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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调查工作中涉及谈话/询问
的材料顺序及要点
审查调查工作中,对于涉及证人谈话(询问)的材料,应当按照下列顺序依次排序(箭头所指顺序):1.询问通知书(其中一联文书需送达被谈话<询问>人)→2.权利义务告知书→3.谈话(询问)笔录(关于笔录签字问题:证人应在笔录末页正文下一行空白处写明“以上笔录共X页,我已看过或向我宣读过,和我说的相符”,并签写姓名、日期。此外,笔录应逐页签名,所有签名、日日期、页码和修改处均应捺印)→4.被谈话(询问)人自书材料(需本人亲笔书写,逐页签名捺印,在末页写明日期。审查调查人员收到自书材料后,应在所收到材料的首页右上方处写明“此材料共X页,于X年X月X日收到。调查人员:XXX、XXX(需2名审查调查人员签名)”)→5.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在同一面A4大小的纸张上,并空白处由证人本人写明“本复印件由我本人提供,与原件一致”,签名并写好日期后捺印)→6.个人身份信息或干部任免审批表、任职文件、职责分工等主体身份材料(应由证人在提供的材料上写明“此件共X页,由本人主动提供”,签名并写好日期后捺印。此外,还需在全部材料的首、尾页及骑缝处捺印。调查人员接受后,在材料首页右上方写明“此材料共X页,于X年X月X日收到”,由2名调查人员签名,对于未标注页码的还应按照顺序标注页码)→7.经过辨认的书证材料、物证照片等→8.其他材料。
此外,谈话(询问)时以下三种情况还需要注意:
1.谈话(询问)过程中有重要书证出示的情况。应当将书证出示给被谈话(询问)人,由其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由被谈话(询问)人在所出示书证上方写明“此材料共X页,我已看过,属实”,签名并写好日期后在签名和首、尾页及全部材料骑缝处捺印。书证材料未标注页码的,应当按照顺序标注页码。同一份书证需要分别向多人出示的,应当分别复印后按程序出示。
2.谈话(询问)时被谈话(询问)人主动提供书证的情况。应当先由被谈话(询问)人说明主动提供证据的原因、证据的来源以及证据的主要内容,并由其在主动提供书证的上方写明“此件共X页,由本人主动提供”,签名并写好日期后在签名和首、尾页及全部材料骑缝处捺印;2名审查调查人员当面接收后,应在材料首页右上方写明“此材料共X页,于X年X月X日收到”,并签名和写好接收日期,材料未标注页码的,应当让提供人按照顺序标注页码。
3.谈话(询问)时对于部分可从网络上获取的证据。例如,对于工商登记、外币汇率等可直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外汇管理局官网等网站下载信息资料,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打印、截屏后打印等方式替代直接提取电子证据信息,对于打印的材料,应当在打印材料首页上方空白处简要注明调取情况,“此材料共X页,于X年X月X日打印自XXX网站(网址:XXX)。调查人员:XXX、XXX(2名审查调查人员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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