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台湾人在大陆生活、发展,购买一套住房用于自住或者投资,开始成为不少人的选择。
购房作为金额较大的一笔家庭支出,您或许需要多加谨慎小心!尤其是在陌生的大陆住房市场,可能会碰到很多您在台湾都没遇到的状况。
那么,在大陆买房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哪些事项,才能更好防范风险?我们特地整理了五大关键词供您参考!
在大陆住宅用地的使用权年限一般为70年,年限届满则可以自动续期。然而最近有新闻报道称,深圳、温州、青岛、重庆等城市,由于历史遗留问题,部分住宅的使用权期限,其实只有20年、30年或50年。
如果您准备购买二手房,请务必注意房子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年限,避免买到快要到期的房屋。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使用权年限的计算起点,并不是您拿到房屋之后才开始计算,而是以开发商拿到土地的时间点为准。举例,某开发商在2014年拿到土地,然后您在2017年才拿到房子入住,土地使用权年限则从2014年开始计算。
另外,当您房子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时,需要重新缴纳一笔地价费才能自动续期。这笔费用目前全国暂无统一的缴纳标准。但是以深圳规定为例,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如果您正打算购买一手新房,就要注意检查楼盘在销售时,开发商是否已经将五证都办理齐全。
按照监管要求,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如果“五证”不齐全就开盘销售,会给购房者带来以下风险:
办理房产证很难。即使您付了购房款,拿不到房产证,从法律上讲这套房子仍不属于您。
混淆商业用房和住宅用房。在大陆,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如果在商业用地上盖住宅卖给您,就会损害您的权益。
银行房贷很难办理。如果楼盘五证不齐全,银行通常不会给要购买房屋的业主办理贷款。
在大陆的楼市,特别是中小开发商,当该公司出现资金链紧张时,将房子“一房二卖”甚至多卖的现象并不少见。具体而言,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开发商却未按约定交房,擅自将房屋卖给他人。
避免碰上“一房多卖”的办法,则是可以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双方约定到的当地房管部门进行预告登记。
当开发商将房子向您交付使用时,务必记得查看“三书一证一表”是否齐全。
“三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建筑工程质量认定书》,“一证”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合格证》,“一表”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
这些材料齐全是楼房质量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权威认可的标记,是开发商交楼的必要条件。也有利于日后您的权益保护。
知名幼儿园学校入驻;高档商业街入驻;小区内有高档会所、室内恒温游泳池等等,很多开发商在营销时,都将楼盘的配套设施描绘的很有吸引力。
然而这些配套规划并不会明确写在您的购房合同里,当交房以后才发现,其实当初的承诺缩水了。所以建议您通过以下方式,绕开配套缩水的“陷阱”。
买房时要重点关注房子的质量是否够好,户型以及地理位置是否合适,不要被其它花哨的营销表面现象所迷惑。
提前电话咨询相关的知名学校、商业百货超市,确认下是否会进驻到该小区周边。
参观开发商以前建设的楼盘,观察其内部的会所、游泳池等配套设施,是否确实名副其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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