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城乡管理局
关于春节春联临时占道促销的公告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为满足广大市民购买春联的需求,经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和市综合执法局共同勘查确定,现将春节春联临时占道促销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7日14:00,为期10天。
二、地点
序号
地址
数量
备注
1
南部新城
16
2
国贸广场
14
3
塔子坝
31
4
天一广场
7
合计
68
(详见附件4:点位图)
三、行政审批办事流程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时间:2016年1月25日星期一上午9:00。
(二)申请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一窗一章”窗口。
(三)申请人申请的临时占道地点在相应窗口办理,临时占道点位序号与“一窗一章”窗口系统录入时间的先后顺序一致,对应地点超过数量的将不再受理。同时,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点位。
(四)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促销春联以市城乡管理局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所划点位为准。其他所有座商及个人都不得临时占用城市道路促销春联等物品。
(五)申请时填写承诺书,必须接受城管部门、综合执法部门的管理,由市城乡管理局收取每户1000元占道宣传保证金,保证金将在年后由市城乡管理局通知申请人统一进行退还。
(六)保证金收取可进行现金缴费(星海湾邮政储蓄银行)和POSS机刷卡(政务服务中心城管局窗口前台),请做好相应准备。
(七)所有申请人申请面积为2m*2m,统一使用2m*2m规格红顶帐篷。临时占道费用每个点位共计8元(0.2元/天﹒㎡)。
(八)申请人在占道促销过程中,注意车辆及行人安全,不得占用盲道,不得使用音箱、喇叭等设备,保持周围环境卫生,需悬挂临时占道许可证,未悬挂临时占道许可证的,视作未审批。
彭州市城乡管理局
2016年1月12日
附件:
附件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申请表
附件二:承诺书
附件三: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证
附件四:点位图
附件一:
彭州市城乡管理局
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含人行道)申请表
申请单位
申请时间
月 日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申请面积(㎡)
占道地点
占道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占道事项
城管局
意见
现场
勘查
意见
年 月 日
审批
意见
年 月 日
公安交通部门意见(签章)
经办人: 审核人: 签发人:
(注:涉及占用机动车行道,需审签)
附件二:
承诺书
1、占道人须按照批准的位置、面积、用途和规定的期限占用道路并接受监督检查。
2、占道人必须认真做好占道范围内环境卫生保洁工作。
3、占道期满,应及时清理场地、恢复原状,逾期不清理的、对占道审批区域内设施有损坏的将依法处理,扣除保证金。
4、经申请审批的占道活动如遇特殊情况需中止的,申请人须无条件服从管理。
5、在临时占道过程中,需在审批区域悬挂或张贴临时占道许可证,未悬挂或张贴的,视作未审批。
6、如未按规定事项进行占道销售,退出本次销售活动,并取消下一年度占道销售资格。
申请人:
年 月 日
附件三:
临时占道许可证
编号:1-
占道单位: 负责人:
占道地点: 占道用途:春联促销
占道面积:4平方米
有效日期:2016年1月29日至2016年2月7日14:00
注:该许可证需悬挂或张贴明显位置,注意车辆及行人安全,禁止占用盲道,不得搭设气拱门、升空气球、舞台,不得铺设红地毯、地贴,禁止使用高分贝音响,避免噪音扰民,保持周围环境卫生,禁止销售孔明灯、烟花爆竹及糖果等与春联无关的物品。
彭州市城乡管理局
举报电话:028-83881007
附件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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