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以北京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例:用人单位每月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10%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 3元。
报销比例及最高限额:
个人医保帐户支付范围:
1、门诊、急诊的医疗费用;
2、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
3、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
4、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按照比例应当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备注】:个人帐户不足支付部分由本人自付。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
3、恶性肿瘤放射治疗和化学治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报销支付医疗费用项目:
1、在非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但急诊除外;
2、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
3、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或者其它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
4、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或者因其它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
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
6、在国外或者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地区治疗的;
7、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应当由个人自付的。
【备注】:企业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的医疗费用,按照工伤保险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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