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烟台市的某条高速道路上,一辆白色的小车出现了碰撞事故。烟台高速交警支队福山大队接到警情,在沈海高速福海路立交桥一小轿车撞在护栏上。接警后,执勤民警立即前往事故现场勘查。
民警到达现场后,一男子主动上前解释,自称是车辆驾驶员,行至此处时因犯困撞上护栏。当民警问其何时何地上高速时,该男子的回答,却前言不搭后语,这时民警已经发现猫腻。随后,民警又对出租车司机进行询问,发现“主动认错男”是从酒吧打车而来!
民警越觉事态蹊跷,进一步对现场女子发问,女子表示“不放心闺蜜”,所以从家打车过来。民警瞬间感觉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要求查看女子通讯记录,发现一人通过微信,向其发送了事故地点及其他信息。
经过以上的一番调查勘探,警察来到事故车辆,打开后门发现车上睡着一女子,眼看就要水落石出了,女子终于承认,开车的女司机喝了酒,在后座睡觉的就是她。按照常理,醉驾是明文禁止,醉驾扣12分已经敲定,但事情还没结束!
经过民警的细心调查和盘问得知,该女司机喝酒至凌晨3时,在将闺蜜送回家后上了高速,发生事故后其为逃避处罚,给闺蜜发送了微信,并联系了一位男性朋友前来顶包。通过对女司机检测,女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145mg/100ml,远超醉酒驾驶标准现在看来,女司机的罪名不单止醉驾,还有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
而女司机的闺蜜与男伙伴,均因为包庇女司机,伪造假证以及欺骗执法人员而一并受到处罚!由此看来,醉驾者企图寻找“替罪羊”的行为明显是行不通的,在道路网络发达的当下,稍有洞察力以及经验的执法人员都不会轻易上当受骗,而这类谎言则无所遁形!
遵纪守法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开车不饮酒”不仅是为自己安全着想的行为、更是对家人、对行驶在道路上的车辆和走在马路上的万千行人负责的行为!违法者,严惩不怠!
此外,醉驾后还要伪造证据,谎报证言又该如何惩处?
因此,错了就得勇于担责,切勿一错再错!
而“出于好心”、“讲求义气”包庇朋友的共犯怎样惩罚?
因而,假证包庇要不得!
严禁醉驾一直在说,而醉驾者一直都有,是因为禁止醉驾的法规不够严厉?并非如此,而是因为有人喜欢明知故犯,心存侥幸,以为自己不会交警捉到,而实际上被捉到的的醉驾者都会无比后悔。最后,编者在这提醒各位司机,为了自己与他人的安全,请务必遵守“开车不饮酒”的信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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