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辩论比赛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就是驳论,即说出自己的理由,来否定别人跟自己观点不同的言论。驳论是一个需要技巧与反应力的环节,通常由二辩负责(在不同赛制中会略有区别)。今天,我们来学习如何做出好的驳论。
首先,在比赛中,我们优先反驳的是对方提出的定义、范围及比较标准。这三个内容是对方立论的基础,一旦能够将这三个点任意一个成功反驳,那么对方的立论都将不成立。
其次是反驳论点,包括但不限于反驳论点句、论证逻辑、例子、数据等内容。这部分内容相对上面三点来说更容易反驳。
首先我们来看有关定义范围的反驳,立论中的定义往往都是有根据、有语境的,定义应该相对客观公允,在辩题双方观点下都有一定的讨论空间。如果对方给出的定义较为偏激或于语境不合时,应就此予以反驳。
例:辩题——人应不应该有偏见
正方给出定义,偏见一词意为人们认识世界万事万物所萌动的臆断情由,它携带着主观意识情感看问题,论人就事。而反方将偏见定义为人们以不正确或不充分的信息为根据而形成的对其他人或群体的片面甚至错误的看法与影响。在这里,反方的定义就是有失偏颇的,极大的压缩了正方的论证空间。
注:在题目没有规定限制到某一个小范围时,通常给出范围更全面的一方占优势,因为如果能够在大范围内证明己方观点,就说明这个观点更具有普适意义。
下面我们来看关于比较标准的反驳。一般来说,辩论双方在比较标准上是可以达成一致的,一致的比较标准才能使双方在比赛当中有讨论的空间和意义。而在比较标准的反驳中,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进行:
对方的标准无法比较
例:辩题——法海应不应该拆散许仙和白素贞
假设正方给出标准为法海应该拆散许仙和白素贞,这样小说的艺术价值更高(因为展现了冲突),像这样的标准就是无法进行比较的,因为如果法海能够打破束缚,成全白素贞和许仙,体现爱情的伟大力量,也可以体现艺术价值。
对方的比较标准没有意义,当对方的比较标准不符合常理、不符合语境,由于太过霸道而导致我方没有论证空间时,这样的比较标准就是没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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