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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关于农村宅基地又出了几项新的政策,包含了宅基地的申请、退出、确权等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解读一下这几项新政策。
以前农村宅基地的审批需要经过县(市)级政府部分的同意,现在正常情况下农村宅基地的审批,只要通过乡(镇)级政府审批即可。若牵扯占用农业用地的情况还需向县(市)级政府提出申请。
如今越来越多的农村进行新农村改建,很多农村面临拆迁。为了新农村建设的顺利进行,减少房屋资源的浪费,新建房屋的宅基地申请难度也在增加,并且在建造房屋时有严格规定,对于农村房屋建筑面积超过300平米、房屋跨度超过6米或房屋超过3层的情况下,农民不能自行施工,必须要由专业房屋建设施工企业、劳务分包企业承担施工。
若村民进城居住后不再需要农村的宅基地,可以选择自愿退出宅基地,宅基地由村集体会收回并给予村民补偿。补偿包括地上建筑补偿与宅基地面积补偿,补偿标准根据当地经济水平制定,一般的农村一处砖瓦房宅基地补偿总额在20万左右。
村民建造房屋时存在私自更改建筑面积的行为,部分村民房屋的建筑面积远超过了当地宅基地面积标准。这种情况下超出的面积需要交税使用。
以前对于违章建筑一般都是进行拆除,这样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还容易引起矛盾。介于这种情况,国家颁发了关于农村违法占用宅基地建房的新政策,违法建筑可由村集体收回、处置。村民若不想宅基地被收回可缴纳罚款,然后交税使用。
农村宅基地的使用遵循“一户一宅”的原则,正常情况下一个户口本只能确权一处宅基地。如果村民家有两套宅基地,子女已经成家,但是还没有分户。这种情况只要向村集体提出申请,村集体与本村村民的同意后可以将两处宅基地确权。
农村改革在不断深化,农民在改革浪潮中也必然会受到影响,相信在之后关于农村宅基地的政策仍会陆续出台,小编提醒农民朋友们,一定要密切关注农业方面的新闻,不要错过和自己密切相关的政策。
内容来源丨第一农经
本期编辑丨蘑菇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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