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新闻,根据政府网站数据,我国的个体工商户数量突破了1亿户,带动了3亿人就业。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的数据,我国的就业人口大约在7亿左右,也就是说40%的就业人口都是和个体户相关。
这么庞大的群体,大有全民老板的感觉,让人隐隐觉得,我们已经步入了小资产阶级的时代。
当然,数据和现实之间总有巨大的鸿沟,我们既没有步入小资产阶级,身边也没有那么多自己创业的人群。
那么这么多个体户都是哪里来的呢?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江湖,当一个个体户最大的好处在于,可以免税。
一般来说,个体户的销售体量都不会很大,都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现在经济环境不好嘛,国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有着非常大的税收补贴——可以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季度45万元)以下免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做过企业的人都知道,增值税这东西是税收的大头,一般纳税人最高要交13%的税率,这之间的差价,不动点脑子去占个便宜,妄为做人。
所以一般财务公司会给你一个建议,多注册几个个体户/小微分开走账,这样可以避免大量的税收。
有时候我甚至有种错觉,个体户的作用就是用来避税,只不过换了一种表达方式。
你想,所谓个体户,不就是我们嘴里常说的小老板么,比如开个手机维修店,路边卖油条,或者像我这种码字讨饭的,都算得上是个体户。
能有多少个体户一个月可以销售15万的产品啊,凤毛麟角。
这个标准甚至有很多小微企业都做不到。
其次,个体户还有个好处就是帮助企业逃避法律责任。
比如某团的骑手,现在劳资情况都不明确,既不承认骑手是自己的员工,又要推卸责任让骑手注册个体户。
这样一来,骑手就相当于以公司的名义和某团合作,既不享受社保,出了问题某团也会撇的一干二净。
毕竟从合作方式上看,它的确没必要承担,个体户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于是不少人就这样,被迫成为了“老板”,自负盈亏。
当然,你会说现在外面工作不好找,如果没有某团的骑手工作,这些人岂不是要流落到社会上,变成无业游民了?
虽然有这种那种的风险,但多多少少是一份可以温饱的工作,要比无业游民强多了。
这话我是完全同意的,但遗憾的是,很多注册个体户的人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尽管个体户可以避税——对于穷人来说这当然是最重要的——但有一个非常大的风险大家都忽略了:
根据《民法典》第五十六条,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
啥意思呢?
就是个体户是承担无限责任的。
比方说,你是某团骑手,路上不小心把某个碰瓷的老太撞飞200米,老太一爬起来问你讨200万。
如果你是某团的员工,根据《侵权责任法》,用人单位的员工在执行任务的时候,令他人受到伤害,用人单位负责;
如果你自己注册了一个小微企业,比如说注册资本是10万,由于是有限责任,所以你赔付上限也就是10万,大不了公司关门倒闭;
但如果你是个体户,完蛋,你得拿出所有积蓄,变卖资产,还要连带一家老小一起赔付。
因此,把以上两种情况都算进去,1亿个体户里面还能剩下多少是真正自己创业的,咱也就心照不宣了。
在我看来,个体户多并不是一个很好的现象,至少说明市场主体已经容不下那么多就业人员了。
我们要明确一个观点,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一定是靠国有企业和大型资本牵头,小微企业和个体户最多是烧菜的佐料。
有,味道可以鲜一点,没有,也不会影响食用。
道理很简单,小微企业是没有资金的,所以它最多做做低端代工,或者和民生相关的生意。
提升经济活力是可以的,经济发展靠小微是扯淡的。
所以当个体户和小微企业越来越多,意味着越来越多的人去从事那些勉强温饱的活,那么我们的科技发展如何得到进步,如何提高自己产品的剩余价值。
从另一个侧面也反应出,我们熟知的那些大型资本并没有承担起自己的社会责任,还是跟以前一样按部就班。
但随着世界经济的每况愈下,它们干脆把责任甩锅给市场,让大家在个体户中自身自灭。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我国一直是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国家,但实际上小微企业却承担了80%以上的就业人员。
利润的大头被大型资本牢牢占据,但是它们却只养了20%的就业人员,剩下的残羹剩饭留给了小微企业,它们却养了80%的就业人员。
不得不说,这实在是一种黑色幽默。
而且可以预判的是,这种极端的不平衡在未来还会持续很久,由于产业结构的不平衡,短期内很难有很大的改观。
所以吧,这事情无解,最多只是在现行的框架里,如何做到明哲保身,我感觉就已经可以感动上苍了。
那么我把重点说三遍,大家谨记:
进体制!不要创业!不要随意跳槽!
进体制!不要创业!不要随意跳槽!
进体制!不要创业!不要随意跳槽!
现在不值得做任何有风险的事情,保持原样就是最大的进步。
切记,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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