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60岁的陈某春曾因盗窃、抢劫多次入狱,但他不思悔改,今年年初,他多次在公交车停靠站及公交车上实施盗窃,专偷乘客的苹果手机。近日,城厢区法院以盗窃罪一审判处陈某春有期徒刑一年。
-陈某春是荔城区西天尾镇人,2010年因抢劫获刑四年三个月。2015年,他又因盗窃入狱。今年年初,陈某春获释后不久,又开始干起不法勾当。据检方介绍,今年1月25日、2月1日、2月2日,陈某春陆续在莆田城区公交车停靠站以及公交车上,寻找作案目标并屡次实施盗窃。
-其累计盗窃三名女子的三部iPhone手机,合计价值10430元。2月4日,公安机关将陈某春抓获。公诉期间,检察机关建议,陈某春曾因盗窃罪、抢劫罪多次入狱,应当从重处罚。(海都记者陈盛钟 通讯员 蔡振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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