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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出租车经营权、所有权分离

剖析出租车经营权、所有权分离

2014-01-18 柒零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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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yfy35”发帖《剖析出租车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


    在上世纪六十年代,我们中国大陆曾发生了一次重大的经济变革,那就是对民族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和对私人出租房的改造。共产党掌握政权仅三年半后,从1953年开始,就开始对民族工商业进行公私合营。到了1956年,仅给当时的资本家发了三年的定息,就将资本家的资产全部没收,从此不再给资本家发定息和分红,此举还美其名曰“赎买”,并且还给当时的资本家戴上了矮人三分的阶级成分帽子。当时很多资本家气不过而做出了极端的事来,有的自杀,有的纵火烧了曾经属于自己的企业,有的上街大骂共产党,自然招致牢狱之灾。一些胆小怕事的资本家只好在暗地里骂共产党及其政府是强盗。当时的上海、天津和青岛是工商业较发达的地区,有的资本家跳黄浦江、海河或大海自杀,当时的黄浦江上、天津的海河里和青岛的海边几乎天天有自杀的资本家尸体浮上来。比公私合营略迟一点的,是对出租房的“经租改造”。如今的年轻人大多不知道什么是“经租房”,其实就是相当于如今的出租车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的出租房屋。当时的政府强迫出租房房主跟政府签订一份协议,即把房子交给政府统一经营出租,而房子的所有权不变,政府每月给房主固定租金,至于房子的出租给谁和维修都由政府负责,这样的房子就叫“经租房”。可是,仅仅过了四、五年,国家建设部发了一个违反宪法的通知,说“经租房”全部归国家所有,从此不再给房主固定租金,于是,房主就失去了“经租房”的所有权。由于当时房价很便宜,这点房子相对于那些资本家被政府没收的资产简直微不足道,所以,当时的“经租房”房主只好把眼泪往肚子里流,反应不如那些资本家强烈。如今搞出租车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完全类似于当年的“经租房”政策,其后果如何,且听我分析。


    自从政府第一次拍卖出租车经营权后,政府就把出租车的营运市场交给了这第一批车主。在市场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今后政府如果还要拍卖出租车经营权,自然会损害到第一批车主的利益,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还要拍卖出租车经营权,首先就要得到已有经营权的车主同意,或者要补偿这些车主的损失。而当市场规模扩大后,比如说原来平均每天有1万人搭乘出租车,政府一共拍卖出了300辆出租车经营权,如今平均每天有2万人搭乘出租车了,于是,政府又可以再拍卖300辆出租车的经营权,这对原来的车主是没有损害的。可是,当出租车的经营权被人为炒作之后,车主的投资收益就跟增量的出租车经营权密切相关了,并且最终动摇了原来的出租车经营模式,使出租车行业的经营模式必须要要有重大的改革。而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虽然是一种不错的选择,但是,人们仍然担心政府的失信和强盗逻辑。当年“经租房”的协议签得好好的,可是,政府的一纸通知就剥夺了房主们的房屋所有权。拍卖摩托车牌照时,说这牌照是固定资产,是可以世代相传的,可是,政府的一纸禁摩令,就把老百姓的这个固定资产给废掉了。那么车主们自然觉得,要把这个经营权拿在自己的手上才安心。


    其实,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是现代企业的主要管理方式,“经租房”也并非我国政府所独创,只是我国政府把“经租房”的经给念歪了。现代企业的所有权归全体股东所有,经营权则交给了职业经理人。平时股东可以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而是爱干嘛干嘛去;喜欢旅游的只管去旅游,喜欢钓鱼的只管去钓鱼,只要每年参加股东大会,对财务报表进行审核就可以了。所以,这种两权分离的经营方式,使企业所有权的拥有者更加轻松、潇洒和自在。日本如今还有大量的“经租房”作为“公团”(廉租房),即房主将房屋交给政府经营出租并得到固定的租金,至于政府能否把这房子租出去和租多少钱都与房主无关,但是房屋的所有权仍归房主所有,并且房主随时可以将自己的“经租房”出售。而我们这里的出租车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后,能否保障车主的这种权益呢?这是车主们所最担心的事。


    车主们首先担心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后,新成立的股份制出租车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和管理成本增加,使股东们的收益得不到保障。车主们第二担心的是新的股份制的出租车公司将增资扩股,如原来有1000辆出租车,后来政府再投入1000辆出租车,使每辆车的收益减少;这就像当年的公私合营,最后私的全部被公的吃掉。车主们第三担心的是今后政策有变,如当年投标获得的摩托车牌照,如今都成了废品。所以,要使车主们放心地将出租车的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首先就要保障车主们的权益。其次,车主有权随时收回自己的出租车经营权,如日本的“经租房”房主随时可以卖掉自己的“经租房”一样。其三,公司的最高权力归全体股东大会,车主股东们通过规定的程序随时有权罢免公司的总经理。其四,公司的财务制度和人事制度要按现代企业管理制度运行。其五,公司增资扩股要按市场规模进行,并且老股东有优先购买新股的权力。其六,今后公司如果能上市,车主股东就是原始股的股东,并且有权收回自己的出租车经营权做不上市处理。当然,若能将这个出租车公司做到上市,这些原始股的股东有可能一夜暴富。


    按照现代企业的管理方式,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是必然的,也是有好处的,可是如今人们怕就怕政府无诚信。用温州方言说,就是“怕政府妆拉起”。因为,多年来,我们的政府屡屡在犯这样的丑事,所以说,没有诚信的政府,就难有诚信的社会。与其说车主们对出租车经营权与所有权分离不放心,还不如说是他们对政府的诚信不放心。希望温州政府能在这件事上做出表率,使自己在老百姓的心目中能成为一个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而不是为人民币服务的政府。在为我们温州出租车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同时,既能为车主股东们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同时又能取得更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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