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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文姬的生平及其作品(中)

(二)


肯定了《悲愤》二章确系蔡文姬的作品,我们才有可能大致摸清楚文姬的生平,特別是从她被掳起到赎归止这一段经历。这一段经历我们再把它分成三段来讨论:


(一)她是什么时候, 在什么地方,被什么胡骑掳走的?


《后汉书·董祀妻传》中有关这一段经历的记载是这么几句:

适河东卫仲道,夫亡,无子,归宁于家。兴平中(194- 195年),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

据此被掳时候是兴平中;被掳地方是母家,这“家”指的是陈留老家还是她父亲在京的寓所不明;掳走的只说是胡骑,没有说明所属部队。

关于被掳地方,只有苏轼有意认为是在长安,清人何焯已据《蔡邕传》指出“邕在长安,与从弟谷谋东奔兖州,又欲遁逃山东,时未必以家自随也”,苏氏“考之不详”(《董祀妻传·王先谦集解》引)。郭沫若先生、刘开扬先生也都认为应在陈留,本勿庸再辨。在此我不妨据《悲愤》诗再增加一条论证,那就是从五言一章中“卓众来东下”“长驱西入关”,骚体一章中“身执略兮西入关”这几句看来,很明显,文姬是在被掳后才从关东被驱入关的。

关于被掳时候和掳走她的部队,这两点是相互牵连着的。我们若信从《董祀妻传》“兴平中”之说,那末根据《后汉纪》和同书《献帝纪》,兴平二年(195年)恰好有匈奴右贤王去卑率众拒击李傕、郭汜,侍卫汉献帝东还雒阳的记载(《南匈奴传》系此事于建安元年,误),而文姬后来又是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就很自然会认为掳走她的是南匈奴的部队。郭沫若先生的推断正是如此。可是这一推断有两方面说不通:

一,这一年南匈奴的部队只在雒阳以西和河东一带作战,兵锋未尝东及陈留。

二,承认蔡文姬为南匈奴部队所掳获,那就没有办法解释《悲愤》五言体上半章中关于董卓部众的暴行的描述,因而也就没有办法承认这一章诗是文姬的作品,而郭先生对这一章诗却又是确信不疑的。

何焯和另一清人沈钦韩由于注意到了《悲愤》诗中的话,所以何焯提出了“《董卓传》:卓以牛辅子婿,素所亲信,使以兵屯陕。辅分遣其校尉李傕、郭汜、张济,击破河南尹朱俊于中牟,因略陈留、颍川诸县,杀掠男女,所过无复遗类。文姬流离,当在此时。”沈钦韩提出了“其被掠在山东牧守兴兵讨卓,卓劫帝入长安,遣将徐荣、李蒙四出侵掠,文姬为羌胡所得,后乃流落至南匈奴也”(并见《董祀妻传集解》引)的看法。按《后汉纪》系李傕等略陈留、颍川诸县一事于初平三年(192年)正月,《董卓传》系徐荣等四出掳掠一事于初平元年(190年),何、沈二人所指的具体年代虽然不同,但他们否定《董祀妻传》“兴平中”三字的可靠性,推定文姬当系在初平中为董卓部队所掳获,是同样的,是正确的,并且是一个相当重要的发现。刘开扬先生信从了此说,并于何、沈二说中采何说而舍沈说,也完全正确;因为不仅历史记载没有提到徐荣等曾掳掠到陈留,并且蔡邕死在初平三年四月,上距李傕等东略仅三个月,距徐荣等出掠则约有二年之久,若说文姬被掳三月她父亲不知道,在当时情况下是很可能的,若说经历二年之久还会不知道,那就有点说不通了。可是刘开扬先生一方面采用了何焯说,另一方面却又不敢断定《董祀妻传》里“兴平中”这三个字是错的,只得强事调和,理解为文姬自初平三年为李傕等部下的羌胡从陈留掳到关中后,至兴平二年,由于南匈奴右贤王去卑与李傕等作战获得胜利,便又转而落于右贤王之手。这样解释也有两方面说不通:

一,据《献帝纪》和《董卓传》,兴平二年李傕起初允许汉献帝东还,车驾已发,行至中途,傕等又反悔,发兵来追,才发生和有右贤王去卑部队参加在内的侍卫献帝部队之间的曹阳(今灵宝县东)战役。在这样的情况下,李傕部众决没有不把先前掳获的妇女安顿在关中根据地而带在军中之理,那末蔡文姬当然也就不会在这次战役中没入南匈奴。刘开扬先生大概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他在文章中加注说:“没入的地方当然不一定在战地。”意谓南匈奴在此次战役中取得胜利后,李傕等部众先前的掳获品,不论在何地,都有转而没入南匈奴的可能。但按诸史实,这是不可能的。《献帝纪》和《董卓传》下文都明说这支混合侍卫部队在曹阳战胜后继续东进,李傕等复来追战,结果“王师”又大败,一直逃到陕县仅得“结营自守”。很明显,曹阳之役并不是一次有多大影响的战事,远在关中的蔡文姬怎能因而没入当时转战在雒阳以西和河东一带的右贤王部队呢?

二,蔡文姬要是果真曾经两次被掳,两章《悲愤》诗中不应都只提到第一次,对第二次绝无一字涉及。

实际上《董祀妻传》里“兴平中”三字该是范晔自作聪明搞错的,完全信不得。按《董祀妻传》中所载各节,大多数都见于《艺文类聚》《北堂书钞》《太平御览》等书所引的《蔡琰别传》各条,文字亦基本上相同,只有少数几个字出入,可见別传当即《董祀妻传》所本,范晔只稍稍做了些删节润饰工作。但历史记载一经不明事实真相的人删润,往往会出差错,关于蔡文姬的被掳就是如此。《別传》原文只说文姬在“汉末大乱”时“为胡骑所获”(《类聚》卷44,《御览》卷581引),《董祀妻传》才改为“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别传》本没有错。范晔大约嫌“汉末”二字太笼统,而在他的心目中,正好和参加这次讨论的好几位先生一样,也认为这些胡骑应该就是兴平二年在右贤王率领下渡河作战的南匈奴部队,途径自依据他自己的误解指实为“兴平中”。后人不察,竟把这三个字当作原始资料看待,不敢置疑,那就大大上了他的当了。

总结上述,关于蔡文姬的被掳,我的看法是:她是于初平三年(192年)春在原籍陈留圉县被董卓部将李傕等部众中的胡骑所掳获的,这次被掳后,并无到兴平中又被南匈奴右贤王部众掳获之事。


(二) 她是怎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没于那一部分南匈奴?那一个左贤王?


先从下面二点谈起。上文已经提到过,据《后汉书·南匈奴传》,当时南匈奴分为内徙河东平阳一带和留居南庭故地二部分,从《悲愤》二章所咏胡中风物看来,文姬自应没在留居南庭故地的那一部分南匈奴,这左贤王当然也是南庭方面的左贤王。所以只要我们肯定《悲愤》诗是蔡文姬的作品,(不论是一章也好,其中五言一章也好),这一点似乎是不成其为问题的。可是事实上不然。参加这次讨论的各位先生一方面没有一个人认为《悲愤》二章全是伪作,一方面却偏偏除郭沫若先生一人而外,又认为蔡文姬是没于南迁河东的匈奴的,那个“左贤王”就是《董卓传》和《南匈奴传》里的右贤王去卑。为什么这几位先生会容忍这样矛盾的解释呢?据我推测,怕主要是由于当时留在南庭故地的那部分匈奴全不见于历史记载,相反南迁河东的那部分却由于参与了汉朝的内战,记载较多,为读史者所熟悉,而这些记载又刚巧和蔡文姬的生平有些地方可以牵附得上,这样就不仅使人们容易作出蔡文姬没于河东匈奴右贤王去卑的推想,并且越想越像是事实,终于只好把《悲愤》诗中的描叙姑置不论,甚或反而怀疑起《悲愤》中的某一章来了。可是留居南庭故地的一部分匈奴事实上是存在的,我们不能因为它的活动不见于当时记载而忘记了它,不考虑到蔡文姬有没入这一部分匈奴的可能,何况放在我们眼前的还有《悲愤》诗那样最可信的资料足为论据?反之,尽管河东匈奴的活动和蔡文姬的生平初看似乎可以联系得起来,但一经追究,便不难发现其实不相干;也就是说,在实际上这二者之间是联系不起来的,只是在我们自已思想上发生了牵混与附会而已。何以见得?试分三点予以阐释:

一,《董祀妻传》说文姬于“兴平中”为胡骑所获,而兴平二年河东匈奴的部众曾渡河作战于河南。此点业经上文考定,“兴平中”三字根本是错的,兴平二年的战事也无从使文姬没入河东匈奴。

二,《董祀妻传》说文姬为胡骑所获后,“没于南匈奴左贤王”,而兴平建安之际(195——196年)率领河东匈奴参加汉朝内战的正好是右(《后汉纪》《董卓传》《南匈奴传》并作右,《献帝纪》误作左)贤王去卑,“左”“右”二字字形相近,因而就认为《董祀妻传》中的左字是右字之误,“左贤王”其入就是那个率众渡河作战的右贤王去卑。今按各本《艺文类聚》和《太平御览》引《蔡琰别传》都作文姬没胡后“在左贤王部伍中”,可见原始资料中这个左字确是左字,不容我们把来轻易改作右字。何况不论是左也好,右也好,诚如郭沫若先生所指出的,中平后南匈奴既已分裂为二,各立单于,那末自单于以下的各级爵位,留北那一部分匈奴中,当然照样都可以有,怎么可以认为凡是右贤王便是去卑,凡是左贤王便是那位刘渊的父亲刘豹(见《晋书·刘元海载记》)呢?

三,蔡文姬是由曹操遣使向匈奴赎归的,而河东匈奴自建安七年(202年)降曹(见《三国志·张既传》)后,十一年(206年),叛曹的并州刺史高干战败自诣匈奴求救而不得(见《袁绍传》),二十一年(216年),“单于来朝,曹操因留于邺,而遗去卑归监其国焉”(《南匈奴传》),这些关于曹操政权和河东匈奴之间的关系的记载,似乎又可以作为曹操自河东匈奴赎还蔡文姬的佐证。实际上这是毫不相干的。蔡文姬尽管在留居故地的那部分匈奴中,只要曹操政权有可能和这部分匈奴接触,有路可通,还是可以遣使赎归的。并且自建安七年以后,曹操既已力足以降服河东匈奴,蔡文姬若果真没在其中,怕就无需乎用敌国之礼,“遣使以金璧赎之”了。

总之,关于蔡文姬没于那一部分南匈奴这一问题,我完全同意郭沫若先生在三谈、四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二文中再三提出的认为应属于留居南庭故地那一边的意见的。不过写到这里,有必要指出一点,那就是在《谈蔡文姬的“胡笳十八拍”》一文讲到关于蔡文姬的生平一段中,郭先生和别人一样,也认为文姬是在兴平二年为右贤王去卑所掳获的,此后发表的再谈、三谈、四谈三篇文章里,都还没有声明过应予更正。我想右贤王去卑明明是属于河东这一边的,怕不可能把他搬到南庭故地那一边去吧?

解决了蔡文姬是没于那一部分南匈奴那一个左贤王的问题,现在让我们再来探索一下她从“为胡骑所获”到“没于南匈奴左贤王”的过程。

《三国志·贾诩传》讲到李傕、郭汜等在长安城中相斗(事在兴平二年夏)时,注引《献帝纪》曰:

傕时召羌胡数千人先以御物缯彩与之,又许以宫人妇女,欲令攻郭

。羌胡数来窥省门,曰,天子在中邪?李将军许我宫人美女,今皆安在?帝患之,使翊为之方计。翊乃密呼羌胡大帅欲食之,许以封爵重宝。于是皆引去,傕由此衰弱。

这一段记载很有意思。⑴它告诉了我们当时这些参与汉朝内战的羌胡的情况大致是这样的:原来他们并没有被正式编制在凉州兵的部队之中,他们仍然保留着原来的部落组织,有他们自己的“大帅”,他们不过是在凉州将领有时许以某种利益的条件之下,为凉州军或其中某一将领所用,暂时构成一种隶属关系而已。所以一旦另有他人款其大帅以饮食,许以封爵重宝,马上就可以脱离原来的统帅,引而他去。⑵根据上述情况,又使我们联想到,在他们跟留居边疆根据地的他们的同族之间,估计还会保持着一定的联系,甚至是从属关系。这两点对于我们进一步理解蔡文姬的被掳情况和推断她的没胡经过具有很大的作用。由于前者,我们就不难设想,当蔡文姬在陈留被胡骑掳获时,不仅在长安的最高统帅董卓不会知道,就连当时在关东的将领李傕等人,也不大可能会知道。因为羌胡部队是有权自由处理他们自己的掳获品的,所以作为掳获品之一的蔡文姬,在被掳后就被驱送入关而绝不为这支羌胡部队以外的任何人所知悉,这是完全可能的。由于后者,我们不妨大胆地作出这样一种推断:蔡文姬在被暂时隶属于凉州军的羌胡部队中的一支胡骑所掳获并驱送入关后,接着就被驱而北,送向他们的老根据地南庭一带,作为向他们的首领左贤王献纳的一件礼物。

《悲愤》诗虽然并没有明白提到这一段经历,但可以从侧面证实我们这一推断:

1.二诗都于叙述被掳和在途情况后,紧接着就叙述在胡中的情况,可见她在被驱入关后并未在中途作过较长时间的停留即行被送入胡。刘开扬先生认为她在初平三年春被掳,经过了差不多整整四年到兴平二年冬才入胡,这是讲不通的。

2.骚体一章中在“身执略兮西入关”句下接着就是“历险阻兮之羌蛮”一句,可见蔡文姬在入关后马上就北行进入了羌蛮区域。这一区域当指今陕北高原。据《后汉书·本纪》和《西羌传》等记载,东汉时在陕北高原南部的冯翊郡境内有烧当等羌,中部和北部的上郡境内有沈氐等羌。自顺帝永和五年(140年)以后,上郡即以避“羌寇”而内徙冯翊之夏阳,到了灵帝中平(184-189年)以后,原来的上郡全境已不再列在东汉王朝版图之内;所以蔡文姬把这一区域径自曰为“羌蛮’是很恰当的。郭沫若先生竟把这“羌蛮”二字作为对这一章诗表示怀疑的理由之一,怕是由于不了解当时各民族的地区分布情况之故。陕北高原地形多深沟高岸,这也和诗中“回路险且阻,还顾邈冥冥”,“历险阻兮之羌蛮,山谷眇路漫漫”等句所咏叹的景状正相符合。

3.穿过陕北高原再向北走,即到达今伊克昭盟东部的准格尔旗境,自东汉初光武建武末年(一世纪中叶)以来南匈奴单于庭所在的西河郡美稷县故城,正在这里。伊克昭盟全境在东汉中叶以前本设有隶属于西河和朔方二郡的十多个县,但到蔡文姬被掳北来时,汉民早已因乱被迫南迁,郡县或徙或废,全境都成了以匈奴为主的羌胡世界。《悲愤》诗在咏罢途中的颠沛与受辱后即继以“边荒与华异,人俗少义理”,“人似禽兮食臭腥,言兜离兮状窈停”等语,正是此种景况的写照。据《南匈奴传》云,匈奴大臣中以左贤王为最贵,“即是单于储副”;又云,南庭以中平五年立须卜骨都侯为单于,一年而死,遂虚其位,“以老王行国事”,这一老王应该就是《董祀妻传》里的“南匈奴左贤王”。左贤王自中平之末以来既已成为南庭的最高统治者,他的庭帐自应就在南庭所在的美稷。所以蔡文姬的被掳行程,以陈留圉县始,即当以到达美稷而告终,共计全程约合汉里三千里正。五言体《悲愤》诗中有“悠悠三千里”一句,指归汉时途程,归时取道当与去时相同,然则三千里云云,并不是诗人极言其远的夸辞,倒确是记实之言。

4.两章《悲愤》诗中都绝对看不出有一点点曾经两次被掳的迹象,这很可以有力地证实被掳后即被和平献纳于匈奴左贤王的推定。

 

(三)她在胡中耽了多少年?归汉时在那一年?

 

这一段经历用不着多讨论。在胡中的年数,《董祀妻传》作十二年,与丁虞《蔡伯喈女赋》所云“我羁掳其如昨,经春秋之十二”相合。《御览》引《蔡琰别传》作“在胡中十三年”(卷488),“三”字当系传钞传刻之误。《别传》为《董祀妻传》所本,《董祀妻传》作十二,是《別传》原本亦当作十二。归汉之年牵涉到初平三年还是兴平二年被掳的问题,牵涉到一次被掳还是两大被掳问题,本来比较不容易解决,现在根据上文考订,我们既已确定她是初平三年一次被掳后即被遣送入胡的,那就不消思索即可得出答案了:自初平三年( 192年)往下推十二年,她应该在建安八年(203年)归汉。

关于蔡文姬的生平,除从被掳到赎归这一段经历而外,这次讨论也谈到了她的生年和初嫁河东卫仲道之年。对于这两点,我完全同意刘开扬先生生于嘉平三年(174年),初嫁于中平六年( 189年)的推断。她在初嫁时据《蔡伯喈女赋》既为十六岁,则初平三年被掳时应为十九岁,建安八年归汉时应为三十岁。

在此我还想补充谈到一点,即卫仲道其人,很可能就是卫觊之弟。据《三国志·卫觊传》,“觊字伯儒,河东安邑人也”,东汉三国时人皆以一字命名,仲道二字显然是字而非名,仲道岂不正该是伯儒的弟弟么!由此我又联想到蔡文姬的赎还,也有可能和卫觊有关。卫觊以袁曹对峙官渡时奉曹操命取道关中出使盐州刘璋,行至长安,以道路不通,遂留镇关中。关中北接羌胡,卫觊也许就在此时得知了他的弟妇没于匈奴的消息。后来又由他告诉了曹操,甚或提出了赎还的请求,刚好曹操与蔡伯喈本有“管鲍之好”,因而就出现了“文姬归汉”这件千古盛事。

据《卫觊传》及注引《魏书》,看来河东卫氏在汉末是一门有学术传统的世代仕宦之家,所以卫觊能在“台阁旧事散乱”之后“以古义多所正定”,“魏国既建”,又“与王粲并典制度”,汉魏禅让诸诏册,并出其手,入魏受诏典著作,多所撰述。由此我又联想到蔡文姬从初嫁到“夫亡,无子,归宁于家”这一段经历可能是这样的:当蔡邕亡命江海归来为董卓所辟用时,卫觊兄弟们的父亲大致也在京中做官,所以蔡文姬初嫁的地点应该就在雒阳,不会在河东,也不会在陈留。婚后不久蔡邕随汉献帝西迁长安,这时卫仲道还没有死,文姬跟着夫家仍留在雒阳。到卫仲道亡故时,雒阳长安间道路已为战乱所隔绝,文姬才回到陈留圉县老家去住。(未完待续)


①据《续汉书·郡国志》,陈留郡治陈留(今陈留),在雒阳东五百三十里;弘农郡治弘农(今灵宝),在雒阳西南四百五十里。依此推算,自陈留圉县(故城今杞县南五十里)西行入关至华阴,计程约千三百余里,自此折而北行至美稷,约千七百里。


作者简介:谭其骧(1911-1992),字季龙,浙江嘉善人,中国历史学家、历史地理学家,中国历史地理学科主要奠基人和开拓者。代表作有《长水集》《长水集续编》《中国国家地图集历史地图集》《中国历史大辞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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