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改、扩建公厕100座”被列入我市2015年市政府“十件实事”。根据《武汉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06—2020)》和正在编制的《武汉市公共厕所专项规划》中关于公厕建设的安排,我市将在2015年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厕的建设和管理水平,按照新改扩建100座公厕的目标,力争超额完成任务。为创新公厕建设模式,拓宽融资渠道,允许个体投资建设并发布广告的方式推进该项工程,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充分体现“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城市精神,按照“文化创意景观”的总体要求,在全市轨道交通沿线、繁华街区的公园、游园及各类立交桥(天桥)下、旅游景点、窗口地带等人流量大的区域以及主次干道两旁建设一批新公厕,维修一批社区公厕,整治和改造一批城乡结合部公厕,提升公厕档次,有效缓解市民如厕难问题。
二、工作原则
一是“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突出重点,造福市民”的原则。公厕建设以市、区政府为主导,城建委、交委、城管委、国土规划、财政、园林、水务、环保、地铁、城投、地产等部门充分协作,保证公厕建设的顺利完成。
二是固定式与一体化相结合的原则。在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前提下,按照固定式和一体化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建设,统一设置清晰准确的公厕指示牌、扶手等设施;环保措施上尽量采用太阳能发电、中水回用或其他符合“两型社会”建设的节能环保措施,打造集标准、实用功能和前沿科技于一体的环卫公共服务设施。
三是允许个体投资建设的原则。对有积极性的社会企业或个人采取鼓励政策,使公厕建成后达到服务群众和服务企业的双赢目的,不断完善公厕的服务功能。同时,具备条件的公厕还可进行广告发布,使公厕建设为构建和谐武汉、建设“两型社会”作出贡献。
三、目标任务和计划安排
全市新、改、扩建公厕100座。原则上按照环卫专项规划、城区区域面积、人口总量和现有公厕数量、建设需求安排公厕建设数量(详细分解见附表)。
四、资金安排
(一)根据《市财政局 市城管局关于下划各区城管工作设施量及经费的通知》(武财预[2010]373号)相关精神,所有新改扩建公厕由各区政府自主投资建设,建成验收合格之后,由市城管委对达到标准的公厕给予适当补贴。
(二)年底在全市所有新建公厕中评选出10座最优公厕,对前3名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奖励,第4—10名分别给予5万元的奖励,同时对获奖的前10座公厕所属区按照名次先后分别于2015年12月份一次性给予大城管加分奖励(第1名0.5分,第2名0.45分,……,第10名0.05分)。
五、工作职责
(一)各部门职责
1、建设、发改部门负责落实公厕建设计划,批复立项;
2、财政部门负责公厕建设资金的落实、拨付和一体化公厕的采购监管;
3、环保部门负责落实各公厕的简易环评批复;
4、交通、园林、水务、地铁、城投、地产等部门负责配合城管部门做好公厕的选址工作;
5、国土规划部门负责公厕选址的批复,并完善编制全市公厕专项规划。
(二)市城管部门职责
1、完善全市公厕建设专项规划;
2、审定各区公厕的建设计划,落实公厕验收合格之后的奖励和补助资金;
3、做好与市各职能部门的协调和服务工作、工程建设的宣传报道工作;
4、指导各区及参建企业共同做好公厕验收交付使用工作;
5、检查督办公厕建设过程中的设计、标准、程序、环评以及便民措施等工作;
6、在年底对公厕建设工作完成得较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区城管部门职责
1、负责按照市总体规划,配合市环境卫生科学研究院制定辖区公厕专项规划;
2、协同国土规划等部门办理新建公厕的规划选址工作;
3、协同区环保部门办理新建公厕的环评工作;
4、协同区有关部门办理公厕建设的立项工作;
5、按程序和要求确定施工队伍、监理单位和质监部门;
6、协调好周边居民关系,公厕维修期间采取切实可行的便民措施;
7、定期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并向市城管委公厕建设专班汇报工程建设进度情况;
8、负责联系市城管委和区直相关部门完成公厕验收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15年4月—5月31日),做好公厕建设的实施方案、落实选址、分解任务;完成公厕的建设方案和选址的踏勘、确定工作;基本确定一体化公厕的建设方案。
(二)第二阶段:建设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6月维修改造公厕进入施工、安装和装饰阶段,8月份完工;二是新建公厕进入招标及施工阶段,10月底全部完工;三是做好工程建设质量的监理工作。
(三)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对工程进行验收;二是对公厕质量进行抽检;三是资料汇总归档。
七、组织领导和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为了加强对公厕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完成建设任务,成立市公厕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区也要建立街乡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专门班子,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将公厕建设责任落到实处。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干小明 市城管委主任
副 组 长:米新桥 市城管委副主任
小组成员:各区政府分管区长
各管委会分管主任
市城建委、交委、国土规划、财政、园林、水务、环保、地铁、城投、地产等单位分管领导
办公室主任:米新桥
办公室副主任:李宏清
办公室成员:全市各区城管部门分管领导
市城管委建设处、督察处、环卫处、财务处、景观处、办公室和环科院等部门负责人
(二)加大力度,落实选址。各区政府负责,坚持例会制度,加强专班力量,选派技术骨干,抽调精干人员,协调相关部门,切实落实新建公厕的选址工作。
(三)规范程序,依规操作。公厕建设要落实一厕一档、一厕一景的工作要求,新建公厕必须按设计施工图和规范要求施工,切实做到专业化施工,严把质量关。公厕指示标识牌要统一标准,合理设置。
(四)责任到人,奖罚分明。每个区均定专人对其年度计划实行责任制,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公厕建设进展情况进行抽查,对进展情况较好的单位责任人给予适当奖励,对进展慢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处罚。同时,各区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切实做到文明施工,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把质量关,严防重大事故发生;特别在化粪池的建设和处理上,要严格落实规范,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实施。
(五)以人为本,便民利民。在对现有公厕改造、维修期间,要采取过渡性的便民措施,及时增添临时公厕,协调社会单位开放内设厕所,满足市民如厕需求。
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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