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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签证、索赔中存在的问题及风险控制建议
   工程签证、索赔风险控制的总的原则在于:认真研究、谋划,勤于签证、精于索赔。具体到施工过程中,主要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对施工合同、施工范围、招投标文件不熟悉,导致不知道哪些需要签证、哪些需要索赔。这就要求我们既要会做工程,又要会算工程:
   (1)现场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要熟悉施工合同内容、施工范围、招投标文件、施工现场;
   (2)对比“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与“投标报价文件”、“实际施工范围”(深化施工图、施工现场):找出差别之处,分析哪些部位可以作为工程变更项目,哪些部位可以推动业主工程变更,作为签证、索赔的项目,哪些部位属于合同范围内项目,但投标时漏项少项的(尽量推动业主工程变更,或不做少做,减少漏项少项损失);
   (3)对比“投标报价文件”与“工料规范”、“技术质量标准”、“现场施工条件”:找出质量标准的差异,报价偏低、偏高的项目,从而搜索出签证索赔的项目;
   (4)根据以上对比分析,制定出“工程签证索赔项目线索及工作规划一览表”,全面列明明确的潜在的签证索赔线索,并制定工作对策。
    2、应当签证的未签证或延误签证;
有很多业主在施工过程中随意性较强,施工中经常改动一些部位或增加工程量或变更设计,致结算时由于缺少签证、书面记录等材料,从而引发纠纷(造价、工期)。对此建议施工单位要及时签证、严格签证、勤签证。
    3、办理工程签证,但缺乏必要的构成要件,不能作为增加合同价款的或工期顺延的的直接证据。对此建议施工单位要对照工程签证的四个构成要件(主体、权限、内容、协商一致),规范签证、完善签证。
    4、合同明确约定了签证要求、签证印章的使用,签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问题;对此我们建议:(1)要求现场签证人员熟悉合同约定,严格按合同约定进行签证;(2)规范签证:对应合同或往来函件中约定的代表签证,或使用项目签章签证;(3)用往来函件的形式确定增(追)加的代表或启用的印章;
    5、监理签证的问题
实践中,很多的签证只有监理的签字或签章,甲方代表或甲方委托的管理公司没有签字或签章,这就涉及该签证的内容对甲方是否有约束力的问题。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建议:(1)对照合同约定的甲方代表(工程师)、监理的权限,检查签证是否符合合同约定;(2)跟踪、完善该签证单。
    6、签证的文字表达不够明确、具体
有的签证文字表达不够具体、明确,有的签证文字表述容易造成误解、产生歧义。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建议:(1)文字表述要明确具体。如有的工程处的签证在提出工期需甲方顺延时,用一组数据列明了甲方变更图纸的次数,并明确提出要求顺延的天数,就很有说明力;再如涉用费用的签证,应明确提出费用组成及费用数额。(2)有些签证要尽量结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做进一步的表述。如在增加签证工地代表或启用工地签章时,有的处的函件就这样表述:按双方合同中的某条约定,你方应在什么时间内应将工地签证代表或工地签章印模提供给我方,请在接本联系单于年月日前将签证工地代表或工地印模报送我方。(3)要有条理。如某甲方在关于乙方提出的需要移动塔吊(流沙)的回函中,是通过这样的三方面来回函的:原则上不同意移动;确需移动,需按以下原则办理(安全、不要影响工程某一部位的施工;费用自行承担)。
    7、重视合同中对签证、索赔及时效的约定,充分利用“逾期视为认可”条款
(1)签证、索赔期限不同约定方式下的不同法律后果:
A、仅约定签证、索赔期限,未约定类似“过期不能签证、索赔”内容的,适用二年的诉讼时效;
B、既约定签证、索赔期限,又约定类似“过期不能签证、索赔”内容的,过期视为放弃签证、索赔权利;
C、既未签证、索赔期限,又未约定类似“过期不能签证、索赔”内容的,可随时主张签证、索赔。
(2)索赔需发出书面索赔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合同第36.2条规定,索赔须在“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逾期有可能会丧失权利。
    8、工程签证单的格式规范问题
 针对工程签证单格式规范的问题我们有以下两点建议:
(1)统一签证单的抬头、分类、编号、明确签发程序(五级或三级签证)、留有甲方签收栏等,形成各个公司规范的签证单。
(2)可以根据签证的不同内容进行一定的分类。
    9、工程签证、索赔的送达问题
现场有权限的代表签收;如对方拒收或无签收凭证,可用特快或双挂号方式邮寄;重要的签证、索赔可申请公证送达。
    10、定期汇总签证,形成集中的书面的双方确认文件。
有的合同中约定:每月汇总、双方确认,方便以后结算等。如无约定,要形成定期汇总双方签章确认的习惯。
    11、会议纪要到会人员签到问题、记录内容问题
存在问题:从会议纪要上看,无法证明其到会,无法确认其认可其会议纪要的内容;有的记录内容不全面。
我们有以下两点建议:(1)把到会人员名单印好后,由到会人员签到。(2)详细记录与会人员发表的意见,施工单位与会人员要讲清存在的问题,需要解决的问题等内容。
    12、索赔、反索赔的内容哆嗦,词不达意,羞于表达索赔字样及内容。我们建议:索赔、反索赔内容明确、明了、具体,汇总清单并附相关证据。
    13、签证、索赔工作的分工问题
签证、索赔不仅仅是项目经理、资料员、施工员的工作,而是全体现场人员的工作,应当鼓励工长、质检员、内业等人员发现签证、索赔机会,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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