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普法行动
 最高法院:农村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双方在签约时已预见到房屋被征收、征用的可能,并作出约定的,应视为对拆迁安置中所涉经济利益的自由处分。

案例索引:李红与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政府、张坤法确认行政行为无效及补偿案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行政裁定书
(2017)最高法行申6998号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普法行动#老板必看!为什么劝你不要成立...
注意 法律改了#抖来普法2022 #315全民行动 #抖来学法
#普法行动# 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不适用二十年的最长起诉期限。二十年的最长起诉期限,仅适用于因不动产提起...
狄城普法驿站:最高法判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签订补偿协议的
【金诉专栏】律师硬核普法:什么是售后包租?售后包租违法吗?如何维护权益?
【普法e站】新行政诉讼监督规则解读之八:检察机关对生效裁判监督的具体情形及方式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