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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跃成简论当代中国礼仪领域的若干误区(第一部分)

  礼仪之邦,是中国的一个美称,也曾是中国的一种美誉。但由于近代及现代的一些历史原因,今天的中国礼仪,好像在世界上已经有些辉煌不再的景象,静心细想,我们甚至感觉,在某些方面,今天的中国似乎有些愧对于“礼仪之邦”这个称号了。
  这几年我见过听过很多类似这样的社会现状或消息:“很多中国人不知道什么是礼仪”,“很多中国人不知道什么是守时”,“中国游客在法国卢浮宫水池洗脚”,“中国游客在泰国白庙侧卧写真”,“中国代表在**场合发言中称呼失礼”,“中国代表在**宴会用餐不懂规矩”等等。这些状况的出现,确实让我们礼仪之邦的所有国民都感到脸上无光,同时也确实让我们一些热爱和重视礼仪的人意识到,我国人民的整体礼仪素养还有待提高,我国礼仪文化的现状还有待改善。这些年来,我国在礼仪教育、培训和普及方面也做了不少努力,但为什么一直没能产生能够明显改变我国礼仪现状和促进中国礼仪复兴的理想效果呢?这可能有很多原因,但是我想,在我们礼仪相关领域当中存在的一些误区,肯定是重要原因之一。这些误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我国人民礼仪素养的提高,影响着我国礼仪文化的复兴,并使我们的礼仪相关系统,越来越不规范,越来越不科学,越来越不符和现代文明,越来越偏离了礼仪的根本。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和思考。
  这里,我把我发现和意识到的当代中国礼仪领域的若干误区简论一下,以企能对我国礼仪规范的进一步建设和礼仪文化的复兴,有所参考作用。
  一、对礼仪定义的误区
  目前中国大多词典是这样对礼仪进行定义的——礼仪就是礼节和仪式。那么,什么是“礼节”,什么是“仪式”呢?很多人可能觉得它们比“礼仪”本身更难懂,并且事实上也确实大多人弄不清“礼节和仪式”到底是什么。另外,礼仪的外延也不仅仅是礼节和仪式,譬如,约会要守时,与人交谈不问隐私,灾难场合不露喜色,等等,这些不能算作礼节或仪式,它们只是一些行为规范,但它们确实属于礼仪的范畴。所以我认为,目前大多词典对“礼仪”的定义不易懂,不明了,不全面。这使得人们无法通过这种最常用的工具书来对“礼仪”这个概念进行一个较为清楚的了解。于是,人们在生活中对“礼仪”的认识、解释和定义就显得非常杂乱。
  在当前的礼仪教育和培训界,对礼仪的定义或解释可谓不一而足。比较典型的解释或定义有以下几种:
  1、“礼,就是尊重,仪,就是形式,礼仪就是尊重的形式。”
  这种解释有点太想当然。其实,“礼仪”当中的“礼”和“仪”是并列关系,这两个字在这里的意思都是表示尊重或敬畏的形式。这里的“礼”不是动词,不是“尊重、尊敬”的意思,不能把它跟“敬”等同起来了。自古以来“礼”跟“敬”都不是一回事,在古文献上有很多“礼”跟“敬”同时出现而表达不同意思的句子,譬如“为礼不敬”(论语·八佾),“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礼记·檀弓)。
  这里的“仪”,跟那些“仪表、仪容、仪态”里面的“仪”不是一回事,那些“仪”是指人的外表,有点“表现出来的样子、形式”的意思,于是有人就把这“礼仪”的“仪”误解为这个意思。其实“礼仪”的“仪”是指仪式,它本身就是一种礼仪。“仪式”跟“形式”不是一个意思,仪式,必须是表示尊重、敬畏或祈求的,包含系列行为的形式。这些形式大多是集体性的,也可以是个人性的。但个人性的,一般要借助其他物品来完成,譬如一个人摆下供品祭月,也是一种仪式。
  2、“礼仪就是社会交往的艺术”
  这个解释,也是不妥。首先,只把礼仪定位在“社会交往”范畴,太片面。最早的礼仪是祭礼,那可不是“社会交往”,那是人们在用心跟鬼神和大自然交往。并且,即使在现代,很多礼仪,也不是社会交往的事情。譬如,奠基仪式,下水仪式,开张仪式等等,人们举行这些礼仪,其实都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表示对大自然或他们心中相信的那个神的敬畏和祈求。他们可能在心里祈求大自然或神,保佑他们的建筑能够顺利竣工,并且能够长久屹立;保佑他们的船只下水后能够安全航行;保佑他们的生意开张后能够兴旺发达……,这些都不是“社会交往”,都是人们在用心跟鬼神和大自然交往。所以,不能只把礼仪定位在“社会交往”的范畴。
  其次,“艺术”一词用在这里,未免有些措辞不当。因为自古以来礼仪都是遵照章法的行为和约定俗成的形式,用在社会交往方面的礼仪其实是一种规矩或行为规范,它跟艺术的特性不同。履行礼仪注重的是恭敬、真诚和规范,而不是创新、乖巧或玩弄手段。
  譬如,张三要跟李四进行一次重要的会谈,为防止电话干扰,张三在进入会谈室之前就把手机关了,而李四则在会谈开始的时候拿出一部昂贵的手机在张三面前晃了一下说道:“哦,不好意思,我关一下手机,免得干扰您。”那么在这里,张三的行为就是真正的履行礼仪,他注重的是恭敬、真诚和规范;而李四的行为则是在玩弄艺术,他注重的是创新、乖巧和玩弄手段,这不符合礼仪的根本。
  所以说,“礼仪就是社会交往的艺术”说法不妥。
  3、“礼仪就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表示互相尊重的各种形式。”
  这种定义,比较通俗易懂,但缺点也是太片面。自古至今,礼仪从来就不仅仅是“人们在社会交往中表示互相尊重的各种形式”。原因上面已经说过,很多礼仪并非只是社会交往中人们之间的事情。所以,仅仅说礼仪是人们之间互相尊重的形式,也是不妥。
  4、“孔子曰,礼者敬人也。就是说,礼仪就是对人的尊重。”
  这种说法就有点像是杜撰了,至少从目前我读过的古典文献中,还没发现孔子说过“礼者敬人也”这句话。退一步讲,即使孔子说过这句话,但它也是跟“礼者,示人以曲也”,“礼者,人道之极也”,“礼者,天理之粉泽”,“礼者,所以正身也”等等一样,都是对礼仪性质或用途的一种陈述,都不能作为礼仪的完整定义。敬人,只是礼仪的属性之一,不是完全的内涵。况且,最早的礼仪祭礼,还不是为了敬人,而是为了敬鬼神。当然现代礼仪主要是敬人,但也不仅仅是敬人,很多礼仪可能是对大自然的敬畏,对自己信仰的神灵的敬畏,对祖国的敬爱,对别人国家的尊重,对组织的尊重,对企业的尊重等等。譬如,前面说过的各种仪式,还有过生日许愿,清明节扫墓,升国旗,宣誓,等等。
  所以,用“礼者敬人也”作为对礼仪的解释或定义不可信,也不可取。
  那么,礼仪到底是什么呢?我个人认为,如果纵观古今,那么,礼仪这个概念可以这样表述:“礼仪就是人们约定俗成的,对人,对己,对鬼神,对大自然,表示尊重、敬畏和祈求的,各种惯用形式和行为规范。”这里的惯用形式包括礼节和仪式,礼节一般是个人性的,并且不需要借助其他物品就可以完成的形式,譬如磕头、鞠躬、拱手、问候等;而仪式大多是集体性的,并且一般需要借助其他物品来完成,譬如前面提到的一些仪式,还有迎宾仪式,结婚仪式,祭孔大典,等等。这是我个人对“礼仪”这个概念的一点论述和见解,至于正式定义,本人不敢妄下,只是希望有关专家在以后正式定义“礼仪”的时候能够适当参考。
  二、对某些传统礼节认识的误区
  1、关于“拱手礼”。
  “拱手礼”,应该是中国现代还能常见常用的一个简单的传统礼节。一般人对它都不陌生,但一般人又对它不是十分了解,很多人对它的认识存有误区。
  首先是很多人把它跟“抱拳礼”混淆,以为拱手礼跟抱拳礼是同一种礼节,误把抱拳当拱手,或误把拱手当抱拳的情况比比皆是。其实,传统的拱手礼,其形状跟抱拳礼还是有有很大区别的。传统拱手礼,是两手五指自然并拢伸开成掌形,在胸部以上的体前半尺余处,上下相叠,两臂适度上抬,双手和小臂形成一个拱形(“拱形”这个词也是由此而来)。在这个礼节中,两手只能弯曲,但是不能握拳。而抱拳礼,则是右手必须握成实拳,左手抱之或遮之,此礼节现在多用于武林人士,一般人不太合适使用。
  其次,不少人把它与“作揖”混淆,以为拱手礼跟作揖是同一种礼节,误把作揖当拱手,或误把拱手当作揖的情况也是不少。其实,拱手只是作揖的一个组成部分,作揖必须首先拱手,然后弯腰行礼。只拱手不弯腰不叫“作揖”。
  再是,很多人把现在那种简化的,一手随意弯曲,另一手自然抱之,举到胸部以上的体前处,类似于双手被铐住的样子的那种“现代简易拱手礼”,当成了传统的拱手礼。还有一些人,根据这个形状想当然的发挥解释拱手礼的由来:“拱手礼始于上古,有模仿带手枷奴隶的含义,意为愿作对方奴仆。后来拱手逐渐成了相见的礼节。”他们这种对“拱手礼”的认识,确实是一种误区。
  2、关于“欠身礼”。
  现在我们在很多媒体上,书籍上,甚至教科书上,都可以看到,很多专业人士把“站着微微鞠躬”当成了“欠身礼”。其实欠身礼,是坐着的人为了向来到身边的人表示敬意,而把大腿以上的身体稍微向上抬起一下,做出要站起来的样子;或者是躺着的人(一般是身体欠佳者)为了向来到身边的人表示敬意,而稍微把上身向上抬起一下,做出要坐起来的样子,也算作“欠身礼”。这里这个“欠”字的意思,就是指“身体一部分稍微向上移动”。站着是无法行“欠身礼”的,站着只能通过欠脚让身体往上移动,而这明显不是向人表示恭敬的动作,明显不是礼节。所以,把“站着微微弯身鞠躬”当成“欠身礼”也是一种误区。
  对“欠身礼”这么一个简单的传统礼节,竟然有那么多专业人士不了解。实在不得不说,中国传统礼仪的传承在当代出现断层,同时,中国目前的很多礼仪教育工作者不敬业——他们只要查一下词典就不会犯这种错误。
  另外还有一些现代社会不太常见不太常用的传统礼节,更是常常被人误解,由于没多大现实意义,这里就不一一赘述了。
  三、某些专家在学术观点方面过于随意发挥。
  一些礼仪专家,在著书、讲学、授课或培训当中,常常根据自己的理解或意图,随意编造一些似是而非的学术观点。这里列举几例:
  1、有人为了解释当前官方大会主席台的座次问题,就肯定地公开宣称“中国传统以左为上,以左为尊”。
  但实际情况呢,我国传统真的“以左为上,以左为尊”吗?这方面可靠的科学的佐证实在不多。而与之相反“我国传统以右为尊,以左为卑”的说法,倒是有不少证据。
  譬如成语“无出其右”,是说“没有人能超过他,没有人比他地位更高”,现在也指没人比他更优秀。又如:中国古代,右丞相高于左丞相,官员贬职叫“左迁”。另外,古人以右为尊,还体现在其他众多的词语上:高级职位称“右职”;豪门贵族称“右族”;皇帝的贵戚称“右戚”;地位高的人居右称作“豪右”,等等。
  还有,我国传统的书写格式也是以右为上左为下,就是在今天,好多格式化的柬帖之类,也是抬头在右,落款在左;贴对联,更不要说了,那肯定是上联居右,下联居左。
  并且,我国现代汉语词典,以及其他各类辞书,基本都是支持“古人以右为尊”或“古时以右为尊”的观点。
  这样看来,说“我国传统以左为上,以左为尊”实在有点说不过去,实在有点想当然地随意发挥。
  2、目前,很多书籍,很多讲座,很多培训都常常会提到这样一个观点:“拱手礼,左手在外为吉拜,右手在外为凶拜;女人反之,右手在外为吉拜,左手在外为凶拜。”
  但实际上,这种观点并不合乎史实和情理。古代社会除母权制时代,大多是重男轻女,女人很少参加社会活动,大户人家的女人甚至“足不出户”,那时大多礼节都是为男人设计的,尤其单纯的“拱手”基本是男人专用,可能没人见过古代女子会站在那里朝人“拱手”。这又何来女人拱手的“吉拜、凶拜”之说呢?也许有人会说,那种观点是针对现代的礼仪。那就更不妥了,在提倡男女平等的现代社会,他们既然信奉“左手在外为吉拜”,可他们为什么又要强调“女人反之” 呢?这是不是有点性别歧视呢?是不是“男尊女卑”的思想在作祟呢?这种愚昧落后的思想是不是有点不符合现代文明呢?
  另外,在古代,仅仅拱手还不算拜,甚至还不算一个能独立表达敬意的正式礼节。有时它只是一种合乎礼仪的姿势,譬如《论语·微子》当中有这样的话:“(丈人)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是说老人都把手杖插在地上去除草了,子路还一个人拱手站在那里。这“拱而立”就是描写子路站立的姿势,而不是一种礼节。当然这种站立的姿势符合当时的礼仪(这跟今天的礼仪小姐站立时要把双手优雅相握置于腹前一样,都是为了符合礼仪)。有时拱手也只是某些礼节当中的一个组成部分,譬如站着拱手弯身行礼叫做“揖”,跪着拱手弯身行礼,叫做“拜”。
  从本人目前已知的情况来看,“吉拜、凶拜”这两个词语最早应该出现在《周礼》当中。其中有文:“辨九拜,一曰稽首,二曰顿首,三曰空首,四曰振动,五曰吉拜,六曰凶拜,七曰奇拜,八曰褒拜,九日肃拜,以享右、祭祀。”(《周礼·春官宗伯·大卜/诅祝》)这里的“吉拜”和“凶拜”都是跪拜的礼节,它们是古人在祭祀仪式上,向鬼神表示敬意,向鬼神敬献饮食,并劝侑尸代表鬼神吃饭喝酒时常用的礼节。按郑玄对《周礼》的注释,这“吉拜”和“凶拜”的动作分别是这样:吉拜是,跪下先拱手弯身行礼然后再磕头;凶拜是,跪下先磕头然后再拱手弯身行礼。这跟拱手的左右手位置没关系。至于单单的“拱手”,是根本无所谓什么“吉拜、凶拜”的。
  《礼记·檀弓上》里确实有过描写孔子在丧礼上站立时“拱而尚右”的描写,但那也不是什么“凶拜”,因为那时不跪不为拜。更重要的是,那个年代好像是有“以左为尊;吉事尚左,凶事尚右”的习俗,而后来的多数历史时期,包括现代,人们一般是“以右为尊”,并且,当代国际上通行的惯例也是“以右为尊”,行礼都是右手为先,譬如握手礼、挥手礼、军人的举手礼,都是用右手才符合礼仪,除非右手不方便,才不得不用左手。
  既然如此,我们何必再去用几句时过境迁的古话来束缚我们,而显得我们“与国际不接轨” 呢?古人的文化,有些要继承,有些要扬弃,而有些则要与时俱进。
  所以我想,作为现代人的我们,还是不要去计较“拱手礼”左右手的内外问题和男左女右的问题吧。当我们看到有人右手在外拱手时,或者看到女人左手在外拱手上时,也最好不要再指责人家说什么“这是凶拜,不吉利”云云。(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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