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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凌云:“法无定法”的理论内涵及其当代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和旅游部主管

中国艺术研究院主办

2022年第4期 总第221期

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

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

“法无定法”的理论内涵及其当代意义

汤凌云

【内容提要】“法无定法”是一个关于艺术创造的美学命题。它具有深厚的思想基础,主要包括儒家的变易哲学、道家的自然无为和怀疑精神、佛教禅宗的般若空观。儒释道思想融合促使这一美学命题生成与发展。“法无定法”有三层理论内涵:破除成规的创新意识;以意运法的创造精神;随机运法的活泼心境。对于当代审美活动和艺术创造而言,这一命题仍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关 键 词】“法无定法”;美学命题;理论内涵;当代意义
“法无定法”是一个关于艺术创造的美学命题。它具有深厚的思想基础,根植于儒释道思想家对传统、经典、法度等问题的思考。这一命题是儒释道三家思想融合的产物。其中,儒家的变易哲学是其较早的思想根源,在佛教禅宗兴起与传播的过程中,道家的自然无为和怀疑精神被激活,并与般若空观共同促成这一命题的出场。唐宋以来,中国艺术论经常出现带有佛理禅意的论调,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明清,时间跨度长,影响范围广,表述有深度,佛教禅宗对这一命题的内涵生成影响最直接,也最根本。需要交代的是,尽管儒释道思想融合在相关理论问题上彼此对话和沟通,但它们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审美领域的作用有所差异,对具体艺术理论家及其理论的影响也存在差异,这些都为“法无定法”这一命题的出场与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并赋予其独特的理论内涵。整体而言,这一美学命题的发展经历过一个漫长的进程,约在唐宋书画论中出现理论自觉,至明清时期蔚然成风,逐渐具备独特而稳定的内涵。本文主旨不在于对此进行历时性梳理,而是试图揭示其理论内涵,再概述其当代意义。

理论内涵

“法无定法”既有中华美学精神特质,又极具辩证意味。它在各部门艺术论中都有体现,足见其渗透力强,影响深远。它可视为一种观照事物和世界的方式,但更指向艺术运法以及如何看待传统、秩序和法则等的美学命题。这一美学命题具有以下三层内涵。

其一,破除成规的创新意识。宋代书论中已出现这方面的论调。董逌说:“书法要得自然,其于规矩权衡各有成法不可遁也。至于骏发陵厉自取气决,则纵释法度随机制宜不守一定。若一切束于法者非书也。”[1]不守成法,随机制宜,不拘定则,运法自然,不规规于绳尺之间,而有天造地设之势,其中,道家和佛教禅宗的法度论影响明显。

庄子学派质疑世俗传统和既定秩序的合理性,对儒家树立经典的意义表示怀疑。因此,对于不合时宜的礼义法度,道家给予不遗余力的批判。历史变迁,古今制异,礼义法度应审时度变,顺应天道,经典的意义也不外乎此。庄子指出,借助知识理性、逻辑判断而形成的衡量事物的尺度或标准不足依凭。庄子主张成心不足取,成规不足法,应消除先入之见,破除既定经验造成的思维定势,从而避免后者带来的片面性和局限性。只有以齐物论观物,放弃认知理性的方式,摆脱成规习见的遮蔽,才能发现绝对无待的原初尺度。道家反对刻意造作,批判行为、谋划和意图的目的性,质疑知识理性、世俗规则的优先地位。“法”在佛学中含义独特,凡是具有质的规定性,并能被人认知的一切事物和现象都属于佛法。当然,其含义也在不断演化。佛陀以前,“法”主要指规范和律法,后来被赋予非理智的形而上的创造力。历代佛祖传授正法眼藏时多留有法偈,牵涉对“法”的思考,阐明万法皆空、觉悟证空之理。佛法是佛祖为教化大众而采用的权宜说法。《金刚经》:“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非非法。”[2]该经指出,事物真空幻有,缘起性空,并非实体。如来说法,常随机譬喻施教,提示僧徒不为经文所缚,既不执经文,也不坠入虚空。佛教禅宗兴起后,庄子的思想被激活,共同促使“法无定法”出场,并转化为其深层内涵。

这种破除成规的意识在明清艺术论中更常见。艺术理论家们借助不落有无的佛理禅意,表达创新求变的审美心理。徐上达论印:“布置无定法,而要有定法。无定法,则可变而通之矣;有定法,则当与时宜之矣。是故,不定而定者安,定而不定者危。去危即安,乃所以布置也。”[3]“无定法”是指不存在固定的章法和规则,印章有法,它是变通之法,须经心源而发,刀法生活,神奇莫测。所谓“有定法”,是指印章必须遵循一定的结构原则和章法技巧。参透艺术创造的真谛,要求运法不落“法”或“非法”边见,既不拘泥于成法,又不脱离规矩,应运法于有意无意之间,以不即不离为至高境界。总之,于法不即不离,处于有意无意之间,才能臻于高妙,这是明清艺术论的共识。

破除成规习见和思维定势的思想盛行,与晚明佛教兴盛及其在文人阶层深入渗透有关。明清之际社会动荡,经由传播而普遍流行的般若空观成为艺术理论家的思想支柱。傅山说:“法本法无法,法尚应舍,何况非法?非法非非法。如此知,如此见,如此信解,不生法相,一切诗文之妙与求作佛者界境最相似。”[4]艺术运法应不执非法,不执非非法,运法之妙在知识学问之外。了解传统和法则,却不为其所缚,心无取舍。明了无法可依,随机作用,却有神化之妙。明清诗学流行这类观点,一方面,承认作诗有法可循而不可舍离,另一方面又警惕规矩法度的局限性,深知不能过分依赖,因此,作诗者应先从法入,后从法出,在有无之间自在运转。此“脱”为至高境界:心无沾滞,不取舍,能入能出,即无即有,若即若离,方为心法之妙。为了破除对成规习见和思维定势的执念,清代艺术论更看重“无定法”这层含义。与清初“四王”倡导复古不同,信奉“法无定法”的理论家强调,艺术创造没有现成的教条可依,运法要依据各人的性情才气而行。艺术运法之妙,重在意会,发乎真性。如谢赫以“六法”论画,后世以此为准绳,其实画法众多,“六法”岂能穷尽其妙。画虽有六法,而写意却无定法,要在不落有无,不为匠笔,不为定法所缚,也不为无法所碍,须经一番心灵妙悟,然后才能青山白云,得大自在。无论是参透法脱,还是非古非今,皆应以自在的心境运法。此时,古 /今、人 /我、心 /法等分别之见消泯,笔笔皆从性灵流出,字字皆由般若映现。无心于法,无法不备。无心立法,无法不立。这就是“从无法处说法”。

其二,以意运法的创造精神。这是“法无定法”的第二层内涵。艺术有赖于心灵的裁度,赋形、运法若得心法,则能体微入妙。戴熙说得好:“予画本无法,一切惟心造。[5]心灵是审美活动的总纲、法门,也是艺术创造之源、艺术运法之炉。艺术创造必然在特定的情境或场域中展开,离不开艺术家的参与,但要警惕对既有法则、传统和秩序的迷恋。中国艺术理论家强调,艺术创造应发自肺腑,出乎己意,纵逸不群,自有生机活意。

这层理论内涵的形成,也有深厚的儒释道思想基础。先秦儒家虽以三代为法,但很重视变化之道,以动态发展的眼光观照世界,主张与时俱进,适时而变。《周易》以变易为不易之法,如“革”卦、“鼎”卦等,宣扬革新变通,效法天地。这对随机运法的形成起过铺垫作用。同时,从道家的自然无为也能推出随机运法的意识。老子在悬置先前传统时,确立起自然无为的原则。庄子主张顺应时势,取法自然之道,因为事物本身固有的法则和秩序,构成世界的内在秩序。因此,应以天为法,以道为则,“去知与故,循天之理”(《庄子 ·刻意》)。道家质疑经典和传统,却注重对语意的真切领会。禅宗强调觉悟对于体证“法”的重要意义。法不可授,只能以心传心。无脱离自性之法。如果能重视个体的自性,觉悟无法可立,无法可得,便是明心见性,纵横自在。如何转识成智,在于各人的觉悟能力。马祖道一禅法倡导法由心生,指认心为万法根本,即心即佛,即心是法,心为万法之源,众妙之门,自悟本心,才能转动万法。

唐代以来,儒释道思想融合趋向明显,三家思想综合作用,对中国艺术理论产生了深刻影响。特别是唐宋社会转型、思想变革时代到来,艺术理论家强调以心运法,使个性化的生命体验融入艺术创造之中。陆羽论书:“徐吏部不授右军笔法而体裁似右军,颜太保授右军笔法,而点画不似。何也?有博识君子曰:盖以徐得右军皮肤眼鼻也,所以似之;颜得右军筋骨心肺也,所以不似。”[6]这表明,在对待传统的态度上没必要处处循规蹈矩,刻意模仿先贤权威,师古而不为其笔墨所缚。

苏轼文人集团高扬以意运法的创造精神,进一步丰富与充实这一命题的内涵。苏轼称赞颜真卿书法“雄秀独出,一变古法,如杜子美诗,格力天纵,奄有汉、魏、晋、宋以来风流,后之作者,殆难复措手” [7]。他将颜书、杜诗、吴道子画相提并论,肯定它们在变法求新方面的贡献和价值。米芾擅长草书,有自叙云:“学书贵弄翰,谓把笔轻,自然手心虚,振迅天真,出于意外,所以古人书各各不同。若一一相似,则奴书也。”[8]学书者要想不做“奴书”,就得出于意外,不为常法所缚,彰显自家性情。晚明公安“三袁”标举性灵,反对文坛的因袭之风,反对行文限于固定格式,要求句法、字法、调法不落俗套,表达真切体验。“扬州八怪”画风怪异,运法也不拘常格。郑燮有惊人之论:“掀天揭地之文,镇电惊雷之字,呵神骂鬼之谈,无古无今之画,原不在寻常眼孔中也。未画以前,不立一格,既画以后,不留一格。”[9]对照郑燮的八分书,不难察觉其我自运法、不拘常格的创造精神。

中国艺术理论家认为,以意运法是达到高妙境界的基础和前提。以意运法是指“拾取自家宝藏”,开启心源,不失本心,故而成就高超的艺术境界。它与“专工于法”相对,摆脱意为法缚的困境。在艺术创造时反求自心,莫向外求,法由心生,作用神奇。因此,检验传统、法度和规则的有效性,应切合个人的生命体验,而非盲从先贤权威或思想教条。前人在艺术创造时使用的具体法则或历史经验,不能直接作为运法的笔头灵气。艺术运法是个人涵养、人格和性情等的自然流露,不假外求,直切心源,这是审美活动具有创造性的反映。它对于重创造、讲体验的美学传统建构,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艺术运法要顺应当下情境,不能轻视权变化合的工夫。心不远法,法不异心,心法不二,不假外求。法自艺生,障自艺退,妙悟运法之道,关键在于破除法障,心境圆活则法障破,艺道显,指向运法无碍之境。中国艺术崇尚化境,就运法而论,是指道法自然,出神入化,法随意转,信手成章。唐岱论画:“盖自然者学问之化境,力学者又自然之根基。学者专心笃志手画心摹无时无处不用其学,火候到则呼吸灵,任意所至而笔在法中,任笔所至而法随意转。”[10]法随意转是自然而为,臻于化境,笔即法,法即笔。灵气恍惚,幽微难寻,不思而至,稍纵即逝,有意即乖,无意则佳。心手两忘,法则不存,出乎自然,而尽显真态,天趣偶成,莫不如意。这种艺术境界对运法要求极高,超越模拟,不主故常,随手所向,不失造化之功。

中国艺术论特别指出,即使师法古人,也要发挥自身的创造力。一般而言,在古人法度之中悠游涵养,是初学者的必经之路,师法古人能脱落时径,善待传统先得熟悉规矩,把握路数,得其形似,然后思索进步之阶,此时则需融化诸家,泯灭古今,参变脱化。精熟既久,工夫到家,则要超越形似,出乎己意,更新古法,别出心裁。艺术运法之妙,在同与不同之间。同则熟,熟则无我,不同则生,生则无法。既不熟,又不生,生中求熟,熟中带生,方为高妙。师法古人,当把握其命脉,领会其精神,细心玩索,取其笔意,若不“六法”为何物,不经历笔墨使用的长期磨炼,怎能抵达书画逸品境地?要抵达纵横自在的运法境界,需要长期努力与修习,又不可忽视悟性和能力在其中的作用。总之,笔墨之道无定法,在修习过程中反复揣摩,用心参悟,机缘触发,才能笔下生花,点铁成金。胡应麟强调法与悟不可偏废,“法而不悟,如小僧缚律;不由法,外道野狐耳” [11]他将艺术运法与觉悟统一起来,“法”与“悟”合则佳作成,二者不可偏废。艺术运法,必须处理好经与权、法与化的关系,不囿于传统和秩序。法古以开今,变通而成家。变通古法,化古为今,关键在于权宜善化,懂得变通,从而彰显自家面目。以妙悟之心运法,在在通透,游戏自在,笔墨生活。再说,由于各人性分不同,艺术运法要依据具体的情境灵活运用,其性分取舍便是,何必钟王张索,处处规模。

中国美学推崇神品、逸品,它们都属于运法自在的境界。心手两忘,笔墨俱化,气韵规矩不见端倪,方为神品。“挥毫自逸”,“运笔如飞”,心物无间,臻于化境。恽南田以“化机”概括神品,“作画须有解衣盘礴旁若无人意,然后化机在手,元气狼藉,不为先匠所拘,而游于法度之外矣” [12]。这表明,“化机”超越规则,独立无依,逍遥无碍,趣在法外。逸品之作往往风格独特,背离与超越常规习见和思维定势。朱景玄《唐朝名画录》拈出逸品,并把它界定为“不拘常法”。黄休复正式提出“逸”格,并对其运法、形式特征加以规定。明清时期,逸品的地位超过神品,在艺术法度方面主张法自我出,信手拈来,超凡脱尘,逸品的运法境界又如碧虚天仙神游下界,气韵高举,卓尔不群,风度萧散。印法包括章法、字法和点画之法。逸品之作不拘于寻常规则,往往寄意毫素,不为法缚,不为法脱。在精神旨趣上接近南宗禅“教外别传”的传统。书写胸中逸气,表写个人意绪,自立规矩,往往突破以往传统和既定秩序的限制,取意于骊黄牝牡之外。

其三,随机运法的活泼心境。“法无定法”重视当下体验,指向随机运法的活泼心境。从黄庭坚“仗境生”到金圣叹“因缘生法”,都强调随机运法的深意,重视艺术家心境之于运法的关键作用。黄庭坚引禅家所“法不孤起,仗境方生” [13]论书,认为书法离不开当下的情境和特定的条件,惜未具体分析。金圣叹小说批评提出“因缘生法”,有随机运法的佛理禅趣。他指出,《水浒传》塑造众多英雄人物,其性情、气质、形特征鲜明,一心所运,无不入妙。这是施耐庵工夫所致。它表明,艺术创造没有现成的法则可依,行文运法没有先验的法规可循。金圣叹援引“因缘和合”的思想后指出,“自古淫妇无印板偷汉法,偷儿无印板做贼法,才子亦无印板做文字法也。因缘生法,一切具足,是故龙树著书,以破因缘品而弁其篇,盖深恶因缘;而耐庵作《水浒》一传,直以因缘生法,为其文字总持,是深达因缘也” [14]在他看来,施耐庵之所以高明,在于他深明“因缘生法”,能依据行文的具体需要塑造人物,安排结构情节,写淫妇、偷儿、奸雄、豪杰,都能设身处地,让人真切感受这些形象的独特风采。“因缘生法”源于龙树《中论》,宣扬缘起性空的不二中道。佛教随缘说法,假名体道。小说由人物、情节、结构等要素组成,这些要求实无自性,在这方面,小说运法契合缘起性空之理。金圣叹提出“因缘生法”,揭示出艺术运法的当下性、随机性和体验性。每次艺术运法面向的具体情境都不相同,所以根本无法预先立法,而只能依据当下体验和特定情境运法,这就是因缘生法。艺术运法需要的不是定法或死法,而是当下即是的心法。

在禅宗看来,法度、规范是心识的作用,人们习惯以知识理性命名事物,规约世界,其实法度和规范毫不实在。真理遍及一切处,何必见法觅法?心有所悟,触处即真。因此,要摆脱知识理性的桎梏,还原个体的精神自由。心无执念,不生取舍,消解分别心,运用智慧善巧,方便说法。禅宗宣扬法空,破除法执,不为知识理性所缚,解构人对法度的依赖与迷恋,注重当下体验,回归生活世界。不取法,不取非法,不取非非法,即含此意。心法幻化,了无分别,若生取舍,则落边见。《坛经》讲“用智慧观照,于一切法不取不舍,即见性成佛道” [15],才能体证事物的真性。自家本源真心具足无穷的功能和作用。“云何是法?法者是心法。心法无形,通贯十方,目前现用。 ”[16]大珠慧海说:“悟法者,纵横自在,无非是法。”[17]这是突出心源妙悟的作用。法度当下即是,随心起用。

因缘生法即活法,也就是随机运法,这已成为宋代以来艺术理论界共识。学诗当识活法,活法合乎规矩而不囿于规矩,变化莫测而不随心所欲,心底活泼泼地,笔下鸢飞鱼跃。心法圆活,不落套路,禅宗主张活参活用,寻求活路,拒绝死门,但参活句,不执死句。宋代诗论显然有明显的文字禅印迹。到了明清,崇尚活法的论调更普遍,如陆时雍论诗:“少陵五言律,其法最多,颠倒纵横,出人意表。余谓万法总归一法,一法不如无法。水流自行,云生自起,更有何法可设?” [18]从“万法”到“一法”再到“无法”,说法不一而其实质不二,都指向艺术运法的总纲法门。法如禅机,在在活泼。一法为体,万法为用。一法功用无穷,貌似无所有,却无所不备,于万法中显现。一法不远万法,万法不异一法,假名为二,其实互通。一法即无法,也就是活法。它不循规蹈矩,也不舍法度,而是直切心源,在定与不定之间求活路,以活法为尚。“活”字道破艺术运法的天机。心识不被积习而成的法则、秩序和形式所拘,心境活泼自在,随顺天机造化。

中国艺术最忌匠气和俗气,要求远离刻画之迹,认为有意为之,则离真实愈远。气韵非师,发乎性情,学所及,必在妙悟。石涛倡导“一画之法”,“一画之法乃自我立。立一画之法者,盖以无法生有法,以有法贯众法也” [19]他又说:“至人无法。非无法也,无法而法乃为至法。[20]“一画之法”即“无法”,即“活法”,指向活泼自在的心境,也就是以心为法,事有经权,法有变化。妙悟法由心生,就能远离法障,莫不自在。一能生万,贯通万有,万法归一,应变无穷。艺术家不立一法,不舍一法,即此心法,变通万法。他反复强调“法自我立”,在破除成规旧法时,树立起法自我立的信心。它发乎艺术家各自性灵,而非膜拜权威或模拟因袭。对于艺术创造而言,这种随机运法的活泼心境至关重要。
 
当代意义

“法无定法”扎根于儒释道思想文化土壤,它形成了独特的理论内涵,对于当代审美活动和艺术创造而言,也有不可忽略的参考意义。

首先,它有助于深化对审美活动特征和意义的理解。当代艺术创造出现了不少问题,如不少艺术家过于依赖以往历史的、他人的经验,或沉溺于网络虚拟空间带来的碎片化信息而无法自拔,一些艺术家缺乏对世界和存在的深切感受和真实体验,这样就远离了审美活动的真意。普通经验是人们经历世事之后心中存留的记忆,或是对过往经验的理性总结。它属于过去已知且可识别的认知领域。经验具有可记忆性,这些经验的可靠之处在于,符合生活逻辑和认知理性。每次审美活动都是全新的情感历险,艺术创造不是过往经验的复制或再现,也不是既有法度和固定规则的必然延伸。根植于历史的知识经验,由记忆总结出来的法则和传统,都无法直接移植到当下鲜活的审美情境,如果要使之发生作用,离不开转识成智的工夫。艺术创造要表达当下独特的体验,而不是屈从或膜拜权威,并不断强化既有的法则和传统。这样,审美现场才显示其特别的意义,通过消除现场与历史、经验与体验之间的矛盾冲突,建构基于个人独特体验的法度、秩序和规范。审美者不以过往经验、传统和知识理性运作,就能如实地与本然世界相遇,超越限制而照亮本真的存在。这种身心自由的审美状态,极富创造性和包孕性,有助于深化对审美活动特征和意义的理解,从而捍卫审美活动的独立地位。

其次,它为艺术创造提供了一种辩证的思维方式。它既肯定审美传统、法则和艺术形式意义,而且指出它们的有限性,以辩证的态度对待,既不盲目迷信,也不堕入虚无主义。它可指向艺术创造的理想境界,破除固定化、程式化的思维模式,批判知识理性和过往经验的局限性,体现出由低往高的境界诉求,强调活泼心境在其中发挥关键性作用。从有法归于无法,从无法归于心法,体用不二,不拘格套,收放自如,突破单线进化论的思维定势,把艺术创造提升至体道的层次,以澄明自在的心境运法,呈现出一个开放而充满张力的理论结构,意味着生成无限的可能。当今艺术家处于人工智能时代,艺术家如何表达真性情、真感受和真体验,进而引领当代艺术不断创新,向前发展,而不为格式、标准、模式所同化,重温这一命题,也能找到一些理论启示。

再次,它为处理中国美学和艺术学如何处理古与今、中与外的关系提供了参考。中国当代美学和艺术学的理论建设离不开对古与今、中与外等关系的处理,如何有效地进行思想文化的传承与创新,的确是一个重要而艰难的任务,对此,学界一直存在不同的声音和说法,反观“法无定法”这一美学命题,它在看待传统、秩序和法则等方面,在把握历史与当下、经验与体验、解构与建构、心与物的关系方面,都形成了富有民族辩证法色彩的精要见解,并汇入中华美学精神的历史长河中。这一命题体现出高度的理论自信,显示出平等的文化立场,反映出中国艺术论在处理古与今、权与变、法与化、传统与创新等关系时的理论智慧。这对于当代美学和艺术学理论建设仍有不可忽视的现实意义。

当然,在当今时代弘扬“法无定法”的美学传统,需要警惕狂妄自大或虚无主义的两极化态度,以免深陷泥淖,无法自拔。这也是古往今来不少艺术家面对传统、秩序和法则时容易坠入的陷阱,如果不是对此有意误读或刻意曲解,那么就很有可能与这一命题独特的话语结构及其复杂意蕴相关。
 
【注 释】
[1][清 ]卞永誉 .式古堂书画汇考 [M] //卢辅圣主编 .中国书画全书(第六册) .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 199461.
[2][明 ]朱棣集注 .金刚经集注 [M].一苇校点 .济南:齐鲁书社, 200749-50.
[3][明 ]徐上达 .印法参同 [M] //韩天衡编 .历代印学论文选 .杭州:西泠印社, 1985143.
[4][清 ]傅山 .霜红龛集 [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 1985818.
[5][清 ]戴熙 .习苦斋画絮 [M] //卢辅圣主编 .中国书画全书(第十四册) .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 2000165.
[6][唐 ]陆羽 .唐陆羽评徐颜二家书 [M] // [清 ]纪昀等 .文渊阁四库全书(第 819卷) .台北:台湾商务印书馆股份有限公司, 2008289.
[7][宋 ]苏轼 .书唐氏六家书后 [M]//孔凡礼点校 .苏轼文集 (卷六十九 ).北京:中华书局, 19862206.
[8][清 ]张丑 .清河书画舫 [M] //卢辅圣主编 .中国书画全书(第四册) .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 1992319.
[9][清 ]郑燮 .题画 [M]//王缁尘编校 .郑板桥全集 .上海:世界书局, 193636.
[10][清 ]唐岱 .绘事发微 [M]//卢辅圣主编 .中国书画全书(第八册) .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 1994892.
[11][明 ]胡应麟 .诗薮 [M].北京:中华书局, 1962100.
[12][清 ]恽寿平 .南田画跋 [M] //卢辅圣主编 .中国书画全书(第七册) .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 1994977.
[13][宋 ]黄庭坚 .黄庭坚全集 [M].刘琳等校点 .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 2001767.
[14][清 ]金圣叹 .金圣叹全集(二) [M].曹方人,周锡山标点 .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 1985314-315.
[15]杨曾文校写 .新版敦煌新本六祖坛经 [M].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 200132.
[16][宋 ]赜藏主编集 .古尊宿语录 [M]..父等点校 .北京:中华书局, 199459.
[17][宋 ]普济 .五灯会元 [M].苏渊雷点校 .北京:中华书局, 1984157.
[18][明 ]陆时雍 .诗镜总论 [M]//丁福保辑 .历代诗话续编 .北京:中华书局, 19831415.
[19][20][清 ]石涛 .苦瓜和尚画语录 [M] //卢辅圣主编 .中国书画全书(第八册) .上海:上海书画出版社, 1994583583.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美学与艺术学关键词研究”(项目编号: 17ZDA017)的阶段成果。

汤凌云:湖南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李骐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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