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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及“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结果

 

发  布  辞

(2016年3月15日)

发布人:陕西省环保厅副厅长  郝彦伟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要内容有两项,一是发布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二是发布环保部对我省2015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定结果。

现在发布第一项,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状况。

2015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10个设区市优良天数在251~306天之间,平均优良率为76%。西安市优良天数251天,较上年增加40天;重度以上污染天数19天,较上年减少19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较上年下降14.3%;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较上年下降23.7%。全省河流中,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水质继续保持优;渭河流域水质继续改善,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同比分别下降19.0%和33.3%,干流出省潼关吊桥断面继续保持Ⅳ类;渭河支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分别同比下降20.8%和16.1%;无定河和延河轻度污染,水质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下降。25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全省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声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

——城市空气环境质量

优良天数。10个设区市的优良天数从多到少依次是:商洛306天、安康287天、榆林286天、延安282天、汉中282天、宝鸡272天、铜川269天、渭南263天、咸阳258天、西安251天。与上年同期相比,各市(区)优良天数均有所增加。10个设区市优良天数比例在68.8%~83.8%之间,平均优良率为76%,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4%。

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及韩城优良天数为130-262天。

    综合指数。2015年,10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好到差依次为:商洛、安康、榆林、汉中、宝鸡、铜川、渭南、咸阳、延安、西安。

    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和韩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好到差依次为:杨凌、西咸、韩城。

污染物浓度。2015年,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及韩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及细颗粒物(PM2.5)浓度均超标;二氧化硫浓度除韩城市全部达标;二氧化氮(NO2)浓度,除延安、韩城、西咸新区及西安外全部达标;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全部达标;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除西咸新区和韩城市以外全部达标。

与上年相比,西安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下降14.3%,细颗粒物(PM2.5)浓度下降23.7%。

自然降尘:2015年,全省10个设区市降尘平均值范围为5.00~15.98吨/平方公里·月,平均为10.14吨/平方公里·月,全部达到省控标准(18吨/平方公里·月)。

降水酸度:2015年,全省10个设区市监测降水酸度,共采集雨样875个, 未检出酸雨样品。

——水环境质量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对汉江、丹江、嘉陵江、渭河、延河、无定河,以及黄河干流和部分一级支流开展监测评价。

全省河流水质稳中向好。全省36条河流85个监测断面中,Ⅰ~Ⅲ类占56.5%,Ⅳ~Ⅴ类占30.6%,劣Ⅴ类占12.9%。与上年相比,Ⅰ~Ⅲ类上升4.7个百分点,Ⅳ~Ⅴ类下降5.5个百分点,劣Ⅴ类上升0.8个百分点。

     与上年相比,汉江、丹江、嘉陵江水质稳定保持优;渭河水质继续改善;无定河水质轻度污染;延河水质轻度污染;黄河干流水质保持良好;石门水库水质优,王瑶水库水质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均无明显变化;红碱淖重度污染。

渭河水质继续改善:渭河干流由上年的中度污染改善为轻度污染。其中,Ⅰ~Ⅲ类占21.4%,Ⅳ~Ⅴ类占64.3%,劣Ⅴ类占14.3%。与上年相比,Ⅰ~Ⅲ类保持不变,劣Ⅴ类下降7.1个百分点。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下降19.0%、33.3%。

渭河支流中,千河水质优;清姜河、金陵河、黑河、涝河、小黑河水质良好;沣河、北洛河轻度污染;漆水河中度污染;皂河、临河、沋河、石川河和新河重度污染;泾河上中游水质良好、下游轻度污染;灞河上游水质良好、下游重度污染;小漆水河上游水质优、下游水质重度污染。

延河、无定河水质:延河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下降。无定河轻度污染,与上年相比,水质有所下降。辛店水质有所好转,水质由Ⅳ类转为Ⅲ类。

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水质:2015年,汉江、丹江和嘉陵江水质稳定保持优。

黄河中下游(陕西段)水质:黄河干流水质良好,碛塄和柏树坪断面均为Ⅲ类。与上年相比,碛塄、柏树坪断面均因氨氮浓度升高,水质下降。

10条直接入黄支流中,洛河(南洛河)水质优;牛川、秃尾河、清涧河、云岩河、仕望河和徐水河水质良好;水河、金水沟轻度污染;窟野河入陕重度污染,中游轻度污染,下游水质良好。

湖库水质石门水库水质优,王瑶水库水质良好,红碱淖重度污染,与上年相比,各湖库水质均无明显变化。

石门水库、王瑶水库均为中营养,与上年相比,水质富营养化程度无明显变化;红碱淖为轻度富营养,水质富营养化程度有所减轻。

——辐射环境质量

2015年,我省114个辐射环境监测点位监测结果属正常水平,辐射环境质量状况良好。 

——声环境质量

2015年,10个设区市开展功能区噪声监测,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安康和商洛等6个城市各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达标,其他城市各功能区昼间和夜间等效声级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昼间达标率高于夜间。

 

下面发布第二项,国家环保部对我省2015年和“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定结果。

“十二五”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减排工作,结构、工程和监管减排不断取得新突破,全省环境持续改善。

按照环保部初步核算结果:2015年我省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2014年均下降。其中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48.91万吨、5.56万吨、73.5万吨、62.74万吨,较2014年分别下降3.13%、4.45%、5.88%、11.11%,较2010年下降14.16%、13.61%、22.44%、18.07%,分别完成国家下达十二五任务的186%、139%、284%、183%。(注: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期间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需分别下降7.6%、9.8%、7.9%、9.9%。其中,2015年较2014年需分别下降2%、2%、1.5%、6%。)

同时,省上对各市区减排情况也进行了核定,各市区均完成或超额完成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其中,西安市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削减比例最高;榆林市二氧化硫削减比例最高;渭南市氮氧化物削减比例最高。

统计结果表明:我省纳入国家“十二五”减排目标责任书的192个减排项目完成率100%;全省企业自行监测公布率93.9%、监督性监测公布率97.8%、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3.2%,均超过国家要求;全省所有县区建成污水处理厂,共计127座,总设计能力达到426.8万吨/日,比2010年增加173万吨/日,城镇污水治理率达到83.2%(国家要求为80%);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率达80.64%(国家要求为80%);2015年全省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较2010年下降50.9%、50.6%、55.7%、53.1%;2011-2015年我省重点工业行业累计淘汰落后产能1387万吨、1.28亿米,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十二五”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新建脱硫机组97台1014万千瓦,实施提标改造机组91台1173万千瓦,脱硫总装机容量达2869.3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9.2%,规模以上脱硫机组旁路封堵从2010年的零台到2012年底全部完成;脱硝装机容量从2011年的384万千瓦提高到2787.8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6.4%;48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实现脱硝,占全省新型干法水泥总产能95%;75平米以上钢铁烧结机、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脱硫全部完成改造;从2013年10月起,我省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较国家要求提前了三年;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逐年递增,建立了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信息管理系统。

关于我省“十二五”污染减排工作的具体措施及成效,后面的背景材料有详细介绍。

以上是我们今天发布的全部内容。下面,我愿意就有关问题回答大家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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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背景材料


“十二五”陕西重要减排举措及成效 

2015年,我省以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强力发挥工程减排的先导作用、管理减排的倒逼作用、结构减排的调节作用,各项减排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一、党政同责,夯实责任,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减排的格局

省委、省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分析工作重点,全面落实减排责任;省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存量调结构腾空间,增量优结构扩空间”要求,先后出台了火电、水泥、农业源、机动车等行业、领域减排工作指导意见,铁腕实施减排。同时,在目标责任考核中加大生态环保指标权重,分值从8分增加到25分;实行“三位一体”减排考核,将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重点减排项目完成情况、“三率”达标情况全部纳入对各市(区)目标责任考核。目前,全省形成了“党政主导,环保牵头,部门联动,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减排格局。

二、精准发力,综合施策,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省政府先后印发《陕西“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陕西省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每年度制定总量减排计划。各级、各部门也相继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有力地促进了脱硫脱硝工程建设、清洁能源替代、火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水污染治理等工作。据统计,2015年全省单位GDP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强度分别较2010年下降50.9%、50.6%、55.7%、53.1%,火电、水泥、钢铁等主要能源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较2010年减少50%。渭河干流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平均浓度较逐年下降,水质整体稳中趋好,全省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

三、控制源头,淘汰落后,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一是严格项目准入。充分利用能源市场价格波动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倒逼机制,实施工业转型升级十大工程,降低工业污染物排放。严把环评审批关口,严控污染物新增总量,严格做到“六个不批”,关中地区5年累计逼退逼转逼治项目81个,涉及投资约230亿元。二是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全省13个重点工业行业累计淘汰落后产能1387万吨、1.28亿米,共计133个项目,涉及企业约120余户,提前两年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三是深化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2010年开展交易以来,共实现交易额7.5亿元,其中1.8亿元用于排污权收储,通过收储方式关闭造纸、氮肥、皂素企业33家,减排二氧化硫5182吨、氮氧化物763吨、化学需氧量12300吨、氨氮669吨。四是“上大压小”实施减量替代。“十二五”初期,我省向华能陕西分公司、华电陕西分公司、大唐陕西分公司和国电西北分公司下达了减排任务。2011-2014年,华能陕西公司关停不达标排放小机组4台80万千瓦,并利用减排空间新建4台190万千瓦大机组,在产能增加1.4倍的情况下,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减少61%、79%。2014年,关停改造了西安西郊热电厂4台不达标小火电机组燃煤锅炉,新建2台燃气锅炉,减排二氧化硫2.4万吨。

四、突出重点,全面推进,大幅降低“六厂(场)一车”污染物存量

通过实施“一月一报告、一周一督办”及约谈、预警、限批等措施,强力推进重点减排工程项目建设。目前,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27座,总设计能力达到426.8万吨/日,比2010年增加173万吨/日,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3.2%,比2010年提高13个百分点。新建脱硫机组97台1014万千瓦,实施提标改造机组91台1173万千瓦,脱硫总装机容量达2869.3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9.2%,且规模以上脱硫机组旁路于2012年底全部完成封堵。脱硝装机容量从2011年的384万千瓦提高到2787.8万千瓦,占总装机容量的96.4%。48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实现脱硝,占全省新型干法总产能95%。75平米以上钢铁烧结机、石油石化催化裂化装置脱硫已全部完成改造。机动车环保标志发放率逐年递增,建立了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信息管理系统。从2013年10月起,我省全面供应国Ⅴ汽、柴油,较国家要求提前了三年。

五、严格标准,从严监管,法律“指挥棒”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坚持把完善环境法制体系、严格环境监管作为破解“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难题的突破口,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并先后出台《黄河流域(陕西段)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关中地区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汉丹江流域(陕西段)重点行业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兰炭行业清洁生产标准》等多项地方标准,其中关中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范围从西安、咸阳2市扩大到关中6市2区。推行网格化管理和重点污染企业驻厂监管,实行24小时工业污染排放监测。2015年元月1日实施新《环保法》以来,切实发挥其钢牙利齿震慑作用,全省停止违法建设企业217家,责令停产企业930家,责令限期整改或限期治理企业1393家,移送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案件14件,处罚企业737家,处罚金额8164.26万元。在首批公布的“按日计罚”的违法排污案件中,对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处罚1580万元,成为全国按日处罚最高罚单。

六、创新体制,改革机制,研究建立精细化总量管理新模式

不断深化、优化总量控制制度,积极推进污染减排与其他管理制度的有机衔接,将环境容量研究、推行企业刷卡式排污总量控制、完善排污许可证制度、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等作为改革总量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深入探索精细化总量管理模式。通过排污量统一核定、许可证统一编码,实现了排污许可分级管理向统一与分级相结合的管理模式转变。按照“定量限排”模式,推广“刷卡式”总量管理,印发了《关于启动污染源废气废水排放总量控制监管平台(一期)现场端建设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进总量控制监管平台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有193个企业完成总量刷卡设备安装,计划2016年6月底完成国控、省控320家重点企业总量刷卡设备安装,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监管平台,为排污许可证制度的有效执行提供保障。

2015我省污染减排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区域特点、经济结构和发展阶段仍使我们面临很大的压力与挑战。2016年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以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为抓手,推进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有效落实。在继续实施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控制基础上,增加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等作为约束性指标,以有效遏制光化学烟雾、灰霾等复合型大气污染,协同控制恶臭、有毒有害废气等环境问题。

二是完成环境容量研究,编制《“十三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研究确定环境容量预警标准,结合资源环境承载指标体系建设,发挥总量控制在调整产业结构和化解产能过剩中的先决和引导作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实行差别化总量控制。加强对火电、钢铁、水泥、污水处理厂、造纸等重点行业全过程控制和管理,将焦化、燃煤锅炉、有色金属等行业纳入“十三五”重点减排行业。

三是推动减排重点工程取得新突破。全面实施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计划,与全国同步建设世界上最清洁高效的煤电体系。采取“扩围提速”方式全力推进电厂超低排放改造,范围由关中地区扩展到全省,关中地区完成时间由2017年提前至2016年,实现关中地区规模以上燃煤火电机组100%超低排放,推进重点建制镇实现污水集中处理。

四是深化总量控制制度实施。实施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基本完成全省许可证核发;实施以许可证后监管为核心的污染源监管,基本建立起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一证式”管理制度。完成320家企业总量刷卡设备安装,通过建立排污总量监管平台,实现定量化污染管理。

五是建立健全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及我省即将出台的《陕西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联合省财政、物价部门制定排污权有偿使用收支管理办法及排污权使用费征收标准,加强排污权交易价格监管。

六是加强污染减排基础工作。进一步完善污染物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环境统计能力建设,完成2015年度环境统计,筹备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充分发挥环境统计在政策决策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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