电影的真正主角其实是围绕她的男性。这个也点通了我对《比利.林恩》故事的理解,它也是由一个男孩串联起来的美国大观。



电影《比利.林恩》改编美国作家本.方登的小说《漫长的中场休息》(大陆版本译名),一句话简介它就是:“有人来表扬你这辈子最惨的一天”。在李安谈到这部小说时,觉得它有大量思索、精神性的内容,是不适合用电影的方式呈现。但后来他发现这样恰恰适合采用新技术,精简化场景,将镜头靠近对准角色的脸,尽量不化妆、真实的脸。


漫长的中场休息 2016.11


不少看过电影的影迷对李安这种做法感到不可思议,描绘有如在看一部电视电影,跟演员过不去。为什么要拿这么高、没有人用过的规格去拍一堆人脸?而不是像《指环王》,星际宇宙那样的宏大景观?但若读了这部电影原著,它可能就帮我们解答了这类困惑。在目前能达到的环境下,还有什么比拍这个更适合?


由他人执笔的李安自传《十年一觉电影梦》中,有人告诉过李安这样的一句话,“要么忠于原著,拍一部烂片。要么不管它,拍一部好电影”,大意如此。文学和影像是绝对不相同的两种事物,它们两者都有各自无法企及的触角。文学中人物的心理感受,肆意的幻想,不可能都借助电影叙事与特效实现。但在《比利.林恩》中,李安面对的不是是否要忠于原著,而是该怎样表现它。



荒木经惟说最赤裸裸的是人的脸,脸是最性感的,李安说人的脸最富有戏剧。故而李安导演所做的其实可以说是一种文学影像化的尝试,借助视听语言无限逼近文学的身体。当演员的脸足够贴近我们,我们看清了他们皮肤斑点,血管脉络,他们内心在想什么,虽没有文字的提醒,但我们能够融入环境中,真正感受的清楚。这是难以革新的电影语言,观众越来越远离的内容。因而李安才不断强调,电影内容与技术是捆绑在一起的,而不是割裂的。文字叙述的优势是作者可以清晰描绘人物的思想过程,被我们确切感受到,而这种感受同电影给我们的一样不可避免转瞬即逝,李安试着让我们通过电影阅读这种感受。


在本.方登的小说中,从直线看它并没有在战场的时间,它始于凯旋回到美国参加中场秀,结束于跟家人团聚过后返回战场。没有太大的剧情冲突,充斥着对话,荒诞的戏码,心理的独白。李安拍它显然更多不是为了表达反战的思想,而是一个男孩的成长,或置身事外的我们都无法理解的士兵的孤独与痛楚。


影和原著



这样去理解李安的做法,便联想电影是需要时不时向文学取经的,借此为它注入新的活力。像前不久的《七月与安生》,结尾的几次翻转,令人耳目一新,很是新鲜。改编常会逼迫创作者思考、产生从文学汲取养分再发挥的智慧。而把握了原著的基调,选择不忠于原著,并不代表着原著作品不好。改编这活太难,一不小心容易毁了它,不被承认。看看《权利的游戏》每季出来,有多少原著党在骂骂咧咧,呼吁让角色复活,恨不得把编剧头砍下来。但改编也有它极大的优势所在,平庸下三滥的作品,导演与团队的眼光能发掘出其璞糙质地的精华成分,再反哺作品。我们通常不会因一个失败的电影改编,改变对原著的固有印象。却会被一个更优良的改编形式打动,去容忍原著一些狭小的缺陷。这大概就像团队协力去修补一个人已完成的创作中遗失缺漏的内容,达不到的层次,打磨的晶莹透亮。


自然也会有小说与其改编的电影都十分优秀的情形,去判断两者,有一个技巧不知是否合适。比如我们看了一部印象奇好的电影,回头找它的原著,若发现原著仍有饱满的力量,俘获打动我们的叙事特点,许多电影装不下的那些旁逸斜出的支干留在书中更有味道,这样看两者都无疑做到了成功。反之,读了原著,发现电影已经没有再看一遍的必要,变的毫无吸引力,甚至人物性格与关键情节都遭到破坏。或看完电影,读原著枯燥无味,无用多余的段落比比皆是,这样有一方肯定是失败的。



有时候电影与原著也在吊诡地为彼此做互补,例如温斯顿.葛鲁姆的小说《阿甘正传》改编的电影收获了巨大成功,拍出了史诗般的传记气韵。而它有着诸多巧合荒诞的情节,观众却能结实融入进去,被阿甘的精神打动。但如果打开原著,它就是另一幅画风了,变成了让你捧腹大笑的逗比喜剧,你可能想象不到阿甘还曾和好莱坞女演员鬼混过,和毛泽东有过交集,在北京赛跑过。他们是两个阿甘,又是同一个阿甘,只是作者和导演观察他的角度改变了。又像安东尼.伯吉斯的《发条橙》,库布里克在将它改编成电影时,却少拍了小说的最后一个章节,意义就很大不一样,但两者又都成立。



文学跟电影的紧密抱缠,也有它忧伤的地方。我常常困惑到底是该先读原著,还是先看电影的问题。但有时又觉得不必太过纠结,在前在后都无关紧要,它们一般不会对自己的副本大举破坏。看过电影去读原著,电影的人物形象会代入进文字中去,帮助我们更容易理解,但也可能因此我们盲目地忽视掉了原著中作者精心设置的细节微妙之处,阅读也少了几分想象的乐趣。


先读原著,似乎也不是一种明智之举,它等同于我们已经对电影内容知晓了大半,被剧透过了,再看电影不过是观察它完成表现的怎么样,观影感受会打折扣,遇上不走寻常路的导演大概会减轻。阿婆和日系的推理小说,尤其不该在看改编电影之前阅读。


考虑到我们在一部电影上所花费的时间成本一般是两个多小时,书就很难讲。我们喜欢一部电影,可以不时重温,但恐怕很长时间也不会有耐心重读一本书,这样先看电影会是不错的选择。


对于许多皇皇巨著来说,改编的电影只是它的冰山一角。但现在有太多经典的书籍尘封没有人再翻阅,而经典的影片仍被一代代影迷挖掘出来填充无聊的时间。但电影总归是无法离开缜密优秀的原著作品,不然我们能看到的影片,质量就会衰败很多。观众喜闻乐见的电影,仍需要回报原著的喂养,把它引荐给更多人,让读者探索冰山。原著也受惠于电影,不然很多书我们永远也无缘阅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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