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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全民阅读读什么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
(征求意见稿)引发的思考


 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发出了关于《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令人感到我国在推动全民阅读的进程中又将上一个新台阶,《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出台指日可待。联想到去年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标志着图书馆领域的法制建设将有重大突破。两件事前后仅差两个月的时间,却预示着两方面的重大突破,令人欣喜。

      但是欣喜之后冷静下来,却发现即便两种法规都正式出台,对我国全民阅读事业的前景仍不能抱丝毫松懈态度。这并非套话,而是理性预判。对全民阅读的未来道路要有清醒的认知———任重道远。其中,最起码对全民阅读内涵的清醒认知便不容易做到。其实对《公共图书馆法》人们会相对好理解一些,它规定了公共图书馆应该做什么,以及怎么去做。公共图书馆作为公共文化机构,对它的行为进行立法是理所当然的。然而,《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理解起来就未必那么容易。这里所说的不易,不是指条例文字生涩,而是指:对全民阅读内涵的理解,人与人之间肯定会有偏差。

      全民阅读是想象中那么简单吗?我看不是。不妨插入一个花絮:三年前,当全民阅读立法被列入国家立法工作计划中时,关于“给阅读立法”就有很多不解的声音。最有代表性的是:“阅读是纯粹个人的事,难道还要国家立法进行强迫吗?”看见了吗,这么奇怪的问题都有人问得出来,问的人还不少,说明大众的理解能力绝不能被高估。

      借《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出炉的契机,笔者想强调一个大众最容易忽视的问题:促进全民阅读指的是什么?由于“全民阅读”这个词汇过于大众脸孔,因此,很多人潜意识里会不假思索地将全民阅读等同于全民学习(“学习”一词还算是高大上的,若是低小下的解释,就是“寻找有用信息”这么简单)。笔者认为,两者之间不可以划等号。自然很多人会说,要提升国家软实力,肯定需要全体国民多读书多学习。学习更多的知识后,有质无形的软实力自然而然会形成。但是,全民阅读不能等同于全民学习。从直观意义上说,学习是带有目的性的脑力劳动,但阅读不一定如此。另一种解释可以这么说,学习往往针对的是“有用”之书”,阅读也可能针对“无用”之书”。“有用”和“无用”,也是相对而言。前者是指可以学完拿来就用的,如关于股票、烹饪、健身的书,或者如何进行英语考级、公务员考试、应对社会上各种职业资格门槛的书。后者可能不是拿来就用的,如关于财经、历史、人文甚至是纯文学读物(最好的例子是《平凡的世界》)。虽然不能拿来就用,但“无用”之书看多了,可以在积淀很长时间后让内涵和思维产生质变,从而小到对自己的人生道路、大到对社会有大用。

      可惜,《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没有对“全民阅读”下一个官方的权威定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征求意见稿)》中,倒是开宗明义地对“公共图书馆”的定义给出了明确说法:“本法所称公共图书馆,是指以提供阅读服务为主要目的,收集、整理、保存、研究和传播文献信息,向公众开放,并经依法登记的非营利组织,包括由政府设立的公共图书馆和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公共图书馆”。那么,什么是“全民阅读”?只好按大众自己的理解行事,甚至很多人不把定义当回事。这么简单的名词还需要定义吗?当然需要,没有明确的定义,显然会有人将“全民阅读”等同于“全民学习”。进一步说,就会有人认为:读菜谱是阅读,读《红楼梦》也是阅读,无甚分别。更有甚者,当下很多图书馆喜欢在岁末年初评选阅读达人,只知摆出吓人的阅读量数字,不喜欢交代都读了哪些书,以量多取胜。按照这个逻辑,一年读了两三百部玄幻、警匪、盗墓、畸情、宫斗、穿越、修真类读物(别说,这些还都是“无用”之书)的阅读达人比之一年内只读了古典“四大名著”的慢节奏读者要强不少。甚之更甚者,某地方政府还规定,社区书屋每年的外借图书量必须达到多少多少本,否则将给予行政处分。以此推理,社区书屋就该进大量玄幻、警匪、盗墓、畸情、宫斗、穿越、修真类读物甚至烹饪、股票、健身类等等,可以提高借阅率。进文学和历史类读物多了,搞不好最终会受“处分”……

       扯了这么多,目的就是为指出“全民阅读”读什么太重要了,怎能不给出官方的名词定义?为“全民阅读”给出一个官方的权威名词解释,就当是笔者为《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提的一条建议。《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条和第二条倒是对“全民阅读”内涵有了间接的交代,值得玩味。第一条说,“为促进全民阅读,保障公民的基本阅读权利,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第二条说,“国家促进全民阅读,应当遵循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原则,培养公民阅读习惯,提高公民阅读能力,提升公民阅读质量,传播有益于公民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的科学文化知识。”笔者觉得可这么理解:“有用”之书和“无用”之书,应该自然兼顾,既要通过阅读提升“科学文化素质”,也要提升“思想道德素质”,既要有益于“公民全面发展”,也要有益于“社会文明进步”。也许此二条的本义并非如此,笔者的解读比较牵强,但是没办法,怪就怪它没有给出明确的定义,笔者只能“造作”一番。不过,其中关于“社会文明进步”的说法,显然不是一个“全民学习”能罩得住的。

      学习足够的英语、计算机、法律、烹饪、会计、健身、股票类知识,未必就有了足够的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底蕴。所以全民阅读读什么,很关键。笔者在这里提出问题,但没资格明确给出“权威”说法,点到即止。因职场晋升、经营之道、考试过关、技术攻关等需求形成的阅读学习热潮,未必就是全民阅读的理想图景。在这种刚性需求下阅读,总感觉不是非常纯粹。最纯粹的,应该是非刚性需求下的阅读,虽然它注定只能占少数。

      笔者心中美好的全民阅读社会是这样的:阅读就像吃饭一样,少了就难受;阅读不是为消遣,也未必有明确的“目的”,只是为充实内心世界。(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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