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图文由豆友松泽野鹤提供,我谨在此致谢并赋词点评之:
《山坡羊》
苗族婚礼,惠临首府,孔庙前台人气恁旺。
己亥年,吉星照,独特风情展魅力。郎情妾意深若海。
穷,也爱你;富,也爱你。
(词文作者:陈怨蜚)
说明:
苗族青年男女经过恋爱情投意合后,父母便为他们选择吉日结婚。但结婚前一段时间内,男女双方却不能见面,俗称"婚前不见面",结婚的前一天,男方把结婚用品送到女方家过目。苗族古代婚姻曾经历过血缘婚、“普那路亚婚”,对偶婚和一夫一妻制等形态。实行一夫一妻制以后,婚姻缔结有自主婚和包办婚两种。结婚年龄一般在16岁至23岁左右,男性婚龄稍比女性大些。苗族社会严格恪守着一夫一妻制和宗支之内,血族之外的婚制。苗族青年男女多是通过游方,双方自愿就可以互为配偶,建立家庭。其限制只要不是同宗共祖祭鼓(指有共同父系血缘关系的后代),就可以结婚。姨表之间的子女均视为亲近同胞,禁止通婚。亲戚间不同辈份不能通婚。有的在历史上因婚姻或其它纠纷涉及诉讼,经发誓过不通婚。过去有些苗寨男女不与本民族中的不同方言的人通婚,通婚对象在本寨几个姓氏成员中选择。由于历史的原因,过去都不愿与不同民族通婚。有的苗族宗支甚至不愿与不同服饰的苗族结亲,宁愿到几十里甚至上百里以外的寨子里找服饰相同的苗族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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