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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文 | 黎明月光


其实我一直看不懂抽象派,可是那天却依稀明白了,那是一种类似绝望的心情,却因为人生,不得不不断地重复着。



01

在餐厅里遇到唐臣,是我没有想到的。他比我想象中英俊许多,头发梳得整整齐齐,鬓角有些灰白,大约是光线的缘故,浓眉,炯炯有神的眼睛,是无论在任何场合都会让女性眼前一亮的长相。

别误会,我们并不是什么网友,他只是我从未谋面过的客户而已。我从事的职业,几年前叫做电商,如今叫做微商,只是我卖的东西比较特别,是各式各样的连衣裙,以及奢华精致的包包首饰。vintage,或者叫古着,曾有一度也是带一点争议的时髦,近几年却堂而皇之的成了小众追捧的奢侈品,颇有一点赚头的。

而唐臣一直是我最大的主顾,他喜欢收集各种华而不实的长裙,据说是送给女朋友。我之所以认出他也是因为他女伴身上的裙子,60年代的YSL,黑色丝绒长裙,背部确实白色的麻纱拼接,那么一大串,像云一样延绵不绝,美得不可思议。这样的裙子全世界如今恐怕也没有几条了,连仿制品都没有,拼接部分的缝制方法太过精细,造假成本太高,根本卖不出去。

太美丽的东西出现在日常生活中还是有一点突兀的,只是由那位女性穿上却很合适。她有一张窄窄的脸,淡妆,雪白的脖子,像天鹅一般高贵。这是一家主打约会的餐厅,才下午,桌上已经点了蜡烛,两个人相对而坐,却都没有说话,是一对罕见的璧人。

我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他们身上,面前的男人丝毫没有察觉,还在抱怨道:“你说,一个女人要那么多口红有什么用呢?真的能用完吗?”

我只是笑笑,不说话,这是我25岁之后的第六个相亲对象,长相平平,也不见的是小气,大约是真的困惑。据说他家境不算太好,但凭一己之力,还是早早就买了房,像这样的男人节约也是有道理的,毕竟一块两块都是血汗钱,前半生都耗在了衣食住行上面,哪里还有余力去增加什么趣味。

我并不讨厌他,但还是趁他去洗手间的时候偷偷买了单走了,经过唐臣那一桌身边时他们也恰好要离开,我这才愣了一下。

那女孩是个残疾,坐在轮椅上面,下肢被长裙盖住。

见到我讶异的目光,唐臣微微垂了垂眼,我有些于心不忍,微笑着说:“裙子很漂亮。”

“谢谢。”那女孩冷冷的,没有丝毫的欢喜。


02

当天晚上就在网上碰到了唐臣,他问:“今天上新吗?”

“今天不。”我说。

他便没再说话了,我也没有提起在餐厅遇到他的事。

其实不上新的时候我也没有闲着,一件件衣服从箱子里拿出来熨好、搭配,之后换上、拍照,摆半天姿势,回头还要对着电脑修半天图。一条裙子差不多忙三四个小时,一个星期也就拍那么十来条而已。

我母亲如果还在世,一定会瞧不起我靠此为生,当年念书时一年几十万花了出去,如今却连学费都赚不回来。但那时我尚且年幼,第一次到欧洲,立即就被那些精致奢华的舞裙迷住,省吃俭用地买回公寓,也没机会穿,就那么放着。两年之后我母亲出了车祸,我们连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她并没有太多存款的,人一走,我连学费都交不起,就这样急匆匆地收拾了东西回家,仅有的,不外是一幢房子和几大箱衣服。我父亲早就再婚了,打了电话过来,我还以为是慰问我,谁知道一张口就是:“你妹妹才升中学,我也没有钱。”

“她不是我妹妹,我也不打算问你要钱。”我说。

并没有所谓的葬礼,下葬时只有我一个人,是一个雨天,排了半天队才领到骨灰,我抱着那个罐子等了半天的出租车,回到家后静默地望着骨灰盒,心里想,从此我就是一个孤儿了。

那时不知道该怎么活下去,家里能卖的都卖了,剩下那些衣服和首饰,觉得再也没机会穿了,这才挂在网上去卖,谁知道货比我想象中抢手,卖五百块有人要,一千块也有人要,后来涨到两千块,依然有一大群女孩悲伤地问:“真的只有这一件了吗?”

我这才发现了一条可以活下去的路,犹豫再三,又飞去了欧洲,这一次目的鲜明,专朝古董店铺钻,拖着几大袋行李回来,又找了几个在欧洲的同学合作,再一转手,三年也就这样过去了。

其实那些裙子一律华而不实,珠钉、流苏、细密的珍珠与绣花,穿在身上几乎没法工作,可是还是有无数人趋之若鹜,仿佛光是挂在衣柜里就很幸福。我边跟几个主顾聊着边忙着,一眨眼,天早就黑了,坐在那堆华服里,觉得自己像锦衣夜行,倒一杯酒,然后才发觉但凡昂贵的,其实都没有什么实用性,高跟鞋、珠宝、香水……

以及,爱情。

就这么着,忽然又想起庄鹤林来。五月,窗外的乌云遮住了月光,我坐在一大堆丝绒裙子中边喝着葡萄酒边想着往事,然后才发觉,可能我今生就要这么孤零零地度过了。


03

认识庄鹤林是在美术班里。我母亲是个要强的人,一个人带着我,即便是自己不买新衣也要让我过一些精致的日子,于是很小的时候就送我去学了钢琴,学完了钢琴学网球,学完了网球学油画。高中时成绩不佳,我母亲琢磨着让我做艺术生,就这么着,认识了庄鹤林。

庄鹤林那时候是美术班的助手,二十六岁,在美院读研究生,但并不受赏识。他画那种很古典很写实的油画,人物细腻,光影工整,技术是没问题的,只是毫无意义——在拥有照相机的年代,写实有什么用?

美院的学生都很前卫的,一上大学就开始琢磨各种流派、行为艺术,一个比一个先锋,只有庄鹤林,像个生错了时代的人,清苦、朴素。他有一个长相不算漂亮的女朋友,同样是美院的学生,每天下午来接庄鹤林一起下班,然后两个人一起去附近的菜市场买菜。

我很向往他们之间那种脉脉不得语的感情,常常一看就是半天,再后来,就发展到了跟踪他们回家的地步。他们住在美院外面的小房子里,生活规律而整齐,很早起床,傍晚散步,晚上十点左右灯就熄了。

我也没有什么别的愿望,只是喜欢跟在他们两个后面,但后来还是被庄鹤林发现了,他大声地呵斥我:“你脑子有毛病吗?跟着我干什么?”

结果我什么都没有学会,就被美术班开除了,我母亲这才想尽了一切办法送我到欧洲。那时候我是个乐观的人,总觉得还有机会的,于是每年暑假寒假都去找庄鹤林。

后来庄鹤林就跟他的女朋友分手了,当然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别的——庄鹤林没有跟女朋友商量就退学了,一个人跑到一个专门临摹名作的村落打工,三天画一幅米开朗基罗,两天一幅蒙娜丽莎。他在那里染上了烟瘾和赌博,我穿着漂亮的蓬蓬裙去找他玩,他被我搞的不胜其烦,说:“你到底要干什么?”

“你可不可以做我的男朋友?”我问。

庄鹤林却大叫道:“滚开啊!能不能不要烦我了?”

那年我已经二十二岁了,却还是没有什么羞耻心,他骂我,我还笑嘻嘻,后来他便打了我,颜料桶整个地丢到我身上,我漂亮的纱裙被染得五彩斑斓,像波洛克的作品。其实我一直看不懂抽象派,可是那天却依稀明白了,那是一种类似绝望的心情,却因为人生,不得不不断地重复着。


04

唐臣却是另外一种人,他始终雍容、高贵,并彬彬有礼。

我们遇到过一次之后他就与女朋友分手了,我特意把他喜欢的类型的裙子留了下来,他却告诉我不需要了。我那时才知道他女朋友是个芭蕾舞演员,某次排练的时候摔断了脊椎,从此就变成这样了。为了挡住轮椅他才给她买那么长、裙摆那么大的裙子,但她根本就不喜欢。她渴望成为一个普通的残疾人,待在家里就好,不想出门,也不想穿那么醒目的衣服。

“请让我一个人静悄悄地活着!”她说。

想到唐臣哀伤的表情,我忽然于心不忍,问:“喝酒去吗?”

他似乎呆了一下,但还是同意了。

到了约定的地方,没想到他还记得我,说:“前几天……”

我笑眯眯:“毕竟那是我卖出去的裙子嘛!”

为了隐私我平时拍照都不露脸,如今以真面目示人,我们两个都有些不太适应,但几杯酒下肚,再陌生的人忽然之间也会变成好朋友,唐臣说:“我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才十九岁,当时我陪朋友看演出,死活不明白芭蕾舞有什么好看的,可是在后台一看到她……”

到最后他喝醉了,我送他回家。他一个人住,满屋子都是那女子的照片,忽然之间我有些感动,如今这年头,爱到这种程度也是很少的了。

但我们的关心也就止于此,我对他没有旁的意思,他大概也只是想找个酒友。只是后来有些事不由得我们控制,一男一女,总有寂寞的时候。尤其是在初秋,当天空变得湛蓝,微风吹着金黄色的叶子落下的时候,人们都总是想要去散步的。我跟唐臣坐在露天的咖啡馆里,看着外面经过的情侣,两个人都没有说话。

过了好久唐臣才问我:“要不要去我家?”

我点头。仅此而已。


05

我跟唐臣从秋天开始交往到秋天结束,期间他家里一直挂着女朋友的照片,而我也没有在意过。我挺喜欢看那个女孩子的图片,到底是跳舞出身的人,身体线条优美得像诗一样。有时候我期待她能回来,有时候又期待唐臣去找她,我说不清我是不是爱着唐臣,如同我说不清我有没有爱过庄鹤林一样。

庄鹤林后来过得很好,在三十岁那一年他终于出名了,还是画那些无药可救的写实派,可是人们忽然被他的细致和耐心感动了,一幅画可以画一年半年,顿时价格就被炒到了天上去。我看过一个有关他的纪录片,他穿着普通的衬衫,一如多年前一样可以在画架前一站就是一整天,有种中世纪修道士般的朴素和克制,那一年恰好流行这样的冷淡风格,他就这样红了起来,一幅画可以卖几十万,虽然不算大富大贵,但生活还是不成问题的。

他结了婚,有了孩子,太太是个很小家碧玉的人,据说是个钢琴手。

挺般配的。我想。

我只是没想到后来又见到他,在唐臣朋友的聚会上,当时人很多,我一直没有注意到他,直到走到院子里,才发现他正坐在那里喂金鱼。他的背影同多年前一样,清瘦,因为颈椎问题,有着轻微的驼背。我走到他旁边坐了下来,他转过头,看到我,也意外了一下。

“好久不见了。”他说。

“六年。”我报出这个数字,他却道:“不止吧?”

“你忘了当初我去油画村找过你,你泼了我一身油漆。”我说。

他呆了半天,才不好意思地说:“我那时候年轻。”

“我到家之后就回欧洲了,当时我在英国念书。”我说:“那是暑假,其实我不应该走,可是我当时太伤心了。”

他淡淡地望着我,问:“后来呢?”

“后来我母亲就去世了。”我终于讲出这句话来:“我离开一周不到。”

他沉默了起来。我也跟着沉默。

我没有办法把后面那句话说出来:如果当时我没有离开就好了,这样也许她就不用在雨天还要打车去加班。我在家的时候她不会主动加班的,毕竟我一年只回来两次,而他们公司也都知道这件事,没有人因为这个苛责过她。

可是我走了。因为庄鹤林,因为我年幼的热情与任性,以为爱比什么都大。我迄今都记得我回欧洲那天我母亲跟我说过的话:“好好念书,交个男朋友,把日子过得快乐一点。”

我们没有说再见,她也没有送我,单亲的生活是这样的,大家都很忙,没有空上演生离死别。我一个人拖着箱子去乘飞机,安检的时候觉得丢下她一个人不太好,但我只是犹豫了一下,并没有回去。

她逝世后我才发觉爱其实没有那么重要,最重要的永远是生命,因为生命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但爱……爱是有第二次机会的。


06

我父母在我十二岁那一年离婚,用三流电视剧对白来说,就是他外面有了人。

我母亲不哭不闹,当即就搬了离婚手续,带着我从家里搬了出来,出去找工作,吃过不少苦。为了跟比自己小很多岁的女孩子竞争,她每天早出晚归,到家脱掉高跟鞋就开始揉脚,那时候我们都沉迷那种很俗气的电视剧,躺在沙发上一集接一集地看,指指点点:“这个男人太坏了,不值得珍惜。”“女主角脑子是不是有毛病?”

我们并不像一般的母女那样苦情,大部分时候都过得很快乐,直到有一阵子有人给她介绍别的男人,她一个也不肯,我问原因,她幽幽地说:“我又等不到属于我的人,那么要别人干什么呢?”

这句话从一个四十岁的女人嘴里说出来还是有些好笑的,我也是那时候才知道她还怀抱着一颗少女心,在等待着什么人。当时觉得她很傻,但内心又希望她有个好结果。

好像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对神仙眷侣怀抱着不切实际的执迷,一看到登对的恋人,光是坐在一旁看着都很满足。庄鹤林也是,唐臣也是。

我母亲还说过谈恋爱是要用一点运气的,有的人运气好,一辈子能遇到那么两次三次,有的人则运气太差,连影子都没有见到。

而我大概就是那个运气不太好的人,遇到庄鹤林的时机不对,遇到唐臣的时机也不对。

我们交往了没几周芭蕾舞演员的父母就来了,当时唐臣不在家,我在他的房间里下厨,试图给他准备一些惊喜,门铃响起,我看到一对愁苦的夫妇站在外面,打开门,他们都呆了一下,然后伤心地说:“你是唐臣的女朋友吗?你能不能把唐臣让出来?”

“让出来”,这三个字把我逗笑了,他们却道:“我家囡囡这辈子都完了,她已经变成了一个瘸子,现在也不肯出门,我们俩年纪都大了……”

他们哭了起来,我愣住,想了半天才说:“你们误会了,我只是唐臣的朋友,唐臣现在是单身。”

我想也不想就说出这句话来,两个老人这才放心离开。他们走后房间一片空寂,厨房里传来罗宋汤的香气,我在沙发上呆呆地坐着,过了很久才关了火,收拾东西离开。我没有跟唐臣解释原因,只发了一条短信说“我要走了”。之后我就搬了家,更改了店铺地址,重新注册了账号,继续卖我那些美得夸张的裙子。我心里是寂寞的,但更多的是一种很奇怪的满足,想到芭蕾舞演员和唐臣在一起的样子,甚至是快乐的。

我当然知道这样的状态有点变态,但我却乐在其中。我以为唐臣会忘了我,毕竟我只是一个突然出现的过客而已,谁知道他却找了我整整一个月,最终终于找到了,一看到我就恼怒地大喊:“你有毛病吗?我又不是你那些裙子,自己不要了还丢给别人!”

他是真的生气了,站在门口穿着粗气,我递给他一杯水,他瞪了我半天,才咕嘟咕嘟地喝完了水,然后又生气地走了。


07

我后来才知道因为那对父母,唐臣跟芭蕾舞演员吵了很久,芭蕾舞演员又跟她父母吵了很久。那女孩实在是个太潇洒的人,心里感激唐臣的不离不弃,但始终不觉得这样的爱有什么意思。我们见过一次面,她请我吃饭,很认真地跟我说:“唐臣是个好人,但他没必要陪我耗着,我虽然不幸,却还是有我的自尊和追求,不想整个人都依附着他,你能明白吗?”

我点点头,她这才松了一口气的样子,道:“你的裙子都很漂亮。”

“谢谢。”我说。

我们友好告别,她是少数虽然残疾但依然在开车的人,我将她送到车上,她一阵风似的离去,那个时候我知道,像她这样的女孩子不会缺人追求的。

而我则是个很普通的人,普通到渴望一生一世、白头偕老这样的事。

唐臣不知道我去见了她,回到家的时候他正在懒洋洋地看电视,问我:“去哪儿了?”

“逛街。”

他一点都不怀疑,说:“我饿了,我们晚上吃什么?”

“日本料理怎么样?”我问。

“不想天天去外面吃。”他说。

“那就自己做好了。”我说。

我们一直过着很平凡的日子,白天他去上班,我继续卖我的裙子,傍晚时我们去菜市场买菜,做的菜都很难吃,但还是硬着头皮都吃了下去。之后我们躺在沙发上看动画片,一天又一天。曾几何时网络上流传着一句话,说爱是疲惫生活里的英雄梦想,对于这句话我一直不太赞成,我天真而浅薄地认为爱只是梦想,而梦想,总会实现的。

想到这里我把头枕在唐臣的肩上,他捏了捏我的耳朵,又握住了我的手。

这样就足够了,我想。

——原文载于爱格时尚·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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