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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税收政策、实操、常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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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5 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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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篇

1、何种技术合同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2、如何判定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合同签订方面,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需包含在技术开发、技术转让合同中;从开具发票方面,这部分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价款需与技术开发、技术转让价款开具在一张发票上

3、何种技术合同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举例来说:1000万的技术转让所得,综合减免企业所得税为500*0.25+500*0.125=187.5万元。

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有何种关系?

税法规定研发费用可实行175%加计扣除政策,如果企业当年开发新产品研发费用实际支出为100元,就可按175元(100×175%)在税前进行扣除,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委托外部进行研发的,需要出具合同卖方在科技主管部门登记的技术开发合同。

5、软件开发合同是否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

6、是否所有技术转让合同都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

否。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第四条规定,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下同)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称技术包括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第二条规定,企业转让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限于其拥有所有权的技术。技术所有权的权属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综上所述,100%关联方之间的技术转让所得、技术秘密转让(非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与专利申请权转让(无所有权)不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

7、技术合同奖酬金政策如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科技成果完成单位将其职务科技成果转让给他人的,单位应当从转让该项职务科技成果所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

8、湖南省有无技术合同补助政策?

2017-2019年,湖南省科技厅每年都有发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后补助项目,其中技术交易类就是对上年度登记的技术合同进行补助,以2019年为例:

一、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输出(技术输出方):对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含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等,2018年内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将本单位的应用科技成果在湘进行转移转化的活动,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20万元以上。

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承接(技术受让方):对在我省注册的企业,2018年内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方式承接省内、外科技成果,并实施转化和产业化的活动,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10万元以上。

三、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对我省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等(技术输出方),综合其2018年内为省内技术受让方提供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的活动。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交易实际到账额累计100万元以上。

9、长沙市有无技术合同补助政策?

暂未出台

10、长沙高新区有无技术合同补助政策?

2020年3月长沙高新区发布《长沙高新区加强自主创新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其中第四条: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技术成果在麓谷园区实现产业化,其技术合同认定经登记备案且技术合同交易额50万元以上的,按照技术合同当年实际执行额的2%补助园区实施企业,单个企业当年补助总额不超过20万元。

1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湖南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长沙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

12、未登记的技术合同能否享受政策?

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二、合同篇

13、技术合同的定义?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14、五种技术合同的定义分别如何?

技术开发合同——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转让合同——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让与他人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合法拥有技术的权利人,将现有特定的专利、技术秘密的相关权利许可他人实施、使用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咨询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另一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

技术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

15、技术开发合同的认定条件?

(一)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二)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三)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16、哪些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一)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已经掌握的技术方案,包括已完成产业化开发的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

(二)合同标的为通过简单改变尺寸。参数、排列,或者通过类似技术手段的变换实现的产品改型、工艺变更以及材料配方调整;

(三)合同标的为一般检验、测试、鉴定、仿制和应用。

17、技术开发合同一般包括哪些类型?

(一)小试、中试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开发项目;

(二)技术改造项目;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的技术改进项目;

(四)引进技术和设备消化、吸收基础上的创新开发项目;

(五)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项目,包括语言系统、过程控制、管理工程、特定专家系统、计算机辅助设计、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等,但软件复制和无原创性的程序编制的除外;

(六)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项目;

(七)治理污染、保护环境和生态项目;

(八)其他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8、软件类技术开发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1)应有明确的功能需求调研及技术要求分析、技术架构的设计、程序编制、方案优化、成果测试与验收标准等内容;

(2)应有新的方案设计、新的技术集成、新的技术手段、新领域中的应用等技术创新内容的表述;

(3)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应当是明确的,所有权(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有的,方可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软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属于受托方,且合同中明确委托方只有使用权的,不作为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

(4)交付源代码及相关文档。

(5)软件升级,需要改变架构,重新做需求分析、总体设计、形成新版本,不同版本有技术进步功能改进,明确约定权属等。

19、医药类技术开发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1、完成药学、药效学、药理毒理及临床试验等全过程的医药研发工作所订立的合同。

2、订立的合同中,含有药学研发的,对药的合成工艺、提取方法、稳定性等研究内容。

3、药品仿制,对已有标准有所提高(质量、工艺)。

4、已经上市药品的给药途径、剂型进行改变,且工艺上有质的改变。

5、以药效学试验、药理毒理试验、临床试验以及药品安全性评价为内容所单独订立的合同,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20、技术转让合同与技术许可合同的认定条件?

(一)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二)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他改进的技术方案。

(三)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同时《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还规定,技术合同的标的为技术秘密,该项技术秘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不为公众所知悉。

(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效益。

(三)具有实用性。

(四)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

技术秘密的全部或实质性部分已经公开,即可以直接从公共信息渠道中直接得到的,不应认定为技术转让合同。

技术转让与技术许可的区别在于,转让针对所有权,许可针对使用权

21、技术转让与技术许可一般包括哪些类型?

(一)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软件著作权转让、植物新品种转让、技术秘密转让等。

(二)专利实施许可、技术秘密(专有技术)许可等。

22、技术咨询合同的认定条件?

(一)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二)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三)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23、哪些不属于技术咨询合同?

(一)就经济分析、法律咨询、社会发展项目的论证、评价和调查所订立的合同;

(二)就购买设备、仪器、原材料、配套产品等提供商业信息所订立的合同。

24、技术咨询合同一般包括哪些类型?

(一)科学发展战略和规划的研究;

(二)技术政策和技术路线选择的研究;

(三)重大工程项目、研究开发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要技术改造和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等的可行性分析;

(四)技术成果、重大工程和特定技术系统的技术评估;

(五)特定技术领域、行业、专业技术发展的技术预测;

(六)就区域、产业科技开发与创新及特定技术项目进行的技术调查、分析与论证;

(七)技术产品、服务、工艺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与选择;

(八)专用设施、设备、仪器、装置及技术系统的技术性能分析;

(九)科技评估和技术查新项目。

25、技术服务合同的认定条件?

(一)合同的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二)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三)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四)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26、哪些不属于技术服务?

(一)以常规手段或者为生产经营目的进行一般加工、定作、修理、修缮、广告、印刷、测绘、标准化测试等订立的加工承揽合同和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监理合同。但以非常规技术手段,解决复杂、特殊技术问题而单独订立的合同除外。

(二)就描晒复印图纸、翻译资料、摄影摄像等所订立的合同;

(三)计量检定单位就强制性计量检定所订立的合同;

(四)理化测试分析单位就仪器设备的购售、租赁及用户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27、技术服务合同一般包括哪些类型?

(一)产品设计服务,包括关键零部件、国产化配套件、专用工模量具及工装设计和具有特殊技术要求的非标准设备的设计,以及其他改进产品结构的设计;

(二)工艺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工艺编制、新产品试制中的工艺技术指导,以及其他工艺流程的改进设计;

(三)测试分析服务,包括有特殊技术要求的技术成果测试分析,新产品、新材料、植物新品种性能的测试分析,以及其他非标准化的测试分析;

(四)计算机技术应用服务,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嵌入式系统、计算机网络技术的应用服务,计算机辅助设计系统(CAD)和计算机集成制造系统(CIMS)的推广、应用和技术指导等;

(五)新型或者复杂生产线的调试及技术指导;

(六)特定技术项目的信息加工、分析和检索;

(七)农业的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包括为技术成果推广,以及为提高农业产量、品质、发展新品种、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有关技术服务。

(八)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

(九)对动植物细胞植入特定基因、进行基因重组;

(十)对重大事故进行定性定量技术分析;

(十一)为重大科技成果进行定性定量技术鉴定或者评价。

28、什么是技术中介合同?

技术中介合同是当事人一方(中介方)以知识、技术、经验和信息为另一方与第三方订立技术合同、实现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进行联系、介绍、组织工业化开发并对履行合同提供专门服务所订立的合同。

29、什么是技术培训合同?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业务训练所订立的合同。

30、什么是技术入股?

技术的拥有者与技术引进方合作,把技术作为投资,共同组成经济实体的经营活动。技术入股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卖方以其智力和研究、开发项目作为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联合研制、开发新产品,共同承担风险,分享效益,这种技术入股叫作研究开发中的技术入股;另一种是卖方自己掌握的现成的技术成果折合成股份,向企业进行技术投资,然后分享效益,这种形式叫作技术转让中的技术入股。

31、什么是技术承包?

技术承包是指一方根据另一方的委托和要求,通过合同的形式,对研究、开发、设计、直至生产应用全面负责。

32、什么是技术产权交易?

技术产权交易指技术成果入股、高新技术企业产权转让、高新技术企业的增资扩股以及含有技术参与的并购业务,技术产权交易以技术成果与资本的结合为目的。

33、什么是技术引进?

技术引进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司、企业、团体或个人(受方),通过贸易或经济技术合作的途径,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公司、企业、团体和个人(供方)获得技术。其中包括:专利权、著作权。

34、什么是项目名称?什么是合同标的?

项目名称指技术合同标的涉及的项目名称,当事人应准确约定。合同标的是合同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合同当事人权力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标的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没有标的,合同不能成立。技术合同对标的的规定应当描述准确,具体清楚。还要根据不同标的的要求,明确该标的的技术范围和技术指标要求。

35、当事人如何约定保密条款?

合同内容涉及国家安全或者当事人重大利益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对保密的事项、范围、期限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

36、技术成果指的是什么?

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做出的产品、工艺、材料以及改进等技术方案。因此,技术成果所产生的权益属于知识产权。技术成果分为职务技术成果和非职务技术成果。

37、什么是职务技术成果?

职务技术成果是执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技术成果。

38、什么是非职务技术成果?

非职务技术成果是个人在本职工作以外,利用自己的物质技术条件,为科学技术进步所作的贡献,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

39、什么是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违约金额。技术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违反合同方给另一方造成损失进行赔偿的计算办法以及违约金与损失赔偿的关系。

40、哪些合同不予登记?

(1)无效合同或未生效的合同。(2)非技术合同。(3)合同主体、技术标的、价款、报酬以及使用费约定不明确的。(4)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审批的合同,未办理审批手续的。(5)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登记机构要求当事人补正,当事人未予补正的。(6)合同条款含有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的。(7)当事人不出具或者所出具的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8)印章不齐全或者印章与书写名称不一致的。(9)其他不应认定登记的。

41、什么是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般来说,无效合同都具有违法性。由于此类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并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

42、不合理限制条款指的是什么?

合同中的不合理限制条款主要指以下几个方面:(1)一方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2)一方强制性要求另一方在合同标的基础上研究开发所取得的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独占回授;(3)一方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渠道吸收竞争技术;(4)一方限制另一方根据市场需求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

43、什么是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所进行的技术转让交易。关联交易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登记篇

44、首次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需要怎么联系?

注册地址在长沙高新区的单位,联系长沙高新区合同登记点(0731-89777052);

注册地址非长沙高新区的单位,联系长沙市科技局合同登记点(0731-88665231)。

45、技术合同是由买方还是卖方登记?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由卖方(技术进口合同由买方作为申请单位登记)按地域进行申请、一次性登记,每项合同不能在一个或多个登记点重复申请认定登记。

46、首次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需先进行卖方注册,需准备什么材料?

首次进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申请单位应填写《技术合同卖方注册信息表》(附件1),向登记点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等用户注册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登记点应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向申请单位发放用户名及密码。

47、自然人需要到哪里办理?

自然人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科技主管部门办理。

48、卖方注册完成后如何进行合同认定登记?

(一)网络填报。首先网上填报登记表。买卖双方签订技术合同后,申请单位应在合同有效期内,凭登记点发放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全国技术合同登记系统http://210.76.97.54,完成网上申报表登记。

(二)线下提交。然后线下提交相关材料。网上填报后,申请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登记点提交纸质材料材料。

(三)受理查验。登记点查验申请人提交的资料,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当事人,并当场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充的全部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点予以受理。

(四)审核认定。登记点按照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和申请单位网上申报的登记表,对申请单位提交的合同文本和有关材料,按以下分类及流程进行审核认定。

(五)结果告知。登记点审核完成后,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1、向予认定登记的合同申请人,出具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书(附件4);

2、向不予认定登记的合同申请人,退回申报材料,并充分告知其理由,并按规定做好记录;

3、向需提请复核的合同申请人,应充分告知其有关政策和情况;复核完成后,应将由复核机构返回登记点的专家复核意见及时告知申请人,并依据专家复核意见对合同进行核准。

49、哪些类型合同需要到省科技厅进行复核?

1、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技术合同;

2、涉及技术进出口的技术合同;

3、单笔技术交易额超过300万元(含)的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合同;

4、技术合同当事方对登记点出具的认定登记结论或核定的技术交易额有异议的技术合同;

5、登记点认为的有关存疑合同。

50、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技术合同要如何办理?

合同卖方先应联系省国防科工局科技开发中心对涉密合同进行审查,再将脱密后的合同文本及附件送至登记点,由登记点提交到省科技厅进行复核。待复核结论下达后,登记点再进行办理。

51、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面向的办理对象是?

法人、个人和其他组织

52、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办理的时限是多长?

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合同:技术交易额300以下的一般5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技术交易额300万以上的22个工作日办结。

技术咨询与技术服务合同:一般5个工作日办结,最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53、技术合同盖章要注意什么地方?

关于技术合同双方单位签章。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和《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合同封面、骑缝、签章处、修改处等,原则上要求双方签章齐备,且印章与合同书写名称完全一致,否则不予认定登记。特殊情况下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予认定:

情况一:合同每一页均有正规条形码、二维码或加盖了双方单位公章,可对合同封面、骑缝不作要求;

情况二:合同骑缝章加盖正规,覆盖合同每一页,且首尾两页均能显示双方单位,可对合同封面不作要求。

54、技术合同签字要注意什么地方?

关于法人签字。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和《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当事人为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人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法人的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当事人为自然人,其本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为其他组织,由该组织负责人在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并加盖组织的印章;同时要求签、章、时间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认定登记。

针对当事方为机关单位、大型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特殊情况,要求在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合同专用章的前提下,由分管负责同志签字即可,可对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授权委托书不作要求。

5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点审核的主要事项是?

1、是否为技术合同;2、属于哪类技术合同;3、核定技术交易额。

56、合同成交额、技术交易额的定义是?

合同成交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57、哪里可以下载技术合同示范文本?

全国技术合同网上登记系统(http://210.76.97.54)资料下载栏中可以下载示范文本。

58、未按照科技部示范文本签订的合同能否登记?

合同文本建议采用由科学技术部监制的技术合同示范文本;采用其他书面合同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59、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基础资料:技术合同原件、承诺书、法人授权书(合同非法人签字时提供)、经费预算表、湖南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表。

60、技术开发合同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准备基础材料,技术内容和路线在合同中未详细表述的还需附上详细的技术方案做为附件。

61、技术转让合同要准备什么材料?

需准备基础材料,同时准备知识产权权属证明文件和对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准手续。如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需出具专利证书复印件与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受理专利权变更手续文件。

62、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要准备什么材料?

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一般附上基础资料即可,合同签订过于简单或金额较大的也需附上详细的技术方案。

63、框架合同如何登记?

开发服务内容不具体、合同金额不确定的合同的整体框架式或“一揽子”式合同,当事人要对合同的技术内容做补充说明方可认定。如:具体的分项技术协议、技术开发计划或提交技术成果相关文件。

四、常见问题篇

64、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管理部门是?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划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

联系方式:湖南省科技厅科技成果与区域创新处  0731-88988883

65、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办理部门是?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地、市、区、县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设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

联系方式:长沙市科技局登记点       0731-88665231

长沙高新区技术合同登记点 0731-89777052

66、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如何实现免税?

符合条件的技术开发与技术转让合同,登记备案后,开具免税普票。

67、技术合同免税是根据成交额还是技术交易额?

免税是依据技术交易额。

68、技术服务合同与技术咨询合同能否免税?

技术服务合同与技术咨询合同不享受增值税减免,属于技术开发合同或技术转让合同中密切相关的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价款,与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开具在一张发票上,可实现免税。

69、技术开发合同甲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能登记吗?

可以登记,登记后乙方不享受免税,甲方可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70、关联交易能否免税?

100%关联单位交易,不享受所得税减免,可享受增值税减免。

71、转让专利申请权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不能。应该是所有权或使用权转让(大于等于5年)

72、专利权转让合同是合同签订就可以登记还是要等知识产权局办理完过户才行?

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受理专利权变更就可以登记(带上专利证书复印件与专利权变更受理通知书)。

73、基础性研究这类合同能登记吗?

认定规则中单纯以揭示自然现象、规律和特征为目标的基础性研究一般认定为技术服务。

74、总公司在异地设立的分公司对外签订的合同要认定登记,可以登记吗?

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需要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书,方可登记。

75、保健食品技术转让,是否登记?

只要有相应研究成果,如配方或实验室阶段成果,就可以登记。

76、农业科普培训和其视频教程的合同可以做服务登记吗?

开发教学专用软件还可以,农业科普培训不能,

77、节能房设计建设合同能登记吗?

节能建筑的整体设计,解决湿热地区应用技术难题,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78、研究所为政府部门编制发展规划,能否签订服务合同?

发展规划要是涉及技术问题可以,比如科技发展规划。

79、标准的制订与修订是否属于技术开发合同?

为特殊产品技术标准的制订,属于技术服务合同;5G、发射器、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标准制定可按开发。(前所未有的,产生知识产权)

80、同一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公司之间可以签订技术合同吗?

同一法定代表人,不同法人的两家公司之间可以签订技术合同(不一定关联交易)

81、技术开发甲委托乙,乙又全部委托丙,可以登记吗?

可以登记。根据合同法第88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方

82、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双方对本合同知识产权归属约定这个必须填吗?

必须有知识产权约属,且归甲方或双方才可以登记免税。(软件转让必须连同著作权、所有权一起转让方可登记免税)

83、专利产品销售或售后服务合同可以登记吗?

不能。不属于技术合同

84、技术秘密转让合同中含有多个专利可以免所得税吗?

不能免所得税,可以免增值税。

85、甲乙双方合作开发一个终端,甲方出资30万,乙方出资80万,乙方来做合同认定,这合同认定金额是80万吗,还是110万?

合同认定时是针对的交易金额,分别出资的合同不能确定交易金额,不能登记。但甲乙方可以按各自出资享受研发加计扣除。

86、技术转让费+每年提成,提成部分可以免税吗?需要再登记吗?

技术提成费可以免税。

87、专利权人可不可以跟三家公司分别签订三份排他许可合同?

在一定的期间和地域范围内独家享有使用该专利的权利,专利权人仍然保留在这一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使用其专利的权利。但排除任何第三方在该范围内对同一专利技术的使用权。

88、技术服务合同与技术开发合同有何区别?

技术服务合同是服务方利用自己掌握的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问题,可以被重复委托进行技术服务,这种重复性特征,有别于技术开发方运用专业技术知识对未知领域进行的创造性工作。

89、技术服务合同与技术咨询合同有何区别?

技术服务工作一般会参与到合同执行的全过程,并对服务的内容负责;技术咨询一般是参与到合同的前期或者后期,只提供可供参考的意见。

90、软件技术开发与软件技术服务有何区别?

软件技术开发条件:

(1)应有明确的功能需求调研及技术要求分析、技术架构的设计、程序编制、方案优化、成果测试与验收标准等内容;强调开发全过程

(2)应有新的方案设计、新的技术集成、新的技术手段、新领域中的应用等技术创新内容的表述;强调四“新”

(3)软件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应当是明确的,所有权(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双方共有的,方可认定为技术开发合同。软件的所有权(著作权)属于受托方,且合同中明确委托方只有使用权的,不作为技术开发合同认定登记。强调权属

(4)交付源代码及相关文档。强调技术附件

(5)软件升级,需要改变架构,重新做需求分析、总体设计、形成新版本,不同版本有技术进步功能改进,明确约定权属等

软件技术服务条件:

1.利用受托方自有技术,将已有较为成熟的软件,适用到相应的硬件设备上、或系统集成中的合同;强调已有成熟

2.功能比较单一的网站系统软件编制合同,如新增功能模块或原有功能模块变更;强调功能单一

3.对核心技术并未有实质性、突破性变化的计算机系统,进行系统升级服务的合同(可含有调试、培训、维护等内容。但市场准入强制性测试和商品化软件售后服务除外);强调无实质突破

4.从事软件外包业务的,在委托方总体设计安排下,利用自有技术方案,进行软件编制的合同;强调软件编制

5.运维服务、系统支持包括软件升级、系统优化、安全防范、故障处理等。日常维护,不能进入技术交易额;日常维护包括机房设施、环境施工、电源系统、动力系统维护,硬件更换等。强调运维支持

6.网站增值服务应有具体技术服务内容

91、技术进出口合同如何办理?

首先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取得技术进出口登记证书后再来科技部门办理登记。

92、一致性评价合同能否登记成技术开发?

开发:(1)完成体外评价(PE)和体内评价(BE)全过程的(2)完成体外评价(PE)药学研究的

服务:仅完成体内评价(BE)的

不属于技术合同:仅完成体内评价(BE)中的临床试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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