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权编码110010职权名称对施工现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工作备案实施机关武昌区建委职权依据1.《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建人[2007]82号)2.《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鄂建[2007]45号)受理范围及条件辖区内区管在建工程需提交的材料农民工业余学校资格认定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法定期限无法定期限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及期限无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职权运行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备案责任事项1.受理责任:公示办理条件.程序以及相对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者不予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受理资料进行核对,按规定程序要求办理。3.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责任事项依据1.《关于在建筑工地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的通知》(建人[2007]82号)第九条切实加强对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文明办.教育.工会.共青团等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落实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共同做好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2.同上职责边界无承办机构武昌区建管站综合科咨询方式咨询方式:027-88870815电子邮箱:55701874@qq.com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58-7号202室监督投诉方式1.市长热线:027-12345;2.武昌市民热线:027-88855555;3.区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投诉电话:027-88936469;办公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山路307号229室电子邮箱:898640021@qq.com备注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
点击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