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名称定义方法是:
1、使用菜单:
先选择待定义的单元格或单元格区域,然后单击菜单“插入”(03版)→“名称”→“定义”(或者按
注:07版及以上在“公式”菜单里
在“定义名称”对话框中,用户可以连续定义多个名称,查看名称,以及删除名称。名称一旦被定义,只能修改其引用位置,而不能修改名称的名字。
2、 使用名称框 3、指定名称 使用“指定”的方法可以大批量地进行名称定义。第一步选定要定义名称的区域。第二步:单击菜单“插入”→“名称”→“指定”(或按 注:07版及以上版本中“指定”为“根据所选内容创建” 说明:自07版后,在定义名称这块的功能更强大了,工具这块比03版的多了一个名称管理器。如图所示:
用户可以利用工作表中的“名称框”快速定义名称。先选中要定义名称的区域,再把光标定位到名称框中,输入取的名称。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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