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来帮忙#
公安机关在刑事案件中的权利:
立案权 侦查权
老百姓最关心的立案问题
现实生活中你到公安机关立案是什么规定:
正常程序:公安机关都有受案的义务,比如你去哪个派出所都可以立案,但它未必有管辖的权利。证实确有犯罪事实发生,公安机关无权管辖的,则要移送到有管辖权的机关进行管辖。刑事立案必须要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才行。
法律规定的自诉案件:公安机关不能轻易的进行立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但没有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有可能该行为构成犯罪,需要控告人自行到法院要求追究其刑事责任,那我们就去法院,确定诉由立案庭立案即可。
注意一点: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就是谁主张谁举证,我们需要搜集证据。
实际生活中:存在大量有案不立,久拖不办的情况,迟迟没有下文,你是又急又气很抓狂。
立案过程中公安人员存在违纪行为怎么办?
第一:对于群众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出具受案回执,法律规定刑事立案的审查期不能超过三天,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不能超过七天,如果久拖不办,你就得去找经办的警官,问一问是为什么,你是懂法的。
第二,如果是重大疑难案件,需要经过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批准,立案审查期会延长到30天,所以派出所,没有私自延长的权利,你要经常去催。
第三,如果确实经过审查不予立案,公安机关应当出具不予立案决定书,要书面通知,这样你日后维权将有依据。
第四,对于不予立案的决定,你可以申请复议,或者向上级公安机关要求复核。
第五,主动联系警官依然无效没有明确答复就是让等待,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再等犯罪嫌疑人财产转移了或者闻风而逃怎么办?
①向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投诉
②向上级机关进行投诉举报
③打12309电话举报
④打110转督察进行投诉
⑤媒体或者自媒体进行曝光,具体联系方式打开我主页2月8日一文中,有详细介绍。
如果你是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侦查要带你走,应该怎么办呢?
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侦查哪些证据,采用什么样的侦查方式,什么时候侦查,都是公安机关自己决定的。所以公安机关一旦具有倾向性,侦查的事实与实际的情况不相符,就会导致后面公诉和审判的不公。
①未受案即侦查,典型的先查后受再立案的行为。
②在没有充分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发生的情况下决定立案。应当认定侦查行为违法。严重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排除领导干预个案侦查。
如果遇到公安机关要求把你带走配合调查的情况,你应该如何应对,参照我主页 1月25日置顶一文,有详细介绍这里不多加赘述。
粉丝们有遇到不立案的问题可以留言讨论,说说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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