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APP
userphoto
未登录

开通VIP,畅享免费电子书等14项超值服

开通VIP
今生之路
今生之路,再多抱怨也不能后悔。
第一章:生存之道
城市已经夜幕降临,明华独自一人走在路上,心情已经跌落到谷底的他,对生活失去了信心,这是他想自杀的第五次,然而还是以失败告终。
第一次想自杀的念头是在早上起床之后,临时起意想自杀,便跑到自居的楼顶,准备一跃而下,以这样完美的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可不成想到,楼顶天台上的护栏高于他本人的身高,他无法爬上去,从租住的房里搬来的塑料凳,也在他的重力之下被踩坏,最终害他摔了个四脚朝天。
他生气的心想:都怪这地心引力,把他的身体拖回了地面。他懊恼的摸着被摔痛的屁股,从地上爬起来,决定不能跳楼就去跳河。他立马赶去城市里唯一的座大桥上,想一跃而下,以这样完美的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可看见桥面离河底很近,又怕摔不死,让自己落得终生残废不值得。
第三次,是在中午过后,从他的脑海里翻滚出来的闹腾,使他觉得还是回家找把刀割腕自杀,以这样完美的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当他回家翻找了所有地方后也放弃了。他居住的地方只是单单的一间卧室,厕所和厨房是公用的。他平时吃饭都是下馆子,又何来刀呢?就算同他一起的住客,也没见一月能回来住几次。心想,邻居也没有刀吧!
他躺在空荡的卧房里翻来覆去的想着,但始终对自己想自杀的念头报以胆小的态度。在他内心深处,他一直都是有求生欲望的,只是当他处处碰壁之后,再回过头来细想,又觉得生活是无趣的。
他想: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上天既然让他降临于世,必有原因的。但他气不过昨晚的欺凌。
来大城市好几个月了,为了找份工作吃饭,也是让他煞费了苦心。他的文化程度不高,高中未毕业就出来闯荡。当时怀揣着象牙塔的理想,偷偷瞒着父母办理的退学手续,以为靠着那些想法能干出一番大事业。只是想法和现实千差万别,两者根本不在一条道上。最后他一次次碰壁,一次次失败,从一个热血青年变成堕落青年。世界上最大的改变不是改变社会,而是去尝试改变自己,改变自己在这世界上的生存之道。
他又从床上跳下来,听着咕咕叫的肚子,想去外面的商店买点吃的,可是摸了摸裤兜,从裤兜里掏出了仅剩的两元钱,他在想,这两元钱是拿来买吃的,还是用这两元钱起家。
这两元钱如果作为起家的资本,能用作什么途径呢?他思来想去,最后还是放弃了,他想不到用这两元钱用作任何途径起家。他只能到楼下常去的一个卖早点的店铺,用那手上死死拽着的两块钱买到两个馒头和一杯豆浆,就蹲在店铺门口的路边忧郁的吃起来。
他吃得越来越窝火,心中不由产生一种落寞的心境,不知这心境是由馒头引起的,还是由自己的堕落引起的,还是由于昨晚的欺凌引起的。他还是气不过,不想就这样苟活于世,把吃得只剩一小半的馒头扔到了垃圾桶里面,想再次寻找一个高楼一跃而下,以这样完美的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他抬头望着天空四处寻找可以轻生的楼层。四下过目之后,终于找到了一幢大厦,他毫不犹豫的走进大楼里,就在门口被保安拦住了。
“站住。”保安身穿制饰,看起来威风凛凛的样子,又一脸严肃,双手背在背后喊道,“你找谁。”保安声音浑厚,有一种街头卖艺的人的气质在里面,肥胖的脸上,没看出和蔼可亲的样子,腰上那大腹便便的肚子也被皮带挤得圆怔怔的,显出一副很有成就感的样子继续说,“把你的证件拿出来看看。”
明华被突然问住,一时没有反应过来,他似乎是被这声音吓到的,声音压得很低的说,“我......我找人。”他的眼神飘离,不敢于保安对视,透露出一点摇尾乞怜的样子,只希望保安能让他进去。
“你找谁,我们这里是商业办公楼,没有相关证件是不让进去的,你没有看见门口牌匾上的名字么?”保安的口气里没有一丝怜悯。
牌匾上的字明华当然看到了,而且看得真真的,这幢楼是这座城市里一家国有企业所拥有的,也是仅有的一家公司在这里办公,他们把公司的总部就设置在这里,所以这里不是常人想进就能进去的地方。又好比:狗和人不能进入此地。明华心里如实想着。
“你有没有邀请函之类的,或者你是不是这里的新入职的员工,是不是来参加会议的?”保安把自己能想到的所有问题都问了一遍。
明华此时若有所思的回答,“我是来参加会议的。”
“你叫什么名字。”
保安话一出,明华就愣住了,他不知道自己该说自己的名字好,还是说参会人员中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好。但是参会人员名单他一概不知,只好说自己的名字。
保安在记录册上看了一眼,“没有这个名字。”
“你再仔细找找,肯定有的。”明华想误打误撞的看看有没有和自己同名同姓的人也在这份名单里,毕竟他的姓也算是大姓,而且同名同姓的和他还有很多。
曾经在他读书的高中里就有一个和他同名同姓的人。那时候,老师为了区分两人,就以“大”和“小”来区分。他就是小的,他比同名同姓的人小了半岁。此后,他在班上就挂上了“小”这个名词。同班的同学也曾经就这样嘲笑过他。大的是爸爸,小的是儿子。也因这件事他和班里好些人打过架,不过也有对他表示同情的。当所有人都在排斥一个人的时候,突然有一盏明灯在你面前点亮,就好比天上散播爱的种子,人就会对此重新燃起希望。
同情他的是班里的学习委员,由于数学老师就是班主任,学习委员恰好又是数学成绩很好的一类人,外加上平时和班主任走得比较近,所以老师在没有征得所有同学同意的情况下,就直接任命她作为学习委员。
学习委员名叫周瑶,跟她玩得比较好的同学都叫她的小名——瑶瑶。瑶瑶身材不高也不胖,在班里属于不出众的一类人,平时非常低调,时常一个人坐在位置上,不是写作业就是看书,她又是那种努力上进的人。当她不在位置上的时候,她便是去找班主任解题的,这也是她和班主任关系好的原因之一。
所有人都是有恻隐之心的人,当瑶瑶看见明华被人欺负,在班里时常被人排斥,和同学打架时,她便想方设法的想要靠近明华,希望通过她的见解来开导明华的内心。但尝试过几次以后都不得志,没有任何借口可以靠近明华。直到有一次,两人被安排在同一天打扫卫生,似乎这样的机会得来不易,瑶瑶珍惜这个时机,如果失掉,下一次不知还要等多久。他们在没有任何来往之前,包括在学习上的讨论,包括放学回家的路,包括男女有别之事,只有被安排打扫卫生时,才是难得的机会。
等所有人都放学回家以后,被安排留下来打扫卫生的人,打扫完教室以后才能离开学校。这是每个月一次才能遇见的大扫除。
今天,两人各自分工,一人打扫一半的教室,扫完后的垃圾由两人共同拿到垃圾场去倒掉。明华这样安排着,看瑶瑶对此并无异议,于是开始动工打扫自己的那部分了。教室里贴了地板,其实并没有多少灰尘和纸削,两人只是粗略的打扫了一番。瑶瑶的心思根本没有放在扫地这件事情上,她一直想着要如何开口和明华说自己的心里话。
“喂,你在干什么,我垃圾都装好了,你可不可以帮忙抬一抬,把垃圾抬去倒掉。”明华将最后一撮箕垃圾倒进簸箕箱里。
“我在想如何跟你开口。”
“什么……,跟我开口?”明华一脸茫然的看着眼前这个瑶瑶。心想:跟我有什么不好开口的,难道她喜欢我不好意思跟我说?明华回过神来又看了一眼瑶瑶那清纯的眼神。又想:周瑶会喜欢我?这是永远不可能的事。我成绩不好,也没有吸引她的地方,何况我这样经常受到同学的嘲笑和讥讽的人,她没有理由会喜欢我。明华再一次被思想拉回现实,细细的看着眼前的这个女孩,想拼尽全力使她能有一点喜欢自己的意图,可是无论哪种方式对他都没有可行的路子。
明华说:“你想跟我说什么就直接说吧,不用拐弯抹角的,反正我被人嘲笑、被人欺负、被人讥讽都已经习惯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明华满不在乎的说着,他其实也在等待瑶瑶口中能有好消息传出,至少他希望瑶瑶开口是说喜欢他,虽然抱有这样的机会是零。
“我是想说,你其实不用太在意别人对你的看法的。”瑶瑶红着脸,她被这气氛给渲染了。要是在夜晚,圆圆的红脸蛋会在月光的照耀下显得更加迷人,只是在这大白天,红脸蛋早就被拆穿西洋镜了。她继续说,“我只是希望,你努力做好自己,我相信有一天你能出人头地的。”
明华呆呆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她,久久才吐了三个字:“我知道。”
两人都觉得有点尴尬。瑶瑶尴尬刚才那番突兀的话,不知说得对还是不对。明华尴尬的是,不知瑶瑶到底是不是有点喜欢自己,才会说出这番鼓励他的话,他自己也不敢开口问这一类话,也不知道拿这类问题该如何处理。
此时他已经离开了那栋大厦,他无法说出参会人员名单中的其中一人的名字,所以他无法进入那幢大楼,也就无法越过楼顶的护栏,那样完美的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的事情就失败了。
他站在人来人往的人潮之中,观察着每一位路过身边的人,那些人的脸上都露出的冷漠表情,使他感觉社会在与他渐行渐远。他又饿了,中午的两个馒头他没吃完就扔掉了,现在想来觉得有点可惜,他至少应该吃完再自杀的,这样就不会成为一个饿死鬼。
陪在妈妈身边一起吃饭的时候,他的母亲就时常说他,是个饿死鬼投胎的。可如今,他身边再也没有对象能让他撒娇了。他心中不由升起一种落寞的的心境来,那就是前路茫茫。
当下的他是想着如何才能真正寻死,那才是他人生的唯一出路。他希望来世出生在一户身世显赫的家庭里,那样他就不愁吃穿,也不用像现在四处为生活而奔波,也不至于如今身上连一毛钱都没有。到那时候,他肯定是要什么有什么,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到这里,他咽了咽口水,他想到了他最爱吃的叫花鸡。到那时,他肯定能每天都吃到叫花鸡,一日三餐都有叫花鸡吃的日子是美美的,饿了有佣人亲自送到嘴边,冷了有佣人为自己舔加衣服,外出也有专车司机接送,还能参加大型的上流社会人士的聚会,认识很多名流绅士。
在明华的心里,贫穷限制的想象只在物质上,而精神上的想象从来没有被限制过。他可以随意的穿梭于思想的海洋上,任灵魂飞出世界,寻一块极乐净土,过精神世界的一生。在那里没有精神的折磨,也没有精神的病痛。就连世界大战也可以想象出哪国赢了,哪国输了,哪国又与哪国结盟了,最后的战败国赔款多少,胜利国又俘虏了多少战俘,战俘最后的去向是被群体活埋还是集体遣送回原来的国家。
明华的精神世界是丰富的,丰富到任何一个普通人都无法企及,他心里的思想大事,就是成为世界富豪,世界的超级富豪。就好像这些钱可以买下整个地球,钱还有剩,然后用余下的钱去买星球,去买整个宇宙。他把自己想象成上帝,可以掌控人类的生老病死,可以掌控世界的自然灾害,今天想马来西亚来一场暴雨,那就在内心里细想暴雨最后把城市冲刷干净,然后在废墟上建造新的城市,适合人居住的城市。他希望世界大同,没有坏人,只有好人,好人——是能平安度过一生的好人。
他已在自己的思想世界里遨游了一番,可是又想到昨晚他能记一辈子的事情。他像平常一样,从招聘的公司出来,走在回家的路上,看到路边树荫下有一对拥吻的男女,他只是在不经意间看了一眼而已,却不想,被小心眼的女人看见,并小声的告诉男子,男子停止热吻,一边走一边喊。明华见那男人冲这边走来,并且声音很大。男子发出的声音是想嚇住一个人,他并不知道男子是在叫自己,明华不理其事,突然一只手扶在他的肩膀上,他回头一看正是刚刚拥吻的男子。
男子似乎很生气的说,“我他妈叫你,你没听见吗?”
明华真的被男子的声音吓到了,却又故作镇静的回答,“我没听见。”
“你他妈,老子叫那么大声你没听见,你是耳朵聋了吗?”男子的口气已如排山倒海般压倒了明华的内心。
“我又不认识你,你叫我干嘛。”
“我不能叫你吗?”
“为什么叫我。”
男子顺了顺气,继续说,“我说你刚才在看什么。”
“没看什么啊!”
“谁他妈叫你看的,是不是想讨打了。”
“我的眼睛想往哪里看也是我的自由啊。”明华压低声音把话说出来。
男子也听出来,明华心里根本没有底气。
明华也清楚,因为他根本无心理会面前这个“粗人”。他现在脑海里想的全是用人单位那些面试人员的话:你走吧,我们这里不需要你这样的人;你回去等通知吧,到时候有需要的时候会通知你的;我们这里刚刚招满了;不好意思,你的条件达不到我们所要求的条件,请你回去吧。这是他无数次面试后失败的场景。在一个要文化没文化,要文凭没文凭的社会里,他已经无处容身了。
他身上也只剩下仅有的两百零两块钱,要是在没有工作的情况下,只能维持他最多半个月的生活,之后真的只能露宿街头。他住的地方房租也快到期,他一直有一个解决的方案,就是到时候能拖过久就拖多久,住一天是一天,至少在工作还没有着落的时候,他是这样想的。
“你说吧,你看了我,该赔多少钱。”男子理直气壮,成竹在胸的说。
“我为什么要赔你钱,我又没有动你一筋一骨。”明华的眼睛不敢抬头直视男子,只能低头看地面上被霓虹灯照亮的大地。
男子推了一下他,“你看我了,你不该给钱吗?”
明华心想:你是动物吗?我看你就需要给钱?但这句话他不敢贸然说出口,他怕这句话一出会被打到鼻青脸肿。
“我的眼睛看哪里是我的自由,我不需要给你钱,再说,我为什么要给你钱。”
“你眼睛看了我,你就要给钱,要看我就得要钱。”男子又推了推明华,明华机械式的往后退了一步。
男子身材魁梧,比明华足足高出一个头,明华的身躯显得弱不禁风,就好像被风轻轻一吹就会飘走一样。他如今瘦骨如柴的身体,是在这几个月里慢慢累垮的。几个月来他从没有吃饱喝足过,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他自己都数不清到底换过几份工作,也忘记了自己曾经从事过的工作性质是什么。只记得最清楚的一份工作是做保安。但就在那天夜里,有人进入停车场偷走了车里未带走的物品,因为物品的贵重,车主状告保安公司,要求赔付这些物品的价值,最后调查到是由于他自己的失职,让小偷得逞,他也被老板解聘,之后他拿了几百块钱工资,算是给他的解聘费。他倒也落得安心,以为失职会没有工资拿,如果真是这样,他在之后的日子里就没法吃饭。
男子急不可耐了,一把抓住明华的手臂,“叫你给钱,你是不是没听见,给我装疯卖傻吗?”说完又一把将明华甩在地上。
明华也没有力气和这人理论,心想他也要不了多少钱,况且自己身上也没有钱给他,就问,“你想要多少。”
“两千。”男子将狮子大开口的口气演绎得淋漓尽致,也想从这个像乞丐一样的人身上捞上一笔钱,以解自己当下的燃眉之急。他的小情人就站在男子身后,始终低头看着手机屏幕,没对此说过一句话,好像是默认男子的处事态度做得都是对的。
这样的邪气是世界上流行的风气,被每个地痞流氓都玩得不亦乐乎,讹人的讹人,敲诈的敲诈,它成为世界上流行的“新文化”。男子把这种邪气使在明华身上,也被当成一种新风尚。
人倒霉,喝凉水都噻牙缝的,明华的这一生也是如此可悲。二十出头的一位热血青年,曾经怀着满腔热血来到这座大城市想闯出一番事业。这其实说来是真的悲哀,明华一个要实力没实力,要能力也没能力的人,他的思想正被社会一点点的吞噬掉。
当初满怀梦想走出校门的他,如今心里想的是继续回去深造,可是世界没有后悔药,时间不会后退,历史不会改写。今生走过的路,从来都不会在未来被改变。他难以回到过去,也没有可能。不过早在他的心里已经制造了一台时光机,他想坐着这台时光机穿梭于未来和过去之间。去过去看看自己漫长的人生;去未来看看自己将来的样子,在那里是不是过得幸福,是不是能吃饱穿暖。
“我没有那么多钱。”明华的口气中带着哭腔,在哀求着男子能放他一马,可男子分明是在找明华的茬,哪里有同情心要放过这个可以敲一笔的穷小子呢?
“把你身上的钱都拿出来,有多少全拿出来。”男子开始在明华的身上到处找能藏钱的口袋,包括脚下穿的袜子,男子也许是个过来人,知道钱是可以藏在袜子里的,而且还不容易被发现的。可是男子最后只在明华身上找到200块钱,“你他妈,你这个穷逼,就两百块啊……,大爷吃一顿饭都不止两百,身上还有什么值钱的都拿出来。”男子一边说一边又将钱放进裤兜里,再次逼问明华身上值钱的东西。
明华的全部身家,就是他身穿的衣服和裤兜里仅有的两百零两块钱,其他别无值钱东西,还有他租住的寓所里卧室床上的被褥和一个皮箱子。这些都是第一次在饭店打工时老板发的薪水,后来这些薪水都被他用来购买日用品了。他如今身上穿的这套衣服也已经将近一星期没有换洗过,他上一次换洗的衣服还晾在窗台上,却始终没有干,所以他只能一直穿着这套看起来已经非常肮脏又像一个小乞丐似得衣服。
男子又在身上搜了一遍,发现的确没有值钱的东西,这才罢手,并撂下一句话:“下次不要让我再遇见你,妈的。”男子转身搂着自己的情人往马路对面过去,马路对面停着一辆车,明华看着两人上车,目送车驶离这个混浊之地。
他心想:这男人开了一辆这么好的车,却为何还要找自己要钱,难道他真是供人观赏的“动物”?还是开着车到处招摇撞骗的人,专门坑蒙拐骗像自己这样落魄无助的人?但没道理他会欺负自己这样的穷人,又或者自己是真的倒了大霉吧!明华这样安慰着自己。但他还是气不过,想去警察局报警,想告诉警察自己被抢的事情。可是警察会相信他这样的人说的话吗?不过他还是决定去警察局试一试,天无绝人之路。
找了很久终于找到了警察局,走进门就看见一位警察坐在电脑桌面前看着智能手机的屏幕,不知道在看什么,因为警察时而发出笑声,时而对着手机屏幕沉思,时而深深叹气。
“警官,我要报警。”明华直奔主题。
警察抬头看了他一眼:“发生了什么事。”
“我被人抢了。”
警察听见此话,不知到是该哭还是该笑。单看明华身上的穿着打扮,没有一点伸抖的地方,想必要是被抢,也是被人抢去贞操或者节操了吧!警察就不得而知了。
“你被人抢了什么。”警察出于职业道德上的询问,并不情愿的拿出记事本准备记录明华接下来要说的话。
“我被人抢了钱了,我身上本来有两百块钱的,后来被一个男的抢了。”
“他为什么抢你的钱。”
“我就在路上走着走着他就过来把我的钱抢去了。”
“那你的意思是说,你的钱都是随时拿在手上,而不是放在衣兜里的吗?”
“不是这样的,他是来搜我身,然后,就把我身上的钱搜去了。”
警察“哦”了一声,觉得明华说的很不合道理,就随意的在记事本上写着什么,明华看不见警察写的东西,只好猜测警察是在写自己刚才说的话,写完警察继续问:“什么时候发生的事情。”
“半小时前,就在广源上街那个十字路口边上。”明华离开那里时特意看了看地名。
“男子长什么样,你描述一下。”
明华当时被吓得不轻,根本没有看清楚男人的模样,而且那样的身形满大街都是,就连男人开的车也记不得车牌,所以他无法描述出男子的模样,只好说,“我忘记他长什么模样了,你可以看看街头周边的监控摄像头就知道。”
警察茫然不解的微笑着,好像是在嘲笑明华说了一个可笑的笑话,他根本不担心这样一个穷矮子会被别人抢劫,“我知道,我们会跟进这件事情的,你说的问题我也已经记录在案了,你放心吧。”
警察起身准备打发明华离开这里,他走到腰门处,口气也变得和蔼了,“你回家耐心的等待我们警察处理吧,我稍后会通知附近的巡警去看看。”
“你为什么不问我家住在哪里?要是你们查到了,可不知道我家住在那里,追回来的钱怎么还给我?”
“把你的身份证拿给我登记一下吧。”警察打开腰门,走到明华面前。
明华摇摇头,他的身份证从来不带在身上,“我可以告诉你,我住在哪里。”
“那你说你住在哪里。”警察又回到座位上拿起笔,仔细听着明华口述他现在住的位置。听闭,警察再次起身,“你放心吧,相信我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明华这才有些放心,他走出警局的大门。可越想越觉得不对劲,警察那威严的脸上露出来的笑容是在嘲笑自己吗?是在嘲笑自己的无理取闹,觉得自己是在编一个可笑的故事吗?还是觉得自己本来就是乞丐模样,所以不会有现金放在身上?但事实却是真的发生在自己身上的,又岂能将故事掺假?明华觉得,警察那样有权有势的人从来都是帮助富人的,而穷人只被他们排斥在门外,连猪狗都不如了。
不是警察不帮他,是他的确穿着破烂,再加上明华说的没有一点依据,根本就没有叫“广源街”的地方,大概那条街叫“广獂街”,只是明华不认字而已。
他很窝心,在这个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世界里,他已经没有了生存的余地,现实又一次把他拽了回来。风呼呼的吹着,他把衣服裹了裹,不想让风三百六十度的吹在身上。他看见马路上穿行的车流,他觉得,让车撞死可能会来得更痛快,于是他毫不犹豫的冲到马路上去,可车都在纷纷避让他,甚至有车停下来就咒骂他,也有交警看到这个状况示意他离开现场,他的最后一次自杀也失败了。
天空中泛着的昏暗云彩已经消失,街上的路灯更加明亮起来。明华看不到自己的未来,不知道哪条道路才是自己该走的。上天又在跟他作对,不让他轻易结束自己的生命,要慢慢折磨他的人生。脑海里的只是过去的记忆,曾经的那段甜蜜温馨的回忆。
他正在慢慢回忆自己这短暂的人生是如何度过的。
他一记事时,就是在奔跑的,他看见父亲脸上洋溢着的幸福,嘴里喊着:走一步再走一步。可他不知道如何走路,因为他的步伐根本停不下来,只要抬腿后,就要一直奔跑下去,只有这样才能使自己站立起来,所以他以奔跑的速度跑进了父亲的怀里。
他以为他自己会摔倒,可就在要摔倒的同时,父亲接住了他,他扑到父亲的怀里,脸上笑嘻嘻的看着父亲。父亲更是抱起他,往母亲身边走,并把这个好消息同夫妻间的对话般告诉母亲。母亲吻着明华的脸颊,那余温到现在都还留存在他的脸上。
从那以后,他渐渐知道如何迈步,也知道如何在要扑倒的时候,会有人帮助他。那是在他靠近父母身边时,才能有的甜蜜事。父母待他如珍如宝,希望他像明天的太阳那样华彩耀眼,所以父母给他取名——明华。
已会迈步的他,在一岁半的时候终于学会了开口叫妈妈,一家人又在这幸福的氛围里足足高兴了好几天。渐渐地任何语言的组词都先从父母那里学来,以此深深的留在他的脑海里。
过不了多久,他既能跑又能说了。父母就在这种情况下送他进了学校。他第一次去学校生心胆怯,他对周遭的一切都很陌生,身边全是与他同岁的人,他不知道如何跟这些同龄人沟通交流。父母送他到学校以后,就离开了。他舍不得这样的离别,他哭了,哭得周围与他同岁的人也哭了。他觉得离开父母,就不知道该如何生活,不知道吃饭怎么办?不知道上厕所怎么办?他也不知道如何正襟危坐的在教室里仔细听讲台上老师上课,他一切都不懂。
有老师过来安慰他,还送来一个超人玩具给他,他看到那个玩具后,才停止了哭声,专心去玩玩具了。把父母离开的事情忘在了九霄云外,也视而不见周围与他同岁的人。
就这样,他玩超人玩具玩了一天,终于知道学校比家里更好玩,人多,玩具也多。可以随时随地的玩,无忧无虑的玩,渐渐地他和同学们打成了一片。上厕所只需要告诉老师,老师便会带着他去上厕所,吃饭也由老师通知他们,在食堂排队等着打饭。后来他在幼儿园中比同龄人更好的优异成绩,从幼儿园大班毕业。
上小学一年级后,老师和同学们也都变了,所有面孔又都是新的,学的课程也多起来。放学回家后,就一直写老师在学校里布置的家庭作业。也开始有寒暑假了,但他童年的每一个寒暑假都是在父母身边度过的。父母是老实的农民,对文化他们一概不知,只知道山上的地对他们有多重要,不过也只知道教育自己的孩子要多读书,却不知道要孩子读什么书。在这样的家庭里,读书是他们唯一的出路,他就是从小听着这些话长大的。
渐渐的他从一个垂髻之年长到志学之年,他在学校里拿过三好,受过表扬,得过奖励,也曾做过少先队员。他把在学校里得过的荣誉全都告诉过父母,父母常以此为荣,鼓励他努力学习。他的心思从小全是父母灌输的那些努力学习的话,所以小时候的他从未反抗过父母所说的话是对还是错。
他宁愿一辈子就这样留在父母身边,做一个长不大的孩子。受苦时可以在母亲怀里撒娇,有烦恼时可以在父亲身边诉说。他也视自己的父母为老师,教会了他做人的道理,也教会了他说话的技巧,还教会了他生活的方式。
他也早已经知道如何和同学和睦相处,何如和老师和睦相处。这些都是他在做班长的时候学会的。
那一年他的成绩突飞猛进,不小心便考了个班级第一名,受到很多同学的拥护,要选他做新任班长,最后老师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能任命他为班级的新班长。他不知道班长的主要工作是做些什么,只知道原班长的日常是在老师面前打同学的小报告,可这不是他愿意做的事情,他只是希望和同学们友好的相处。
他的好成绩也是在不知不觉中考出来的,他觉得所有事情的发生都是不经意间的。
他深深的叹了口气,坐在街角的暗光里安然伤神。他想哭,却哭不出来,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想哭。
时间很快到了凌晨。他想:既然自己没法自杀成功,生活就要过下去。明天就要继续为找工作而四处奔波。可是自己没有技术,没有文凭,能找一个什么样的好工作呢?是回原来的饭店当墩子?还是回原来的安保公司做保安?思来想去,似乎只有一条道路可行——那就是重回饭店做墩子,至少墩子没有太多技术上的要求,也不需要任何文凭就可以上任。
在这茫茫城市里,霓虹灯的照耀下,他站起身,往自己的住处走去,住处离这里很远。一路上,他的思绪也从来没有停过,他又回想起高中的时刻,那个叫瑶瑶的女孩告诉他的那番话,从那以后他们俩的关系就变好了。
他们时常都在一起吃饭,中午和晚上下课以后,两人会相约去学校的食堂就餐。他们也无话不谈,很多时候都是讲自己的事情,从来不把班里其他同学的事情掺和在两个人的故事里。他们之间聊得越来越火热时,明华就想为瑶瑶写诗,明华也喜欢写诗,可他不知道该如何下笔,是写爱情的诗,还是写友谊的诗。这两种方式他觉得都有点不合适宜。因为明华的内心对瑶瑶其实有一点点爱慕之情的,只是他不敢开口问瑶瑶是否对自己也产生好感,所以他想为瑶瑶写诗的念头就在这里被打消了。
从瑶瑶的口中得知,瑶瑶是一个性格比较内向的女孩,跟不熟悉的人说话是会脸红的。这一切都是因为家庭原因所造成的,瑶瑶的身世背景和明华没有太大的区别。他们都是从农村出身,明华和瑶瑶没有弟弟妹妹,更没有哥哥姐姐,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女,两人都属于从小被娇生惯养的类型。
独生子女的政策是为了迎合当年‘只生一个好’的计划生育而实行的。也是为了控制人口迅速增长的问题,所以在他们父母的时候,就觉得政府所说的‘只生一个好’是对的,后来他们也就成了父母那一辈人家里的宝,凡是都对他们宠爱有加,父母给予他们的爱就变成了溺爱。
瑶瑶从来不找其他人说话,她告诉明华,她怕说出来的话没有人听。所以她只跟明华诉说心中的苦闷,她会跟明华讲家里发生的大大小小的事情。她回家没有休息的时间,写完作业就要帮父母干农活。而瑶瑶的父母其实并不希望她这样做,父母们都希望自己的孩子用多余的时间努力读书。可她会这样告诉父母:穷人的孩子早当家。
父母都觉得瑶瑶已经长大懂事,所以时常在村里炫耀自己的女儿多懂事,多听话。她甚至告诉明华村里有只母狗又生了多少狗崽,只是想和明华说明有想养一只的冲动,可是瑶瑶的父母不同意她养狗,她就放弃了这种想法。
明华在得知瑶瑶喜欢狗以后,就一直将这件事记在心上,他想要存钱为瑶瑶买条狗。狗的名字就叫嘟嘟,那是瑶瑶口中说的,如果自己有一条狗,就给狗取这样一个名字。小狗就放在学校里,两人轮换着养,等狗慢慢长大,然后在学校里任何一个角落都有它的踪迹。
他们也在晚自习下课以后到操场上去散步,在那个漆黑的地方,两人就像情侣一样低声的说着甜言蜜语。有一段时间瑶瑶和明华都觉得那是爱情,可是过后又觉得那只是友谊。瑶瑶把明华当做自己的知心朋友,而不是恋人。因为她仔细想过明华的为人,觉得明华只适合做她的普通朋友,一个谈心的朋友,像闺蜜一样无话不说的朋友。
她也曾经对此纠结过很长一段时间,她不知道到底要和明以何种身份相处。她有时也在夜里失眠,脑海里思来想去的都是她和明华的种种。可是等到第二天,她就忘记了夜晚想的事情,依然和明华那样无话不谈,无话不说,下课形影不离,上课互传纸条。身边的同学都觉得这是恋爱,可两人分明狡辩这是友情。也就是这样在同学的怂恿下,一个晚自习下课后的操场上,明华终于开口向瑶瑶问心事了。
他们走过灯光照不到的地方,周围的景色黑了下来,明华做好心理准备,深呼吸着一口气,开始循序渐进的问起来:
“同学们那样说我们,你不生气吗?”
“生什么气。”瑶瑶低着头,从暗淡的灯光里还是能看清楚瑶瑶模糊的面容。
“我是说,他们说我们在谈恋爱的事情啊。”明华想了想,觉得这样说不合适,又改口说,“不不不,我是说他们都说你和我在谈恋爱,你一点都不生气吗?”
“我干嘛生气,毕竟我们是清白的啊。”瑶瑶轻声的说着,抬头看着明华,“难道不是吗?”
虽然瑶瑶说话轻言轻语,可明华还是听得真真的。
“哦,我以为你会生气。”顿了一下,明华继续问,“假使我真的喜欢你,我说假使,你会和我在一起吗?”
虽然瑶瑶早有心里准备明华会向自己表白,可是当瑶瑶被问及此事时,心里还是怔了一下,可她始终没有想明白,她对明华到底有没有感觉,或者说心里有没有那么一丁点的喜欢明华,想了很久,她才开口,两人面对面的看着对方。
她说:“叶明华,其实你人挺好的,在外人看来,你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可是在我心里,你的一切都显得那么有爱心,我……,”她不知道该如何说下去。
明华已听出瑶瑶语气中委婉的拒绝,可是这一下明华不知要如何收场,他的表演才刚刚开始,就要被人从舞台上清场,他觉得自己不甘心,还想继续在舞台上表演下去,也不知到自己是跳还是唱,最后只能以默语的形式来表演。
不等明华开口,瑶瑶继续说:
“我其实挺喜欢你的为人的,但是我们不能成为恋人,这样对谁都不好,我们还是以朋友的身份自居吧,毕竟我已经把你当成是我哥了。”
“你别说了。”明华阻止瑶瑶继续说下去。
他很失落,他以为自己曾经的努力是有用的,却不然,一切都只是徒劳的无功做作,也不曾想,从此以后与她的距离越拉越远,远到隔山隔海,他眺望的远方是等候她到来的地方,只是一切都迷雾蒙蒙。
回到住的地方,明华的肚子已经饿得咕咕叫了,但他只能忍着挨饿。他闭着眼睛躺在床上休养生息,脑海中的失落感从来都未离开过他,他曾经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希望,那一颗热忱的心,流淌的血液里是沸腾的鲜红。他当下的打算就是去曾经的饭店里继续当墩子,这工作是他在刚走出校门后的第一份工作,他别无他法,只能重新回去尝试继续在那里工作。
说起他的第一份工作经历,其实还是挺愉快的。现在回想起来,心里也是甜滋滋的。在墩子房里可以偷吃到任何东西,而不被发现,根本不用像现在这样整天忍饥挨饿,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日子。也不用担心自己要吃什么而纠结,更不用担心吃完后的饭钱该如何支付的问题。如今他身上已经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可拿出来使用的了,这也包括他自己的生命。他现在的生命在尽显低贱。
他突然想起窗台上晾晒着的衣服,赶紧起身查看衣服是否晒干,如果可以穿,他就可以将身上穿的衣服换下来,把脏衣服重新洗好并晾晒起来。来到窗边,他摸了摸衣服和裤子,发现已经完全干透,衣服上还散发着浓浓的洗衣粉味道,那是一种田园的清香。他顺势就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换上全新的衣服。
现在看上去明显比之前更加有精神,更加有活力,更加的年轻。的确,明华很年轻,他还不到二十岁,却有着和中年人一样饱经风霜桑的脸上尽显的老成。
很快他洗完刚才换下来的衣服,又重新回到床上,已身疲力尽的他,全身的肌肉都在放松。事情就算是安排好了,他决定明天的去处,是希望饭店里需要他,就算端茶倒水也好,擦桌扫地都无所谓,只要能让他在那里工作,一切事情的事情都不是事情,一切都能解决完美。那么他就能有口饭吃,就能活下去。
在床上翻来覆去,他终于进入了梦乡。
清晨,当第一缕阳光破晓而出时,他就被窗外的汽车引擎声吵醒。挣开朦胧的睡眼,看着窗外的天空。心想,今天会是美好的一天。至少要比昨天好过很多,如果他以这样的心境去找工作,想比十有八九都会成功。他还特地为今天找工作的事情梳妆打扮。洗头、刮胡子、将衣服褶绉的地方喷一点水,使衣服平整些,整个人看上去有了精神。
出门时,已过九点钟,饭店此时应该开门营业了,他算着时间一路走过去。今天的心情已变好,他满怀希望来到饭店。正好,饭店里的工人们正忙碌着做自己各自的事情。
他进门首先看见之前的店长,并上前打招呼,“店长,您好。”他下意识弯下腰,好像是在对店长的崇拜。
桌上放着一本账本,店长正拿着计算机仔细的算着昨晚的账单。听见有人在叫她,她抬头看了一眼,认出眼前这位小伙子,但她没有刻意搭理他,任然继续做自己的事情。
明华再次问道,“店长,您好。我之前在这里工作过,请问您还记得我吗?”明华说话客气,生怕会得罪这位看起来有些傲娇的店长。他要不是为混口饭吃,才不会这样低三下四的哀求别人呢!?但他忍着所有的愤怒和内心的悲伤祈求店长。
店长算完账,再次抬起头来,这才开口说话:“噢,你是小华吧!”
“是的,店长。谢谢店长您还记得我。”明华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
“你来有什么事吗?”店长心里清楚,这样一个小伙子,内心的孤独和自卑。
“我想请问一下您这里还招人吗?我想回来做事。”明华厚着脸皮说。
“噢,你想回来做事啊。”说完,她想了想,忙叫后面正在拖地的服务员,“小何,小何啊,你过来一下。”
那服务员连忙放下手中的活,跑过来问,“店长,怎么了。”并看了一眼站在店长面前的明华。
“我听说后厨缺一个洗碗的,是不是有这回事。”
“是的,后面洗碗的就只有一个人,店里忙时杨阿姨一个人根本就忙不过来,想要叫你再招一个洗碗工。”
“噢,是这样啊,那我知道了,行,你去忙吧。”
“好的。”服务员规规矩矩的又回到原来的岗位上认真拖起地来,不时也往这边看看。
“你刚才也听到了,我们这边在招洗完工,你看看你能不能做,你要是能做的话,现在就可以上班。”
明华心想:洗碗工也能有饭吃,至少不会挨饿,再苦再累的生活总是要过。他下定决心就在这里先留下来,过好充裕的物质生活,才能有精神生活的享受,才能存到更多的钱。
他毫不犹豫,并且坚定的说,“我可以做,这没问题,店长,您就放心吧。”
店长见明华说话如此肯定,她也想到明华应该已经到了走投无路的时刻,才愿意重新回这里来工作。
“好,那我跟你说说工资待遇的事情吧!”
明华点点头。
“工资底薪是一千五一个月,如果做的好,月底有加成,绩效工资是五百,第一个月会压扣半个月工资,以后每个月工资是多少就发多少,就不再压扣工资了。我们这里每个月十五号发工资,饭店包吃,不包住。你看有没有什么问题。”
“没问题。”明华内心重新燃起对工作的希望,看到生活的曙光,期待自己的生命能在此地被重新唤醒。
店长差一点就忘记明华曾经在这里工作的事情。她的恻隐之心在明华身上体现出来,是同情眼前这个穷酸小子能有点上进心。所以她愿再次给明华一个机会。
“小何,你把这位小兄弟带到后厨去,告诉他要做的事情。”店长又把叫小何的女孩叫到跟前,店长继续说,“把这位小兄弟带到杨阿姨洗碗的地方去。”
“好的,店长。”这位叫小何的服务员跑过来领着明华往后厨走去,“你是来应聘洗碗工的吧。”
“嗯。”明华点点头。
“你是不是之前也在这里做过,我好像对你有点印象。”小何从学校出来以后,就一直留在这里工作。她在这里的工作性质就是拖地擦桌,有时帮忙传菜。她的叔叔是这个饭店的大厨,家人是觉得有个亲在身边人照顾她,会比较安心些,所以家人也从不轻易让她从这里辞职到其他地方去工作。她的父母还希望她找个好人家就嫁了,所以打工不是她的唯一目的,找男朋友才是。
当今天下很多打工妹的真正目的就如小何一样,打工不是唯一的目的,而是在打工的过程中寻到一个好男朋友然后嫁出去,才是女人们生存在这个物质社会的王道。
明华对此没有任何印象,他之前只在这里上过一个月的班,每天的工作就是在墩子房里待着,他没有任何机会见到所谓的像小何这样的女孩,也没有任何机会和他们说话聊天。这里的生意平时都很好,忙起来后连自己姓什么都不知道,他哪里又会对小何有印象呢?
“噢,是吗,我不记得。”
“我想起来了,你之前应该是在墩子房里干活的吧!”
女孩子的记忆要比男孩子好,这是公认的事实,她们的细心从任何一个角度都可以说通。有些比较独特一点的,甚至看一眼就知道这个人在某个地方活动过。小何的文化程度虽然不高,但记忆力却不输所谓的那些高材生。只是她意识里从来对书本都没有兴趣。
她在学校的时候,书一直都是崭新的,从开学到期末考试结束,她从来不翻开课本看一眼。老师都对她没有办法。最后在老师和父母的协商下,她才得以退学,离开象牙塔理想的世界,接着就踏足与她内心世界想的有千差万别的真正社会。
每个人都后悔过,只是这种后悔,已无法挽回,事件一旦发生或者决定,就已经决定事件的结局。而任何一种方式的赎罪,都显得那样苍白无力。在赎罪过后,人们也将背负罪名进入坟墓。
她曾经也很后悔,后悔应该好好读书,可是如今的时间再也不会回到当初的那个年代。她的青春不等她,她的时间不等她,时间过后的历史只能像博物馆里的展览品一样,作为足迹供人欣赏。
她也认命了,她认命她的人生只能如此。她把文化的东西抛诸脑后,只是记忆的东西,她却无法丢掉。在这样一个大环境里,任凭她的记忆多好,任凭她的智慧多高超,都如那句话——大材小用。
且真正的用人单位看的又是一个个刚从学校里走出来的毕业生们手里拿着的小本。至少那小本能说明此人是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此人思路清晰,理解能力强,能胜任他(她)将面临的某个工作性质。所以小何只能在这里发挥自己仅有的才能——记忆。
同她一起工作的员工都非常称赞她那惊人的记忆力。现在,明华也佩服她的记忆,因为他却实在这里的墩子房里工作过,只是时间不久而已。他对小何这样普通的女孩就更没有印象,也就不会知道这些事情的任何细节。
“我的确在这里的墩子房里待过一段时间,不过我待的时间不久,差不多也就一个月左右吧。我当初也没有和任何人说过话,更没有这些所谓的脸孔印象,但是你却记得,说明你的记忆力真的很好啊!”
明华会心一笑,他看见很多的员工都是陌生面孔。想必,那些之前在这里上班的也差不多都跳槽走去别的地方上班了,毕竟时间已经间隔有半年之久。
不过,话又说话来,在饭店工作的人,流动性大,这是公认的事实。就好比在工厂上班一样,那些地方的工作不光累,还没有娱乐放松的地方。连周边的工友也都是心机重重的人,他们的交友不是目的,目的是去骗钱骗色。但很大一部分人又愿意让这样的人骗,因为他们内心的孤独寂寞,没人可以体会到,他们只是想找一个朋友或是伴侣,就算不谈心,也可以约着出去玩,约着说说话聊聊天。
当心潮涌动,寂寞再次浮上明华心里,他看到小何这样的女孩,内心又想到那个远在他乡生活的瑶瑶。
自从瑶瑶拒绝明华的表白以后,明华就再也没有和瑶瑶说过话,甚至看瑶瑶一眼。瑶瑶于心有愧,却始终不敢再靠近明华,他们也在今后形同陌路人一般各自为各自的生活而奔波,再也不能回到从前的模样。明华的生活也回到原来的轨道上,整日被同学欺负,却从来不反抗,他自甘堕落,想用颓废的形式忘记那段不愉快的事,也就在两个月以后,他就瞒着父母私自退学,从此踏上那条理想的道路,也踏上了那条不归之路。
他想远离那个恶魔场,里面的魔鬼凶神恶煞,他讨厌那些象牙塔里的假正经,他不想被恶魔所折服,他想做回自己。他对这个恶魔场里的功名利禄也及其反感,那里的人都在争名逐利。
班长和学习委员这样的工作,被成绩好的人所抢购,体育委员被跑得快的人所抢走,文艺委员被嗓子甜美的人唱走,小组组长被点头哈腰的人抢走。他的实力对别人来说都没有任何压力,被别的同学轻松赶超。他在原地踏步,有时甚至向后退几步。他现在的最终目的是想远离这些人,离得越远越好,因为他不想同流合污,觉得自己就是一块出淤泥而不染的荷花。
“忘了介绍我自己了,我叫何佳芸,我的年龄是这里最小的,他们都叫我小何,我看哥你应该比我大,你以后也叫我小何吧。对了,哥,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明华。”他顿了顿,又继续说,“姓叶,朋友们都叫我明华。”
“嗯,明华好听,那我以后叫你华哥吧。”小何甜美的笑容和瑶瑶的笑容如出一辙。
“不不不,华哥这个名字不敢当,你还是直接叫我的名字吧,明华好听,听了这么些年,也听习惯了,叫其他的名字,我一时半会儿还接受不了。”
“你年龄比我大,我应该叫你一声哥的。”
“我说真的,叫我的名字好听,我喜欢别人叫我的名字。”
“那……那我以后就叫你明华?”小何看了一眼明华,又迅速收起了疑问的眼神。
“那再好不过了。”
明华被带到后厨,一个专门洗碗的地方,那里坐着一个中年妇女,她身穿一件饭店里专门的工作服,因为他看到所有人都这样穿着,包括小何。
“店长说你应聘的工作是洗碗,那以后你工作的地方就是在这里。”小何指着妇女坐的地方说。
“好,谢谢你。”
“那里的话,别这么客气,有什么不懂的可以跟杨阿姨说,她会教你的。”小何指指坐在凳子上的中年妇女说。
在小何口中的杨阿姨站起身,面向两人,“你就是新来的吗?”她上下打量一番明华,眼带鄙视的目光说。
“阿姨您好,初次见面请多指教。”这话是明华从电视里学来的,往往对于长辈,第一次见面的,都要这样说。于是他也借这些话用在这样的场合。可是这位中年妇女杨阿姨似乎并不买账,也不伸手与明华握手,明华有点尴尬的将手又缩回来。
“你来得正好,我这里还有很多碗没有洗,大家分工把它洗完,等会儿中午的时候就不会这么忙了。”杨阿姨也多说不废话,直奔主题走。
洗碗这件事是简单的,根本不需要有任何技术掺杂在里面。就好比:没看过猪跑,难道就没吃过猪肉是一个道理。
明华心里有疑问,因为他看到所有人都穿着工作服,自己却没有,觉得自己会像另类一样被看待,他转眼看着小何,“请问一下工作服在哪里领?我觉得我既然在这里打工,就应该穿得也跟你们一样吧。”
“哦,对了。你稍等一下,我去问问店长,给你找一件工作服来。”小何说完,往前厅走去。
杨阿姨重新坐回凳子上,忙活着自己的事情。
“新来的。”杨阿姨回头看着明华问,“你叫什么名字。”
“阿姨,我叫明华。”明华客气的回答道。
杨阿姨“哦”了一就没再说话,看到明华杵在那里有些不自在,便走出去,一会儿进来时手里拿着一张凳子,并招呼明华坐过来,要他帮着洗碗。
“我刚才听小何叫你杨阿姨,我可不可以也叫你杨阿姨。”
“你高兴怎么叫就怎么叫吧。”杨阿姨只顾着洗碗,根本不抬头看明华一眼。
明华心里又对这位叫杨阿姨的人产生了厌恶,他仇视所有对他冷漠的人,周遭的人越是看不起他,他就越是下定决心想对这样的人实以报复。
杨阿姨认真做着自己的事情,过了不久,小何拿着一件男士工作服进到后厨洗碗池边,告诉明华,那是他的工作服,以后就穿那件衣服上班洗碗。
他将衣服套在外套上,感觉身上又暖和了一些,坐在杨阿姨从饭厅里拿来的凳子上,也跟着杨阿姨一同洗碗。小何已经出门去做自己的事情了。两人的洗碗工作,也很快完成。之后,明华便站在那里发呆,杨阿姨不知道从哪里找到的食物,并招呼他吃点东西。他已经两顿没有吃东西,肚子早已适应了那种有上顿没下顿的日子。看到杨阿姨拿过来的餐食,胃里的胃液开始翻滚,肚子再一次咕咕的叫起来,他接过杨阿姨手中的餐食就狼吞虎咽的吃起来,不到五分钟就将碗的餐食吃得空空如也,杨阿姨问他吃饱没有,他只是摇摇头,之后又从厨房里端来一大碗餐食,递到明华手上,明华也不客气,接过餐食就大口大口的吃起来。杨阿姨从内心里感受到这小伙子应该是受了什么罪,把他苦成这样,也许他这些日子的生活很不好过,他这些日子真的很不好过。
“慢慢吃,别噎着,还有呢,没人跟你抢,吃到饱为止。”杨阿姨的眼里能看到些同情的目光,她虽然不会说太多可以表达内心的话,但她朴实而真诚的眼光已经告诉明华,杨阿姨不是他想象中的“坏人”。
杨阿姨跟明华的父母一样,是地道的农民,她的学业连小学都没有上完,就在家里帮着父母务农,以维持一家人的生活开销,也算是替父母减轻负担。改革开放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中国的经济社会在艰难中发展着,那时候的社会经济增速缓慢,人们也没有任何地方可以外出打工,只能留在农村种庄稼靠天吃饭。
在农村,思想是落后的,很大一部分人都不敢尝试出去打工,只有胆子稍大一些的人才愿意出去闯荡。后来的那些出去闯荡的少数人,就成了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在杨阿姨的村子里,也出了一个这样的千万富翁。只是跟她或她家族的关系不是很好,所以曾经想借富攀登的机会也没了。
她的婚姻是媒人介绍的,可以说七八十年代的婚姻都是通过媒人介绍。两人同在一个镇上,只是住在不同的村里,两人都是一眼相中,之后开始交往,没过多久就结婚生子了。
他的男人老实巴交,一辈子没有过大起大落的时候,只是平淡的生活。正因为这一点,她觉得这个男人是一个不会变心,可以全心全意托付终生的人,两人才走进婚姻殿堂。而那时候的婚姻,没有现今的奢华,只请了双方的亲戚朋友来家做客吃饭,就算结了婚。他们还在照相馆里拍了一张婚纱照,后来的婚纱照也放在屋里的角落被遗忘在了岁月深处。
杨阿姨也就是近两年的时候,才开始出农村到城里打工,由于之前的大半辈子是在家务农,所以没有任何技能,只能在饭店做洗碗工,这样简单的工作。每月的收入好比在农村种地一年。以前的靠天吃饭,对于现在的社会已经不灵了。社会的开放程度,在于老一辈人心里,他们还一时接受不来,只能强迫自己在快速发展的社会里生活,以适应自己后半生的生存之道。
明华还是不适应和杨阿姨聊天,他俩在沟通方面有无法逾越的鸿沟,而且代沟相差太大。
杨阿姨跟自己的丈夫一样,也是一个老实巴交的人,对于和陌生人说话聊天,都显得力不从心,无法将自己的内心表达出来,她很多时候都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发呆,有碗送来时就动手洗一洗,洗完就放进旁边的消毒柜子里。这就是她的职业,在这里已经工作两年的她,期间没换过其他工作。因为她不知道自己还会做什么,在这前提之下,还得用人单位考虑她的年龄和她能胜任的工作,所以只要有活干,她就不能轻易更换其他工作,只怕丢了这份工作,再也找不到其他的能胜任的工作了。
她的洗完手法很熟练,没有半吊子是学不了的,虽看洗碗的工作简单,要想洗得又快又干净,是需要日积月累的练习,才能达到熟能生巧的地步。还得有耐心,坐得住,沉得住气,才能达到这样的程度。她很担心明华工作不到一个月就辞职,毕竟这份工作枯燥乏味还学不到东西。在她眼里,不是谁都可以胜任这样看似简单的工作的。
她想:年轻人的头脑,总是把理想和现实混为一谈,有一种好高骛远的心境,是当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问题。
对于坐不住的人来说,工作就如同度日如年。而杨阿姨在这里工作,把洗碗当做她今后在社会上闯荡的主要职业。对于她来说,在这份工作中是可以找到乐趣的,她把这工作看得度年如日一般。在洗碗的过程中,自己也给自己娱乐的方式,她喜欢听歌喜欢唱歌,从她嘴里哼出来的歌,都是明华没有听过的。在她一边洗碗一边唱歌时,旁边就不会有任何人来打扰到她,有的都是送碗进来,又匆匆跑出去,忙活自己事情的。
下午两点过后,饭店里的客人陆陆续续吃完饭散了场,他们忙活半天,才开始吃午饭。明华如同上一次在这里工作时一样,吃饭都在自己工作的位置上完成的,他不喜欢别人看见他狼吞虎咽的样子,所以才会在那时对这里的员工一点也不熟悉。
他确实是很饿,自从工作一个接一个的换掉,就没咋吃饱过,所以昨晚的决定,也是在他走投无路之后逼出来的。
杨阿姨见他不在饭桌上吃饭,便端着两盘菜到后厨洗碗的地方,同他一起吃饭。还告诉明华慢点吃别噎着。
杨阿姨有个儿子,儿子听话懂事,跟明华的年龄相仿,她看到此时的明华,就如同看见自己孩子的模样一般,这样受苦,她于心不忍。
他的孩子在县城的中学读高三,明年六月份就要参加高考,儿子正在这样的人生选择上奋斗着,所以她和丈夫也要奋斗。她孩子的成绩可比明华好很多,每一次的期末考试,孩子都会给他们带来好消息。所以她一直以有这样一个儿子而高兴和骄傲。也正是这样一个原因,她不得不走出原来靠种地为生的农村,在城里打工挣钱供儿子读书。
她的丈夫也同在一个城市打工,丈夫在城市的建筑工地里做木工,一天的收入都比她在这里打几天工挣得多。她一方面可以为丈夫减轻工作和生活上的压力,一方面还能时常看见丈夫,这是两全其美的好事。
农村的土地已不能支撑一家人的生活开销,很多人都只能外出打工挣钱,这比在农村种一年地收入来得高,现在留在农村的,都是留守儿童和老人。
她一个月的工资,可以作为一家人的生活开销,而丈夫的钱则可以存下来,为将来自己孩子上大学时作为学费和生活费使用,如今的他们,生活是幸福的。而幸福的来源不是看经济实力,是看一家人和睦相处的程度。从某种角度说,这种幸福超越了任何一种物质上的满足。
每月月初,她都会给孩子寄生活费,孩子则不必担心物质生活上的压力,他要担心的是学习和精神上的压力。杨阿姨余下的钱,是不舍得用的,那时候的人们都是以节约为主的。她自己不会掌管自己的资金,往往把余下的钱都打到丈夫的卡上,由丈夫代为保管。他们的婚姻已维持了将近二十余年,彼此的信任和默契,是每个年轻夫妻学不来的。
明华听着杨阿姨说自己家庭的事情,心中有些感动,他开始改变对杨阿姨的看法,从刚开始的仇视,变到如今觉得杨阿姨就像他的亲人一样。
杨阿姨看不出明华心里想的,只好问:“你怎么不出去跟他们一起吃饭。”
“我不敢。”
“为什么不敢?有什么不敢的!”
“我怕他们看出我吃得太快,怕他们说我跟个乞丐一样。”明华大口大口的往嘴里送饭,时不时还喷出饭粒在地上。
明华的吃相的确难看了些,而且的确跟一个乞丐一样,就好像饿鬼投胎,一辈子没有吃过这样的人间美食。
杨阿姨看了一眼他,但又不忍心那样说,只好说,“我家孩子吃饭也跟你一个德行,我都是习惯的,没什么大不了的。”
明华将碗里最后一口饭送进嘴里,他感觉到饱了,放下碗筷,“杨阿姨,您儿子今年多大了。”
“他的年纪跟你差不多。”
“哦,应该还在读书吧。”
“是啊,在县城的中学读高三,明年就毕业了。”
“成绩应该很好吧!”明华推测着说。
杨阿姨不想把儿子成绩好的事情表现在身旁这位年轻的小伙子身上,她怕明华的自尊心受到打击,只好告诉明华,
“我那个自己儿子的成绩只能说一般,也不知道能不能考上大学,一切都由他自己决定。”
明华也在想自己的成绩为何不能是班里前几名,为何上初中以后成绩就一落千丈。
小学的那六年时光,在他的心里是一段甜蜜的回忆。因为他所在的小学离家很近,平时走路去上学,也只需要几分钟的路程,所以他能每天都见到自己的父母。他觉得父母能给到安全感,给那颗脆弱的心灵带去抚慰。他可以将烦恼倾吐在父母身上,父母也愿意接受这样的倾吐,明白孩子心里的烦恼来源,他们更是愿意静下心来开导这个唯一的独子。
明华小学的时候听话又乖巧,是老师和同学眼里的三好生,是最好的班长,是最好的少先队员。他带领过班级参加学校的文艺汇演,也取得过相当好的成绩,后来校长亲自颁发奖状,奖状上明显的大字写着“一等奖”。他觉得校长给他颁发这样的奖状是最大的荣誉,他克制不了内心的骄傲与自满,也曾一度陷入过这样的困境,后来被老师和同学说穿,之后他才改掉那种骄傲自满的坏习惯。
他小时候懂得很多道理,明白很多事情,不知后来为何又渐渐忘记了这些懂得道理和明白的事情。
他跟同学们打得火热,对每个同龄的孩子都关系密切,周末或者寒暑假也会约同学到家里来做客,他们多是一起收看电视里播放的动画片,那是童年时候最经典的动画片——《地球卫士》。故事的内容大致是讲几个孩子般的主角拯救地球,保卫家园的故事。
每看完一集他们就围在一起讨论故事的主角会如何操作魔方和魔锤。明华也曾想得到一把那样的魔锤,可以锤出自己想要的任何东西。同学们讨论完以后,就开始聚在一起写老师布置的家庭作业,当然他们的作业只局限在语文和数学上。有时候讨论数学题如何计算,有时候互相抽背语文课程,语文大多以童话类语气居多,所以明华能很轻松的背诵或是默写出来,对于他来说,那些作业不是难题。最后,作业在集体的讨论声中完成。
他们也约着去山上抓夏天里的蝉和竹林里的慈竹牛。
听蝉的鸣叫,像夏天炎热气息里带来的一丝清新慰藉,这是童年乐趣,是属于他们的童年乐趣。
他们的童真也纯粹只是为了好玩。爬上高高的树枝,仔细听蝉发出的声音,寻找它们的位置,眼尖的便一眼就能发现,立马用手按住蝉,蝉就停止鸣叫,使劲煽动翅膀,想要逃走,抓住蝉的人可不会轻易让到手的蝉就这么飞走,他们将蝉的翅膀拔掉,放进装蝉的矿泉水瓶子里,等他们静下心来听的时候,就能听到蝉的鸣叫声,大家齐声欢笑,继续去另外的一颗树上寻找下一个目标。
明华其实很喜欢蝉蜕,蝉蜕在初夏时候最多,他时常一个人在初夏开始时,独自到山上去找蝉蜕,有时一整个夏天都为发现蝉蜕而忘记做其他的事情。他找蝉蜕目的是为了卖钱。蝉蜕是著名的中药材,已知的价格是不菲的。明华在盛夏之后也总能找到很多蝉蜕,他把这些蝉蜕买到中医药馆或是专人专门的药材收购贩那里,来换钱补贴家用。他从不随意花一分钱,他觉得父母得来的钱是不容易的。
盛夏的竹林里有很多慈竹牛,他们抓完蝉,就跑到竹林里抓慈竹牛,慈竹牛身形笨重,靠吃竹子为生,像熊猫一样,只当竹子竹叶为主食。要找到慈竹牛也要靠眼力,不是随意一个人都能轻易发现的。他们把抓到的慈竹牛用竹筴从慈竹牛的屁股直穿过大脑,靠慈竹牛煽动翅膀来取一丝夏天的凉风。每个人都轮流着玩,玩腻了就把它扔到地上或者草丛里山沟里,任由它们的自生自灭。
他们也去田里捉鱼,抓虾,掉鳝,找蚂蚱、找蝈蝈和蛐蛐,听青蛙的叫声,他们把童年的乐趣发挥到了极致,也将童年的欢乐演绎到淋漓尽致。
小时候,田里的鱼在明华看来从来都是长不大的,鱼从很远的地方游到田里。在遇见盛夏的暴雨过后,洪水从上游的鱼塘里将堤坝冲出一个大缺口,鱼就从缺口游出来,游到下游的苗田里,同稻谷一起生长,等苗田里的稻谷成熟丰收时,伙伴们就下田去抓巴掌大的鱼,运气好能抓到更大一点的,回家就可以做一顿好吃的家常鱼。鱼的品种也很多,鲤鱼、鲫鱼、鲢鱼还有草鱼等。
他们在田里玩的不亦乐乎,有时候被大人发现,大人会阻止这样的行为,因为田里种着稻谷,大人担心一群小孩子会把谷稻踩到乱七八糟,这样会破坏稻谷的生长。所以当他们发现有大人过来劝阻时,他们会向四面八方逃窜,等到风声过后,又重新聚在一起玩别的游戏去了。
龙虾在暴雨过后的季节也会出现很多,但往往都是在没有种植的田里或是池塘里才能发现。他们最多的是去田里抓龙虾,抓到的龙虾从来不吃,纯粹只是为了好玩,玩腻了就将尸首一分为二,扔到不知名的地方,任由龙虾的尸体腐烂化成泥土。
抓完龙虾,见天气炎热时,几个伙伴会找个池塘下水游泳。明华就是在那时候学会的狗刨式泳姿。那些不会游泳的,也会在岸边打湿身体,以保证给这个炎热的身体降温,也保证每个人都游过水,以便回家时不会有人向家长告密。水性好的会在池塘里多待些时间,等到日落西山后,才穿好衣服裤子回家。
他们大多时候都是抓小动物以作娱乐消遣的方式,从来不为抓小动物进食而抓小动物。就算抓到很多虾和鱼或者其他能吃的东西拿回家,父母也没有闲心去弄那一道属于他们心里的美食。父母们都忙着山上的农活,回家做饭做菜只是随意应付,只要孩子能吃饱喝足,不需要任何营养的供给和补充。明华的童年是在这样的环境里度过的。
那时候,农村的土地不会像现在一样丢荒严重。明华知道小时候的土地是寸土寸金的,被长辈们称为金土地,人们是依靠天吃饭的。如果那一年公不作美,能吃的东西就没多少了。随后人们只能上山找能吃的野菜拿回家充饥。明华曾经吃过一种叫“地卷皮”的菜。
母亲曾经告诉过他,在他母亲的年代,能在上山找到这种野菜,就已经谢天谢地了。那年代,所有的东西都是集体的,要粮食按照粮票分。往往家庭人员众多的,都不够吃。所以上山挖野菜,成了唯一的生存方式。
地卷皮生长在有青苔的光石头上,下过雨后,它们更是疯狂的生长,遍布整个柏树林里。人们将捡来的地卷皮拿回家,用清水冲洗干净后炒来吃或是煮来吃都能充饥,而且营养价值还很高。明华已经忘记“地卷皮”正真的味道,长大以后也没有见过这样的野菜。
说起明华的童年,是多么的欢乐和天真烂漫。他能在一边玩耍中一边将成绩学好,说明他在玩耍中学习是很有天分的人。他的理解能力就是从游戏中得来的,之所以在小学的时候可以有这么好的成绩,都得感谢他快乐和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涯。
明华现在想来,他的成绩其实也很好,他也听出杨阿姨口中自己儿子成绩好的语气,回想一下自己童年的故事,自己又找到一丝安慰,找到一丝平衡。
“祝你儿子能考上大学,”明华这样说。
“借你吉言,希望他能考上自己想考的大学。”
吃过饭,两人就在后厨洗碗槽旁边坐下来,闲聊家常。偶尔会看见小何进来后又出去,他不知道小何进来干什么,小何进来时,手里没有带任何餐具,看样子也不是在做事,只是在他们身旁站一时,看一眼明华,然后往后厨走一圈又出去。明华也和她对视一眼,继续和杨阿姨聊天。
时间过得很快,就像明华虚度的十几年光阴,在眨眼间就快速流逝掉。下午四点以后陆续有客人前来就餐,这样的火爆场面会一直持续到晚上九点结束,中途会有很多碗被送进来,他们就将碗洗干净,再被送出去。一批一批的处理客人用过的碗,一批又一批的将干净的碗送到新来的客人手里,他们的工作就这样反复着。余下的空档时间都由他们自己安排,没人会管,前提是要把自己的工作完成。
他从杨阿姨口中得知,杨阿姨全名叫杨淑珍,老家距离明华老家相隔天南地北。家里有一个独子,就如上次聊天时说的那样,儿子上高三,明年升大学,为补贴开销,才出来打工挣钱。他们一家其乐融融。有休息时间,她会去丈夫的工地上和丈夫短暂相聚,她觉得那是幸福的事情。
杨阿姨的工作是同乡介绍在这里的饭店做洗碗工的。她的文化程度不高,或者那时候的人们文化程度都不高,只要会写自己的名字,简单的认识某一些数字就很好了。在他们的年代,读书识字已经是很高的文化了,在村里就算是说得上话的人群。再往上辈走,能写自己名字的就是文化人,就是长老级别的。所以杨阿姨的父辈只告诉他们,学会写自己名字和认识一些简单数字,就可以在这个社会上生存。只是后来社会巨变,单只会写自己的名字,已经不能阻挡社会的发展,只会认识简单的数字,已不能正常运算。
明华在回忆第一次当墩子的场景。他在没有后台,没有任何人帮助的情况下,自己一个人厚着脸皮前来饭店参加应聘,第一次面对陌生人说话,他有些口吃。在应聘之前,曾在内心里无数次的预演着每一种场景,可后来没一种场景上演,只好按照自己的心里话回答面试者的提问,最后他还是应聘上墩子的工作。毕竟墩子的工作很简单,是个人只要一学就会。他也不例外,被人教了一天,就会自己切菜,虽然刀法和熟练度还需要提升,但是一般的饭客也没有那么多的要求,只要菜的味道好吃就行。这样说来,他也是幸运的,一出手就找到工作,而且是厨师之下,服务员之上的工作。
墩子的工作比现在的洗碗工更轻松,他们的菜总在中午之前就能切好,余下的时间自己安排。他每天早上上班很早,中午吃过午饭就下班。至于他辞职的原因,在他看来,只是他认为墩子的工作,不是他的理想工作,那是一份没有挑战力的工作,所以在工作一个多月以后,他拿到人生中的第一份工资就辞职了。出来后,另外找了份其他工作。他之前干过——保安、清洁工、在工厂里做过流水线工人,还在街边摆过地摊。
九点以后,饭店就不再接待客人,那时菜也差不多卖光,能有的菜只是客人不喜欢吃,或者不喜欢点的菜。饭厅里服务员开始拖地,打扫卫生准备回家。店长总会在这段时间去看看各自岗位上的员工工作的态度和积极性。
明华和杨阿姨正在加班加点的洗碗,两人商量着想明天来晚一点。杨阿姨告诉明华自己的丈夫在家,想早一点回去帮丈夫做饭。明华本来是想叫杨阿姨先走,自己留下来把碗洗完,可杨阿姨告诉明华,店长每天都会在这个时候来巡视一番,看看各自的工作岗位是否都坚守着人,所以她不能走。明华之前因为是做墩子的工作下班早,所以他从来不知道店长会像领导一样去巡查。两人为了表现,就一直坐在那里认真的洗碗。
店长巡视完所有地方,她的最后一站才是洗碗房。她看见明华和杨阿姨认真在洗碗,问明华,“小叶对洗碗这个工作还习惯吗?”
明华停下工作,回头看到店长就站在身后,“习惯,一点也不累。”
店长点点头,轻轻“嗯”了一声,又问杨阿姨,杨阿姨也说习惯、不累之类的话。
店长转身走出房间,回到柜台,将账本放进抽屉,大说一声:“同志们,打扫完你们也早点下班。”
真正工作的人都用“哦”来回应店长,店长收拾好自己的东西早早踏上了漫漫回家路,在各自工作岗位的人也忙活完自己的事情后陆续离开了饭店。
明华和杨阿姨也在将最后一个碗洗完,收拾一下也离开了饭店,最后守店的人关闭房门,息掉店里的灯光,饭店里暗了下来。
城市的夜生活现在才开始。 
本站仅提供存储服务,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举报
打开APP,阅读全文并永久保存 查看更多类似文章
猜你喜欢
类似文章
【热】打开小程序,算一算2024你的财运
人生,说你真是不容易
如果你不想工作了,就去这四个地方走走
山西32名大学生身无分文 挑战在兰州生活15天
如果老了,就不要再跳广场舞了!像阿姨这样活才牛!
丈夫失业宅家9个月,妻子曝光视频引热议:一番对话,戳穿人生残酷的真相
剖析女网友想嫁“夹板男”背后妙闻
更多类似文章 >>
生活服务
热点新闻
分享 收藏 导长图 关注 下载文章
绑定账号成功
后续可登录账号畅享VIP特权!
如果VIP功能使用有故障,
可点击这里联系客服!

联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