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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惇 | 书法的观念已相当程度地混乱了

【一】

现在书法家不做学问的很多,而学者不会用毛笔的也很多,要互补,书家应多读书,修养很重要啊!有些二十几岁的青年,艺术天赋很强,也很用功,可却越写越差,而且跟时风,什么原因?胸无点墨嘛。过去常听老一辈的人告诫我们,你不能不读书啊,否则将来要成写字匠哦!实际上,在历史上,写字的人只有两种,一种是文人书法家,一种是字匠。今天时代变了,要不要提学者型书家,我管不了。但希望自己是书法家的人,总不希望人叫他写字匠。古代那么多人拿毛笔写字,是不是人人都是书法家?肯定不是。会用毛笔写字,不一定都是书法家。今天则不同,只要提得起毛笔,个个都敢称书法家,这是非常荒谬的事情。再加上书法社会团体,定名为书法家协会,但是不是书法家协会会员都是书法家呢?我想大家都明白,用不着我多罗嗦。

【二】

艺术总有品格,所以要谈“雅”,所谓“化野为文”、“去粗存精”、“化俗为雅”。创新是一种理念,但新的不一定是优秀的,只有经过提炼、经过“化”,这个“新”才有价值。最近,我的朋友白谦慎在《书法报》上发表了一篇《王小二与普通人书法》的故事,发人深省。这个“王小二”是当代人,故事也涉及许多现代观念,不过这些观念由来已久,只是在现代离我们的距离更近罢了。我很早就想过,康有为提倡的“穷乡儿女造像”是古代的,现代的“穷乡儿女造像”不仍然到处都有吗?怎么没有人去学呢?因此,观念的混淆从清代就开始了。我在写北朝书法史的时候,曾经指出:碑派高潮时,大力提倡北碑,自此,书法的观念已相当程度地混乱了,其中有四个不分:

一、文化层次不分;

二、雅俗不分;

三、写刻不分;

四、有法之书与无法之字不分。

现代有些人更不分,一锅煮。把古时候小孩练字的字也当书法作品临摹,还激动得不得了地去分析它如何美,就连低级和高级都不分了。你自己有兴趣可以去“雅化”,把你“雅化”以后的高级东西展示给世人,但大可不必把那些“王小二”普通人的书法当作经典吹给别人听,艺术家应该有社会责任感,而不能信口雌黄。不然的话,先进文化与落后文化有什么差别。新近读《新美术》杂志,上面有一幅油画作品,整幅作品只有“王小二”所写的几个大字-——“下车吃饭”,我不知道作者的动机,不过我想,这幅油画,已和“王小二”的作品差不多了。如果说“王小二”的作品与王羲之的作品具有相同的美学价值,那书法艺术的价值如何体现?书法家的价值又如何体现?

【三】

包世臣的中实论、万毫齐铺、五指齐力、笔笔中锋、笔笔回锋,这都是碑派笔法的特征。但是请注意:这些观点的方法不能套用到碑派产生以前的历代书法,若如此,并将它们奉为神明,那我们丢失的优秀书法传统就太多了。沈尹默先生提倡“二王”有功,但说“二王”笔笔中锋却误了许多人,这是碑派观念在他身上的遗存。上个月在上海看晋、唐、宋、元国宝展,《万岁通天帖》中东晋、南朝书家用笔,中、侧锋互换得那样精彩,怎么会是“中实”?又怎么会是“笔笔中锋”?看一看马上就清楚了。为什么许多人只迷信这些话,而不想念自己的眼睛呢?

应该说碑的点画效果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刻工刀法程式而形成的,而非笔法产生。与墨迹书法实相悬隔。碑上的天趣许多是外力导致的,如风蚀、水浸,而并非“真天趣”。对于碑法(主要指篆、隶、北碑),我曾经总结六个字:“涩而畅,毛而润。”概括了毛笔在纸上表现碑法的效果,通过实践比较,你可以发现这种笔法较之于帖派行草、楷书的笔法真是非常简单,并没有像清人说得那样玄。

【四】

我认为晚清以后提出的碑帖结合,是碑派在没有出路的情况下所走的一条路,这句话并非我否认碑派这条路不能走,而是这条路走的结果是什么呢?碑帖结合可以说是碑派发展的必然。它没有出路就必然要寻求出路。比如说,绘画上可以有青绿山水,有写意山水,花鸟而言可以有大写意、小写意……画家如果一条路走得不太通,他可以兼融其他的路;书法上,严格而言,除开书体的选择和交叉以外,从笔法上讲,只有碑和帖两大类型。这两大类型的碰撞,必然会出现碑帖结合的关系。但问题出在哪里呢?清朝后朝和民国初期,所追求的碑帖结合,是一种“不平等外交”:当时碑的力量很强大,这种强大不是表现在写得好坏上,而在于书坛崇碑思潮非常盛行,信奉的人非常之多,而帖学则处在一个非常弱的时代。由于主流书法已经被碑派占领,在当时可能有一些搞帖学的写得很好,但是由于时风所致,却往往得不到关注和发展,这样的书家就被埋没掉了。当时提出碑帖结合的大人物,他们自己手上的帖学功夫并不好。比如清人推重的邓石如,篆书、隶书、楷书在当时来说都是很有成就的,但是他的行草简直就可以说不会写,拿他和一般的行草书家相比较,不论是用笔、结体以及章法水平都很低,但由于对名人的迷信,明明不好也说他好,这是个很典型的例子,我们还可以举出其他的例子。当然邓石如并没有提出碑帖结合,清代晚期和民国初年某些书家提出碑帖结合,但他们的帖学功夫却很差,不仅达不到精通,甚至有些可以说几乎不懂帖法。不懂,没有基本功,他怎么去结合?这是很简单的道理。这种结合形象地说是“弱国无外交”。相反晚清碑学高峰前,如乾隆时金农,他的行草是从汉碑化出的;后来的何绍基、赵之谦的行草,碑帖结合也很有成就,但金和赵都被康有为贬斥。潮流热得发烫时,全不顾了,抛弃的太多。所以我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碑帖结合,有待于当代帖学的重新复苏。

另外,我有一个想法,想结合的人,要懂帖学,如果不懂帖学,或者说在帖学上用功不深,他怎么知道帖学上什么该结合?什么不该结合?什么能结合?什么根本不能结合?打一个比方,我认为狂草是不能和魏碑结合。又要“雄奇角出”又想流便畅达,这是无法调和的矛盾。这可能是当代有些有这种爱好的书法家不愿接受的观点。象沈寐叟把章草和《爨宝子》结合。将这种刀刻程式化和刀味很重的书法去跟表现流美的草书去结合,它怎么结合呢?我曾经非常留意当时人给他一种什么样的评价,大部分给他一个字叫“生”,人们讲既然是创造出了一个“生”的品种,那么可以给“生”这么几个定义:一个是新生,所谓新生事物嘛;但也可以说是夹生饭,没烧熟。如果从积极意义上来讲,没成熟还可以继续长,有待成熟。但是有的东西本身就长不熟,长僵了,也叫“生”。那么,这种“生”的评价到底是贬还是褒呢?我想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但是依我看,它是没有延伸力的,可以说是碑帖结合中的一个怪胎。因为他把草书最基本的由速度产生的美感全部搞光了。我注意到凡是用“雄奇角出”笔法去跟草书结合的,没有一个成功的,因为草书自身的笔法都给破坏了。再比如吴昌硕,他碑、帖两方面都有水平,居然没有人讲他是碑帖结合,其原因是他不做表面上的结合。所以,以我的看法,在现阶段帖学复兴的时候,写帖就踏踏实实地写帖,钻研帖学的笔法,尽力去传承和发扬传统。当然不能要求所有人都和我的想法一样,都来做这件事,但我认为,多一点人做,就会比清代人取得更多的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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