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我不是药神》
文|王斌
我很清楚,当大众众口一词地盛赞《我不是药神》时,我的不合时宜之论会引来众怒,因为我的观影体验与众人看电影后的激动形成了反差。在此我想说,我只能诚实地说出我的想法。我无法欺骗自己。我个人信奉的原则是:在艺术上尽可能做到绝不撒谎,哪怕由此惹恼了一些人。
《药神》并没有怎么触动我,但我承认,那两处为泪点而刻意设置的情节点让我有瞬间的感动——仅仅是瞬间,一是黄毛“慷慨赴义”,二是尾声处“口罩百人”街头列队送义士。我留意了一下身边的人,似啼哭者无一人(或许有悄声掩泣之人?不知道了!)
《药神》作为电影,拍摄得实在是太糙了,包括剧本,一切仅走了一大概齐,差不多得了,于是连演员之表演,也奔了一糙字而去,影像风格几无。
至于故事之设置,基本照着美国类型片模式而形塑,我却以为好。
中国商业电影就当先学好电影类型学。类型片的一大特征是先预设观众的反应,然后按照剧情需要,把观众观影过程的兴奋点——喜点、泪点、亢奋点,都按部就班地设计在案,由不得你到一“点”时不做出必要的反应,在这里,观者其实已然束手就擒地成了一个心甘情愿的“被设计的人”。
但有趣的是,几乎所有被设计者(观众)都会不假思索地认为此“反应”源自自己,而非“被设计”。
在《药神》中,从观众的观影反响看,此一“设计”无疑是成功的,因为影片欲抵之“泪点”几近弹无虚发,由此赢来了一片掌声,好评如潮,票房高飙,足证了这一点。
必须说,这是一部值得肯定的电影。在中国电影普遍无聊、无趣乃至堕落的语境下,它竟然一马当先,奇峰突起,为被遗忘、被冷落的升斗小民鸣了一把血泪冤屈,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以“人民的名义”。
我欣赏《药神》中所体现出的价值观和人民立场,从这个意义上说,《药神》具有中国式的现实主义特色,它提出了一个当代中国十分迫切而又严肃的社会问题,直戳寻常百姓的敏感神经,击中了他们内心的痛点,这也是它之所以会引起强烈共鸣的潜在原因。
此外,借由此一故事,《药神》还触及了义理与法律的悖谬关系,它们彼此间互不相容的乖牾与冲突,显得颇为无奈,很大程度上,又是无解的。
我们不能以理性之名责怪“药神们”以一己之身去冲撞法律,在某些特殊情境下,法与情必然势不两立,形同水火,但我们又必须牢记:艺术当永驻人民立场,哪怕被法所不容。
法律与义理的矛盾永远存在,它们互为映照的事实,最终会让对立的一方做出妥协和让步。我听说此一故事现实中的当事人最后就没有因此而系狱,法律做出了宽恕处理。这就是法与理较量后的妥协与让步。
现实中的成文之法,有时就是在人心所向的义理中被迫做出修正,法也因此而不断地完善自身,毕竟法之目的不在其成文之例,而在顺应民意。
我想说,首先《药神》不是一部艺术电影,而是一个拍摄粗糙且很不讲究的商品电影(作为电影,我甚至对它表示失望),但它却以民之立场,向社会提出了大众所关心且为之焦虑的问题,最后以煽情作结——的确拙劣且虚假,但于普罗大众,此招数所召唤来的热泪盈眶,恰好提升和强化了影片为民请命的主题,从此角度论,这又未尝不好。
要问《药神》给予我的最终印象,这么说吧,走出国界,此片什么也不是,甚至是一拍得很糟糕的电影。
我也至今不解,为什么这么多人冲进影院一睹为快?这也足以说明国人的审美水准之低,至于品味更是无从谈起。
《药神》火爆,其实透露的是中国人内心的焦虑与紧张,此一焦虑、紧张又与隐约中骚动着的惶恐不安相关。我甚至认为,已然不仅仅是生存性的惶恐不安了,甚至是一种无望。
正是在此意义上,《药神》的问世,起到了一种帮助大众宣泄情感的代偿作用:以虚幻之希望,予大众以慰安。这便是《药神》在商业上大获成功的秘诀所在。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