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大学生薛某毕业后做起微商,由于在微信上倒卖的美容药没有国内批文,因此被有关部门认定为假药。日前,太仓法院以销售假药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出生于1992年的薛某是一名毕业不久的女大学生。毕业后她便学着别人做起微商。
在此过程中,她发现经营美容药品比较赚钱,于是开始在微信上倒卖美容药。薛某通过他人从国外购进美容药,然后通过微信联系别人卖出去,从中赚取差价,但没想到的是,薛某从国外买来的药物都没有国内的批文。经过调查,薛某从去年9月至12月期间,通过微信4次向他人销售未经国家批准进口的药品,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7720元。而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认定,薛某销售的药品均未经批准生产、进口,应按假药论处。在法庭上,薛某表示知道卖没有批文的药有问题,但没想到后果这么严重。(记者邹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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