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亲定义首先有主次之分,有主次,才能有延伸。
六亲的夫妻定义,是一个主要核心,是横向延伸六亲的基础;
六亲的母子定义,是一个主要核心,是纵向延伸六亲的基础;
这样一横一纵,才构成了丰富的六亲网络。其余六亲,均有此这两个基准点延伸而来。
我的偶像任铁樵,当时极其反对“以财为父”的说法,言之为不孝之举、伦理丧失。其实“财为父亲”是二级延伸而来,并非一级大纲的基础定义。所以并非伦理丧失。
否则即便以任铁樵的理论,生我这父母、即父母全是印,则爷爷奶奶生印、则全部是官杀;变成爷爷奶奶全部是管我之人,则也是不合理;再上一辈的爷爷奶奶的父母则为财,则太爷爷奶奶变成我克的财,是否也是伦理丧失?
所以延伸的六亲,总是因为五行轮转,读起来似乎总会违背伦理,不管你如何定义。
当然,任铁樵可能因为父母故去,家庭破败,所以最是感念父母之恩,所以有此之论,此情可以理解,想法也值得赞许。
只是任铁樵也是没有想到是二级延伸的六亲、而非一级基础的六亲。
一级基础的六亲,就是夫妻和母子,即:
六亲的夫妻定义,是一个主要核心,是横向延伸六亲的基础;是基于生克的“克”理。
六亲的母子定义,是一个主要核心,是纵向延伸六亲的基础;是基于生克的“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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